無智駕,不新能源!
近些年來,隨著電動車滲透率逐步提高,市場上的新能源車產品變得愈發成熟,從最早期的卷“三電”、卷續航,再到如今的無智駕,不新能源,高階智駕,成為當下新能源車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少中高端新能源汽車甚至都已經開啟進入無圖智駕階段,并且變得愈發的可靠和安全。
但畢竟能力越大,責任也越大。尤其針對安全性這塊,相信有關注車圈動態朋友們都知道,去年10月底兩大智駕頂流車企針對“AEB”一事展開了激烈的討論。雖然最后雙方和解收場,但AEB這一功能,到如今依舊是網友熱議的話題。
比如在去年10月浙江海寧發生的一起事故,一臺極氪001在道路行駛時與一名橫穿馬路的行人發生碰撞,事故造成車輛嚴重損毀,橫穿馬路者當場死亡。
有眼尖網友發現,極氪001從撞倒人的一瞬間,車輛的高位剎車燈才亮起,并表示整個事故發生的過程中極氪001的AEB功能并未觸發,對極氪001的AEB功能安全性有所保留。
隨后官方發布的公告也證實了這點,根據后臺信息顯示該車輛發生事故時,車速達到約120km/h且未使用LCC等駕駛輔助功能,而該速度已遠超行業AEB所能執行的工作范圍(4-90km/h),因此導致AEB并沒有觸發。
對于因速度過高不在該車型的AEB觸發條件下而導致無法激活AEB功能倒是能夠理解,畢竟已經高于該系統的能力極限,但是在滿足AEB觸發條件的情況下沒有觸發,就不禁令人對該車型的AEB安全性打上問號。
杭州的周先生向媒體透露,他在去年2月17日中午,開著理想L8(參數丨圖片)在艮山西路上正常行駛的過程中,突然遭遇橫跨兩車道變線的社會車輛,因避讓不及時導致三車發生碰撞,理想L8車頭損毀嚴重。
根據周先生給出的視頻來看,視頻車當時的車速大概在42-44km/h區間正常行駛,若按照當前的行業標準來看,當時理想L8的車速是完全具備觸發AEB功能的速度范圍里。
令周先生不解的是,自己所購買的理想L8理應是有AEB功能的,然而在事故當天直到車輛發生碰撞后該項功能也沒觸發,甚至連安全帶預收緊功能也沒有工作,導致周先生肋骨骨折、多處挫傷及肩袖損傷。
為此記者也連線了理想官方的相關負責人,對方給出的說辭是這樣的,由于對方是從側向加塞過來以及距離較短會感應不到,并且還表示AEB后臺數據顯示為正常。
隨后記者也給出了質疑,表示對方車輛從側向完成加塞后還是留有很大一段距離的,更何況撞的不是對方的車側而是車尾。對于記者給出的質疑,理想官方給出的答復就十分的模棱兩可了,并沒有做出正面回應,只表示后面會調取數據給到用戶…
另外記者問到的安全帶預收緊功能的問題同樣沒有為記者出正面的回復,表示功能是完好的,可接受檢測等等。周先生表示,理想汽車也曾想要給他給予人文關懷,但周先生拒絕了。不過該事件再也沒有任何后續了。
AEB:這鍋我不背!
是的,隨著AEB技術發展得愈發成熟,廠家們對自家產品的AEB功能相當有信心,不少產品都能夠在比較苛刻的條件下完成剎停。
比如新問界M7能在夜間逆光條件下,以85km/h的速度完成AEB剎停測試。
理想汽車這邊更是能以120km/h時速,分別在日間和夜間對靜止車輛通過AEB剎停測試。
盡管廠家們對自家產品的AEB功能信心滿滿,甚至還給出了自家產品在什么速度下能應對動/靜態物體防碰撞的實測視頻做佐證,但問題是,若那些配有AEB功能的車輛,當駕駛者處于一個合法合規,且速度是AEB能夠正常工作的范圍里,出了事誰負責?
雖然開頭也講到過,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但這不是絕對的,它應有后半句——承諾越多,責任越大!
首先我們明白AEB什么,拆分開就很好理解了,Autonomous Emergency Braking自動!緊急!制動!也就說它是一項當你遇到危險時,系統會輔助駛者進行緊急制動避險的這么一項主動安全技術,當然它也屬于ADAS的范疇。
所以當中的“輔助”二字就顯得彌足珍貴了,這就表示它是一項輔助性功能,并非百分百做出承諾,最高控制權依舊是駕駛者本人。 若真的發生事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來判定,駕駛員依舊為責任的承擔主體,而并非車輛生產商。
事實上它與當前大部分高階輔助駕駛一個道理,不知大家有沒有發現,基本上各大車企都會在自家的輔助駕駛功能描述中加入“僅為輔助駕駛”“ 需要駕駛員主動進行監控”等字眼。
抑或是在開始使用一款車的高階輔助駕駛功能之前,用戶都需要通過看視頻學習并且作答對相應的問題之后才能激活使用。
恰恰是 以上的這些操作,就等同于是車企們的一種免責聲明。 因為它已經明確地告訴使用者,該功能僅為輔助,最高掌控權依舊是駕駛者,并未給出百分百的承諾。
但或許你會說啊,如果能夠證明到這款輔助駕駛產品有缺陷,責任方不就是生產者來承當啦?
嗯,方向確實是可行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以下簡稱他人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但別忘了下面還有視情形而定的細則,當生產者能夠證明以下的情形之一的,就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但作為普通人而言,其難度之大難以想象…
因為往往涉及到技術層面的東西,往往廠家會占有更多的解釋權,而且當下的輔助駕駛工能本身就是在一個不斷“OTA”升級的過程,廠家完全可以以第三種情形來辯解,所以想要通過產品質量來切入并非易事。
車神探有話說
所以AEB雖好,但并不能完全依賴,因為兼職(輔助)偶爾也會有罷工的時候,我們人才是掌握最高的主動權!如果你的愛車也發生了類似的問題或者無法解決的維權糾紛,請向車神探和車訴網爆料,我們將會和央視315一起追蹤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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