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期
編者語:
真水無香曾經報道過不少法醫、痕跡檢驗專家,他們都是刑事科學技術的領先者。
刑事科學技術的發展,緊跟著時代腳步。
現在,各地公安都成立了電子物證實驗室,電子物證鑒定技術也越來越迭代升級。現在,偵破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時,辦案民警要突破的一個難關就是對電子數據的調查。
電子數據被作為重要物證,還是12年前的事。2012年新《刑事訴訟法》修改時,電子數據被列為法定八大證據類型之一。
根據規定,像我們日常使用的朋友圈、網頁、網盤、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電子圖片等,都屬于電子數據。
20年前,對電子數據的解讀,對警察來說,也是新鮮事。
今天要說的這起綁架案,最終讓警方撥開重重迷霧的,和一條奇怪的短信有關。
2006年1月26日,《華商報》一篇報道引發諸多關注:《回家吧,你的家人也在等你過年》。
據報道,1月6日,西安一名12歲少年小強被綁架。小強父母通過媒體哀求綁匪“放”孩子回來:“孩子是無辜的,況且你們也都為人父母,應該體會到做父母的心情。只要你們行行善,將孩子送回,讓我們夫妻做什么都可以。”
報道發布這天,距2006年除夕只有3天了。
此時,西安未央警方正對涉嫌綁架的一男一女——李某和賀某發出通緝,并敦促他們能盡快向警方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打電話過去,手機已經關機了
2006年1月6日中午,小強(化名)沒回家吃飯,爸爸張北川(化名)打電話給老師,老師說小強早上沒來學校。
貪玩逃學了?學校老師、家長四處找孩子,找到凌晨,沒見孩子蹤影,就報警了。
當時,不像現在網約車滿大街跑,以前路上除了出租車跑,還有“黃魚車”,“黃魚車”司機撞了孩子逃了?但民警查了,沒發現線索。
1月7日下午16點46分,小強爸爸手機收到一條短信:“張北川,你兒子現在我們手里。請你兩天之內把十萬塊錢打到我們的賬號上,否則,你兒子的命就難保了,賬號xxxxxx。”
綁匪發來的短信(圖片來自另一起綁架案)
張北川打電話過去,手機已經關機了。
張北川農村出身,當時三十八歲,他從農村出來打工,做過建筑工地小工、送水工,后來在一家生產建筑玻璃的企業給客戶送玻璃。因為干活兒不偷懶,為人忠厚,他得到了老板的信任。慢慢地,他弄了個門市部,專門批發建筑玻璃,當起了小老板。
案發前,因為和平時接送面包車司機的孩子吵架,小強不愿再坐他們車上學,所以,張北川每天給兒子4塊錢,兩塊錢用來坐車,另兩塊用來買早點。
張北川和老婆省吃儉用,手上攢了十多萬積蓄,因為自個兒吃過苦,張北川平時看到要飯的,總會給人家留上幾塊錢。
警方成立專案組,將此案定為一起綁架案。
小強不見后,張家人在家附近一帶發了許多份尋人啟事,尋人啟事上寫著孩子的體貌特征信息,還提到了“如果找到,兩萬元酬金”的承諾,留了張北川的手機號。
專案組分析,尋人啟事上并沒寫上張北川的名字,但那條短信里卻對他直呼其名,一種可能是,發短信的人是認識張北川的人,看到有酬金,趁機混水摸魚騙錢的;還有一種可能是綁匪所發。孩子到底是生是死,無從判定。
手機響了,還是那個神秘號碼
專案組調查發現,發勒索短信的號碼,是案發一個月前的12月18日,在西安市西一路一家移動公司小營業室辦的,卡主信息顯示是一個叫“楊紅”的陜西安康籍女子。銀行賬號也是這個“楊紅”的,開戶行是陜西咸陽市楊凌區一家郵政儲蓄所,時間是12月16日。從地圖上看,安康距離西安有220多公里,而咸陽楊凌區到西安有80多公里。
進一步調查發現,“楊紅”查無此人。開戶的郵政儲蓄所內沒有監控探頭,開戶人應該是發現這點,故意選擇這家儲蓄所開戶。12月16日開戶,12月18日辦手機卡,1月6日實施犯罪,顯然,這是一起精心策劃的綁架案。
如今的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已經建起了科學高效的合成作戰中心
1月7日傍晚,張家所在的大雜院里,來了一個瘦瘦的、神情木納的中年男子。
他是專案組派到張家“臥底”的偵查員于建良。專案組怕人多嘴雜、走漏風聲,怕綁匪知道張家報警后對孩子不利,所以派人蹲守。
1月8日早上7點,張北川的手機響了,還是那個神秘號碼。電話里傳來兒子聲音:“爸爸呀,人家說讓你給人家十萬塊錢,人家就放我回家了。你趕緊給人家打錢吧。”
張北川 “喂、喂”地叫著,呼喚著兒子的名子,可對方已掛斷了電話。
這孩子不是別人,正是失蹤兩天的小洋洋
在張北川接到神秘電話后幾個小時,1月8日當天中午,一對夫婦來 六村堡派出所報案:六歲的女兒小洋洋失蹤了。
這家人也暫住在六村堡(注:2013年更名為建章路街道,現為陜西省西咸新區沛東新城轄區)。小洋洋在村里小學上一年級,因為離家近,平時都是自己走路去學校。當天是星期六,小洋洋去學校補課,早飯后出了門,到中午還不見回來。
夫婦倆和老師一問,說小洋洋早上沒來學校。
一個讀三年級的女孩子告訴走訪民警,她看到小洋洋被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抱上一輛紅色的小汽車。從小女孩描述看,這輛紅色小汽車比“奧拓”大,比“夏利”小。
放學回家的小女孩(圖片來自網絡,與本案無關)
小洋洋家一家四口,條件不好,爸爸是羊肉泡饃館的廚師,小洋洋還有個一歲左右的弟弟,小洋洋的爸爸媽媽連手機也沒有。
一下子,轄區出現了兩起綁架案,引起了家長們的恐慌。家長們每天起早來接送孩子,生怕出事。附近幾個轄區的社區民警去學校宣傳,讓師生們提高警惕,讓老師特別留意班上哪個學生沒來上課等等。
西安和咸陽兩座古城,隔渭河相而望又彼此接壤,兩座城市中心直線距離只有20多公里(注:2014年1月6日,國務院正式批復陜西設立西咸新區,成為第四個國家級新區;西咸新區包括灃東新城、灃西新城、秦漢新城、空港新城、涇河新城五個新城及能源金融貿易區), 臨近西安的咸陽灃東地區 (注:原稱為灃東街道,后更名為秦都區上林街道,現被列為“灃東新城”轄區) 也被列入串并調查范圍。
專案組調查了解到,12月中旬,灃東有一個9歲女孩樂樂失蹤。令人奇怪的是,12天后,樂樂又被人送回到學校附近,身上不僅沒有傷,全身上下還穿著新衣裳。
樂樂回憶說,一個三十多歲的叔叔在學校附近把她抱上了車,那輛車也是紅顏色的。“車是向西安方向開的,到了一個有好多好多樓房的地方,然后上了三樓,那就是叔叔的家。”
樂樂沒有挨打,“有個奶奶,有個阿姨,還有三個男孩兒,他們家喊大毛、二毛和三毛。大毛比我大,三毛比我小。二毛跟我一樣大。”樂樂說,這家人愛吃面,說的話聽不大懂。白天是奶奶看她,晚上是阿姨看她、陪她睡。
“你怎么知道二毛跟你一樣大?”民警問。
“因為二毛的課本和我一樣,都是三年級。課本上還寫著三年級一班”樂樂說,二毛叫王什么文,中間那字兒她沒看清。
1月10日,民警排查發現,一所小學三年級一班真有個學生叫“王博文”。而且王博文的哥哥和弟弟居然都在同一個學校,分別在五年級和一年級。
趕巧,這天,學校五年級和三年級要開家長會。在其中一間五年級班級教室,樂樂認出了那個開紅色車的叔叔,在另一間三年級班級教室,她認出了晚上看著她的阿姨……
民警很快調查到了樂樂說的那戶人家地址,1月10日下午,一路民警帶著小洋洋的爸爸前往一棟老式住宅樓確認。
開門的是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太,老太太還摟著個小女孩。
這孩子不是別人,正是失蹤兩天的小洋洋。
另外一邊,大毛、二毛的父母被警察控制住。
男的開的車,是紅色“福萊爾”(注:2003年,比亞迪收購秦川汽車后,出產的第一款量產車,稱為比亞迪“福萊爾”),該車體積是比“奧拓”大、比“夏利”小。
福萊爾汽車
車主叫王有才(化名),山西臨汾人,是個上網逃犯,他因開貨車撞死人后逃逸,當地警方一直在追捕他。
他跑到西安后,買了輛“福萊爾”跑“黑出租”為生,還把老婆、孩子和母親都接來了。
生活里,王有才是個好丈夫、好父親,還是個大孝子。王有才有三個兒子,但他母親一直想要個孫女,偏偏盼來的都是孫子,這成了老人的一個心病。
王有才想來想去,打算去偷個女孩給母親當孫女來養。
那天,在樂樂學校附近,把樂樂弄上車后,連哄帶威脅,把樂樂拉回了家,可樂樂天天哭哭啼啼,鬧著要回家,老太太被哭煩了。王有才不得不把她送回學校門口。
小洋洋,是他再次選擇的目標,他以為小洋洋年紀小點,容易哄騙,抱回家后,給小洋洋買了新衣服,還找人把小洋洋臉上的痦子點掉了……
無論出于什么原因,這都是拐騙,王有才進了看守所,這起案中案告一段落。
聽到爸爸在聲嘶力竭地叫他,為什么不答應一聲而自顧自地說話呢?
但小強失蹤已經過去4天了,專案組已經把張家暫住地周圍和關系人都排查了個遍,還是沒有任何進展。
細心的偵查員于建良發現,1月8日早上打來的那通電話里,似乎有電流聲,而張北川喊小強名字,電話那端卻沒什么回應,聽到爸爸在聲嘶力竭地叫他,為什么不答應一聲而自顧自地說話呢?
專案組分析,不排除是綁匪在播放錄音的可能。如果勒索電話再打來,講話內容和上次一模一樣,那毫無疑問是錄音。
專案組打算主動出擊。1月8日上午,專案組讓張北川往那個賬號上打3000元試試。
果然,當天下午,張北川接到一條短信:“你要是資金緊張,先打五萬元也可以。張欣的寒假作業你也順便帶來,我們會讓他好好學習的。”在民警的示意下,張北川把早已寫好的短信趕緊發過去。
三分鐘后,對方回復了條長長的短信,有近兩百字,核心內容就是要張北川盡快打錢。
民警讓張北川又打了一萬元,另一組民警緊盯銀行,看有沒人去取款。
沒想,對方沒去取錢,還發來威脅短信,語氣強橫:“張北川,你不要耍我們。再這樣,你兒子的生命安全就不能保證了。”
專案組分析,在這么短時間,回了近200字長短信,說明此人手指靈活,可能是個年輕人;試水的一萬三千元,對方卻沒有去銀行取款,說明對手十分謹慎。在短信里還提到“帶孩子寒假作業”,說明此人善于偽裝。
據媒體報道,小強失蹤后,他的父母沒有脫衣睡過覺,聽到院子的鐵門響,以為兒子回來了。小強媽媽還幾次到八仙庵為兒子祈求平安,甚至還為作案者祈禱,因為她覺得如果綁匪活得好好的,自家兒子就沒事。
1月9日凌晨1點,張北川的手機再次響起,他馬上接起,還是那個號碼,里面傳出小強的聲音,“爸爸呀,你不要報警,人家說了,不會害我。你把十萬塊錢打到人家賬上就行了,人家就讓我回家了。”
說的內容和上次有些一樣,但還是和之前一樣,電話里,“兒子”不顧張北川的呼喚,自顧自地說完話就把電話掛了。
一旁的偵查員于建良再次聽到了電話里的電流聲。
民警在監聽來電(劇照)
專案組推斷:這極有可能是錄音!這讓民警心頭一緊:孩子兇多吉少!
此后,張北川還收到一條短信:孩子現在好好的,你們不用擔心,還買了“寒假作業”讓他學習呢。
盡管兒子毫無下落生死未知,但張北川夫婦不敢往壞處想,抱著一絲希望,他回復道:朋友,看完短信,我很是感動,盡管我是受害者,仍然為你給孩子做的一切感動著……
他希望“感化”綁匪。
這條短信,讓迷霧重重的案情豁然開朗
專案組調查到,這個神秘手機號除了聯系張北川,曾在2005年12月22日給一個深圳手機號發過一條短信,深圳的人叫吳榮(化名),是個40多歲的女子。
這個手機號在12月18日開通,4天后,給吳榮發短信,吳榮又是誰?
一路民警趕到深圳,找到吳榮,她承認,在2005年冬至這天,自己收到過一條老同學的生日祝福短信:“榮榮,生日快樂!老同學毛毛。”
吳榮說,這天正是自己生日,發短信的號碼很陌生,短信落款的“毛毛”,是自己的小學同學。小時候,倆人一起上學、放學,一起跳皮筋兒,一起上廁所,好得像一個人。后來,兩人都上山下鄉,高考一恢復,吳榮考上了大學,而毛毛去工廠里當了工人。兩人漸漸失去了聯系。
吳榮說,自己去深圳發展,沒告訴過毛毛,接到短信,她很意外。她打過這個號碼,但對方已經關機了。后來又打過一次,也沒有打通。
專案組的調查證實吳榮沒有說謊。
這條短信,讓迷霧重重的案情豁然開朗。
給吳榮發短信的人如果是毛毛本人的話,那么給張北川發勒索短信、打電話的也可能是毛毛。
吳榮說的同學毛毛,姓賀,是一機械廠退休工人,時年46歲,住在西安東郊,當民警找到賀毛毛家,撲了空。
一個年近五旬的女子,怎么可能獨立實施一起綁架案呢?專案組分析她應該有幫手。
兩人失蹤了,那個神秘電話再也沒打來過
民警調查到賀毛毛和丈夫一家人在外面欠了四十多萬元的債。案發前,賀毛毛還在六村堡鄭家村開了家生產相框的廠子。
民警找到老羅,他戴著眼鏡、穿著工裝,人看上去本分,“我們離婚了”,老羅說,他不清楚賀毛毛的去向,自己也聯系不上她。
老羅說,1月8日上午,他和賀毛毛還有小李一起出門,賀毛毛開的車,他們一起去婚紗影樓推銷相框。
小李是個木匠,以前給他們家裝修過房子,現在是他們的生意伙伴。老羅還說,1月8日上午,小李還給人家付了一千多元的木材錢。下午,他接到母親電話說家里電源插座漏電了,就和賀毛毛、小李分開了,趕回家去修理,之后,他再也打不通他們倆的電話了。
老羅說到自己家欠下的外債,也是賀毛毛折騰出來的。
因為單位改制,兩人前后腳被提前退休,夫妻倆有個獨生女兒也剛自費讀完大專。一次同學聚會上,賀毛毛認識了一個女同學帶來的朋友薛總。
薛總自稱做房地產,告訴賀毛毛自己手上有一個新項目正在進行,前景不錯,需要資金投入。賀毛毛找十幾個親戚入股,加上自己家的一些積蓄,總共湊了四十三萬元,全部打給了薛總。可薛總和帶薛總一起來同學會的女同學一起人間蒸發了。
前兩年,廠里集資建房,賀毛毛兩口子分到了一套兩室兩廳的房子,夫妻倆簡單裝修了下。借錢的親戚、朋友們知道了,不干了:借了我們的錢還不了,卻還有錢買房裝修?大家聯合起來把賀毛毛告到了法院。
賀毛毛擔心自己還不上錢,法院會強行拍賣房子,就提出來和老羅辦“假離婚”,把房子轉移到老羅名下。
做針對影樓的相框生意,也是賀毛毛提出的。老羅說,賀毛毛和小李一起去考察,發現相框利潤高,加上小李有手藝,所以兩人合伙開公司生產相框,老羅也過來一起幫忙。
他們在鄭家村找了地方租下來開廠,住處離車間不遠。
但相框生意并不好,賀毛毛和小李一起投了十多萬元生產,廠里堆滿了各種尺寸的相框,銷售卻跟不上,他們只好挨家挨戶上門推銷,但很多影樓都有自己的進貨渠道,他們登門送上樣品,人家最多說留下試試,等過了年再說。
專案組調查,木匠小李叫李和群,江蘇豐縣人,比賀毛毛小十一歲,人長得白凈,看上去文質彬彬,平時講南方口音的普通話。
專案組排除了老羅嫌疑,推斷賀毛毛和李和群有共同作案嫌疑,但兩人失蹤了,那個神秘電話再也沒打來過。
民警還發現,賀毛毛和李和群兩人幾乎身無分文,其中余額最多的一張銀行卡,只剩下了五十元。
專案組切斷倆人財路,凍結了陌生電話里指定賬戶上13000元,希望走投無路,逼他們現身。
你們的孩子也在等你們過年
與此同時,專案組趕到李和群老家——江蘇豐縣,但沒發現李和群行蹤,他家里人也聯系不上他。
未央警方發出懸賞,敦促二人向警方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大街上,到處是迎新年的熱鬧,但張北川家籠罩著悲傷。夫婦倆天天以淚洗面,長吁短嘆,玻璃生意,張北川早已無心打理。
面對前來采訪的記者,可憐的夫妻倆盼著小強能回家一起過年,用乞求的口氣“喊話”綁匪放回自己的孩子:“到現在我還想不通,我們沒有任何結怨……孩子是無辜的……你們的孩子也在等你們過年。”
專案組民警一樣心如刀絞。
當年,路面監控遠沒有現在發達,全國公安也沒有聯網,如果放在現在,李和群和賀毛毛兩人的行蹤,很快就能被警方掌握。
只要聽到與兒子相關的一點消息,就會趕過去
就在案件偵破陷入膠著之時,2月6日下午,張北川又收到一條短信,是另外一個陌生號碼。
“我和你聯系是幫你□我可以告訴你孩子的地址□我也知道他是××××人□機會只有一次□一個小時內在下面賬號打3000元”,短信里,沒有標點符號斷句。
這么多天里,張北川夫婦只要聽到與兒子相關的一點消息,就會趕過去,在藍田、洛南、渭南等地奔波,尋人啟事印了又印,貼了又貼。
未央警方立刻展開調查,最后確認短信是從渭南發來的。
2月18日,未央警方在渭南警方的配合下,將發送短信者抓獲。沒想,發短信者竟是張北川的小學同學,他對小強下落根本一無所知,只是想趁機敲詐一筆錢。
一個原本幸福完整的家庭此后不再完整
2月28日,山東濟寧某銀行網點,賀毛毛的銀行卡有取款記錄。
賀毛毛每個月有380元退休工資,銀行監控畫面顯示,取款人是個男的。經辨認,畫面上的人正是李和群。
專案組趕到濟寧調查,但兩人又失去了音訊。
3月3日,一條信息反饋到專案組:李和群、賀毛毛在江蘇沛縣活動。
沛縣是豐縣的鄰縣,和豐縣一樣,這里也有木材市場。
有人反映,李和群曾帶一個女人到沛縣一個村里暫住過一段時間,沒過多久,倆人不辭而別,連房租也沒付。
專案組馬上追到沛縣。
3月15日,未央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和當地民警一起,堵住了賀毛毛和李和群。
他們交代,小強在被綁架的當天中午就被害了,他們把孩子埋在了相框廠院子地下。
盼了這么多天,噩耗傳來,小強的媽媽絕望了。孩子不見后,夫妻倆整晚整晚地坐著,拿著尋人啟事,想像著孩子可能被帶去的地方,想著兒子,想象著綁匪到底長什么樣子,盼著孩子回家的那天……
3月18日上午,嫌疑人指認現場,民警在相框廠院子地下找到了小強尸骨。當法醫對小強尸骨進行鑒定時,小強的媽媽怎么也不相信這是真的,不停地哭著問丈夫:“你再看看娃,還好著嗎?”
這天,距離案發整整71天。
不久,小強的爺爺也傷心地離開了人世,一個原本幸福完整的家庭此后不再完整。
罪惡的念頭一旦開啟,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打開,再也收不住了
賀毛毛和李和群,是在裝修房子時好上的,兩人不動聲色,加上李和群嘴甜,一口一個“賀姐”、“羅哥”地叫著,老羅一直蒙在鼓里。
賀毛毛和老羅辦假離婚,一方面為了保住房產,另一方面也有跟小李過的打算。
小李這些年搞裝修,掙了些辛苦錢,一直琢磨著要做點什么生意發財。而賀毛毛被人騙走四十多萬,做夢都想要翻身。
兩人合計合伙開相框廠,投入十多萬元后,相框賣不出去,兩人犯了愁。
賀毛毛一直想找薛總要錢,一次,她打聽到薛總十九歲的女兒在一家商場當營業員,就和李和群商量,想綁架她當人質,逼薛總還錢。
李和群同意,兩人開始著手做前期準備。
賀毛毛通過電線桿上貼的小廣告,聯系上了辦假證的,做了張安康“楊紅”的假身份證。用這個假證,她去辦了儲蓄卡,兩天后又去辦了手機卡,準備用于作案。冬至這天,她想起是老同學吳榮的生日,鬼使神差地發了條短信。
正是這條短信暴露了她。
從他們的犯罪經過來看,罪惡的念頭一旦開啟,就像潘多拉的盒子打開,再也收不住了。
2006年9月18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庭上,面對法官提問,一起亡命天涯兩個多月的兩個人,在庭上相互推諉:李和群否認自己是主謀,他說整個綁架沒有預謀,是隨機綁架,是賀毛毛一手策劃的;賀毛毛則說主謀是李,綁架時她沒在場,只承認自己給小強的父親發過短信,并說后來將孩子捂死的也是李,與她無關。
2006年11月14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底至2006年初,李和群、賀毛毛因辦公司缺少資金,賀毛毛的債主上門索債,二人預謀綁架欠賀毛毛款項的薛某的女兒,為實施犯罪二人準備了錄音機,購買了手機卡,以“xxx”的名字辦了假身份證,并在楊凌示范區郵政局以假身份證名義辦了郵政儲蓄卡。二人租來汽車,但多次綁架薛某的女兒未果。”
李和群指認犯罪時所用的汽車
“之后,二人商議綁架他人索錢還債。2006年1月6日早上,李、賀駕駛租來的一輛面包車尋找作案目標。在西安市未央區六村堡xx村口,將正等車上學的小強(化名,時年12歲)誘騙上車,先將小強拉到他們開的某工藝制品有限公司院中,采取威逼手段獲取了小強的家庭情況后,又把小強拉到賀的哥哥的住處,讓小強按照吩咐錄音。在小強說明已被綁架的狀況及交付贖金的方式后,當日中午,小強要求上學并回家,大聲呼救。李用手從背后捂住小強的嘴和鼻子,致小強死亡。”
“次日下午4時許,二人用賀辦理的手機給小強的父親發短信,勒索贖金10萬元,并揚言“報警就見不到兒子”!同年1月8日晚,李、賀駕駛租來的汽車,將小強的尸體拉到其公司院內埋藏。后二人多次給小強父親發短信索要錢財,并播放小強的錄音,小強家人先后三次給指定賬戶存款共計1.3萬元。1月16日,兩人得知事情敗露后畏罪潛逃。”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李和群、賀毛毛犯綁架罪,但由于賀毛毛并未實施殺害男童的行為,作出一審判決:以綁架罪判處李和群死刑,判處賀毛毛無期徒刑,剝奪兩人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賀毛毛指認作案現場
一審宣判后,西安市檢察院認為一審對賀毛毛量刑過輕,提出抗訴,請求省高院撤銷一審判決;小強的父母也向省高院提起上訴,除要求法院判處賀死刑外,還提出判令李、賀二人賠償死亡賠償金、誤工費等共計26.1萬元等訴求。
2007年4月11日,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二審開庭審理。
公訴人認為:李、賀屬合謀綁架,只是分工不同,屬共同犯罪。兩人以非法謀取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并將被綁架人殺害,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后果特別嚴重,應以綁架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判處兩人死刑。
庭上,李和群和賀毛毛仍像一審庭審時一樣,互推責任,互相稱對方是主犯。
最后,省高院做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另據了解,賀毛毛服刑后,因在監獄表現良好,分別于2010年、2013年、2015年被三次減刑,按最近一次減刑裁定,她將在2026年4月出獄。
一晃,這樁離奇的綁架案過去18年了。賀毛毛出來時,也66歲,近古稀之年了。
注: 文中圖片除標注外,均由作者提供 。
作者 : 胡杰
編輯 :胡 冰
排版 :海 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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