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
日前,市民陳先生咨詢:他準備春節的時候和幾個兄弟一起自駕去新疆旅行,需要給SUV車加裝車頂行李架,不知道是不是符合規定,會不會上路被罰了?所以想提前了解合規安裝車頂行李架的手續是怎樣的,還有他想換一個和原先不同款式的保險杠和輪轂應該如何操作,以及需要做哪些準備?
(圖片與文字無關)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第164號令)中的有關規定:本市已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可加裝車頂行李架,換裝不同式樣散熱器面罩、保險杠、輪轂;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并核發行駛證(機動車所有人選擇郵寄或者自取新行駛證);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未按規定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以及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出入口踏步件,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有以下情況,申請人不得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1、屬于換裝輪轂的,不得改變輪胎規格;2、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數據的不得辦理,但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4、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5、機動車被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6、機動車屬于被盜搶騙的。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時需提供的材料有: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2、機動車行駛證;3、《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受理窗口打印)單位車輛被委托人簽字,個人車輛車主簽字;4、委托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原件,以及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代理人應在《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上簽字(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委托代辦的,無需出具紙質委托書)。
需要注意的是,除60周歲以上人員、軍警人員、外籍人員等無法通過手機注冊認證的特殊情形人員外,車主未經預約將無法在交警總隊車管所二、三、四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備案。
車輛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或代理人攜帶所需證明、憑證將車輛開至車輛管理所二分所(閔行區沁春路179號3號門)、三分所(浦東新區滬南公路2638號)、四分所(寶山區安汾路299號)查驗通道,交驗機動車,并領取《排隊叫號憑證》,將上述材料提交于受理窗口;然后到付費窗口付費,或者通過網上支付方式繳費(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付費后,憑《排隊叫號憑證》到發證窗口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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