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麥讀
作者 | 梁慧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博士生導師
一、寫作方法的意義
先談方法的重要性。德國著名哲學家、邏輯學家阿·邁納(Albert Menne 1923-)于 1980 年出版《方法論導論》一書。書中指出:凡事均離不開方法,科學更是如此。例如要建造一個小屋,必須考慮三個問題:第一是確定目標:在什么地點、建造什么用途的、什么樣的小屋?第二是條件:建筑材料、工具、資金、場地、官方許可、道路、生活用品的供給等。第三是實現目的的方法。方法的含義是:在給定的條件下,為得到目的,所采取的行動、手段、方式。但方法的重要性,在無論現實生活中或者科學研究中,都未受到應有的重視。(見阿·邁納著《方法論導論》,王路譯,三聯書店 1991 年版,第 5-6 頁)
在科學研究領域,常常評價一個人是否具有科學研究能力,或者評價其科學研究能力的高低,我們很少考慮:科學研究能力究竟是由哪些內容構成的,換言之,科學研究能力包括哪些內容?有一種誤解,認為知識就是能力,知識越多,能力越強。但是,我們也發現這樣一種人,他們具有豐富的、廣博的知識,但不會寫文章,特別是不會寫學術研究論文,甚至不會講課。他們的知識雖多,不會運用。學生議論某個教員,肚子里面知識不少,就象茶壺煮湯圓,倒不出來。這樣的人,只能做資料工作。他們究竟缺少什么?他們缺少科學研究能力。
按照我的經驗,人文科學研究的能力,主要是三部分:中文寫作能力;外語(至少是閱讀、筆譯,能夠聽說譯寫更好)能力;方法。方法包括:寫作方法、研究方法等。有人會問,方法難道不是知識?我的回答是:方法也是一種知識,但方法不是一般的知識,它是運用知識和獲取知識的知識。
談論寫作方法,我們會想到這樣的現象,一些著名作家、文學家,往往沒有上過中文系,許多中文系畢業生,反而成不了作家,講授中文、文學、小說寫作課的教師,不少人寫不出文章,寫不出小說,至少是成不了大作家。而大作家如魯迅、郭沫若,確沒有上過中文系。這不能說明方法不重要。方法并不是只有在課堂上才能學到,還可以在閱讀中學,在寫作中自己摸索。
以讀小說為例,經常閱讀小說的人何止千萬,絕大多數并沒有通過閱讀小說而成為作家,甚至連一封信都寫不了的也大有人在。但確有人通過閱讀小說成了作家,成了名作家,成了大作家。魯迅、郭沫若不就是明證嗎?可見,閱讀小說有不同的讀法,多數人讀故事,少數人「讀」方法。讀法學論著也是一樣。多數人讀知識,少數人除了解其中的知識、理論觀點、重要信息、資料,還學習其寫作方法。這就是我們的課堂上并不講法學論文的寫作方法,而確有不少中青年學者的論文寫得很好的原因。他們通過閱讀別人的論文、論著,學習掌握了法學論文的寫作方法。當然,也有不少人的論文寫得不怎么樣。論文寫得不好,有的是知識不足,有的是中文能力不夠、外語能力不夠,有的確有知識,外語也不錯,論文寫不好,是因為不掌握法學學術論文的寫作方法。可見論文寫作方法的重要性。
二、關于學術論文的一般理論
1.學術論文是用來表述學術研究成果的一種文體
學術論文的上位概念是論文(議論文)。論文與其他文體如記敘文、抒情文的區別在「論」,即:論述、論證、論說。論文,以是否具有學術性為標準,可以分為:學術論文與非學術論文。非學術論文,指一般報刊雜志上的論文,例如:社論、評論、短論、時評、評論員文章等。學術論文,包括學術報刊上的學術論文、專題研究論文(長篇專題研究論文即所謂專著)、學位論文,是用來表述科學研究成果的文體。
2.學術論文的大致分類
學術論文可分為:一般學術論文;研究性學術論文。
一般學術論文,指學術刊物上的學術論文,一般篇幅較短;
研究性學術論文,包括:長篇專題研究論文、碩士學位論文、博士學位論文。
3.研究性學術論文的寫作過程即是學術研究過程
社會科學研究,尤其法學研究,研究的對象主要是法律、法學著作、判例等文本,屬于文本研究。即使所謂法社會學研究,進行問卷調查和統計、分析,最終也要歸結為文本研究。
文本研究的過程,也就是寫作論文的過程,分析文本、研究文本、寫作論文,是同時的,不可截然區分。因此,研究性學術論文的寫作過程,即是學術研究過程,學術研究的成果,即是所完成的學術論文。研究所得到的結論稱為基本學術見解,只是到了論文寫作完成之時,亦即學術研究過程終結之時,才最終形成。
非學術論文和一般學術論文則不同,基本學術見解早就存在,下筆之時,主題思想已經存在,俗話說已有「成竹在胸」。論文的寫作過程,不是研究過程,而是表達過程。其中進行論證、論述、論說,是為了表述已經存在的主題思想、基本見解。研究性學術論文當然也有論證、論述、論說,主要是為了研究,為了得出研究結論,即形成基本見解。
三、學位論文的「要素」
一篇學位論文、學術研究論文由哪些要素構成?這是講學位論文寫作方法首先要回答的問題。從學術研究的實踐看,一篇學位論文首先要確定研究課題。你究竟要研究什么?總不能「無的放矢」。這個「的」(靶子)就是你的「選題」。論文評審專家和答辯委員會成員首先要審查論文的選題是否有理論意義。可見「選題」是第一要素。
選題確定后,要調查收集研究資料,然后對這些資料進行研究,通過對這些資料的研究得出你的研究結果。法學研究屬于「文本研究」,即對各種法律文本、法學文本的研究。這些文本統稱「資料」。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資料」就是做飯的「米」。論文評審專家和答辯委員會成員總要審查論文所依據的「資料」是否充分、詳實。可見「資料」是第二個要素。
一篇學位論文總要有一個結構,由幾個部分(編、章、節)構成,好比一座建筑物由若干樓層和基礎部分、屋頂部分構成一樣。評審專家和答辯委員會成員總要審查論文的結構是否完整,結構是否合理。可見,「結構」是第三個要素。
學術研究與從事別的工作一樣,總有一個采用什么方法的問題。法學學位論文通常不止采用一種研究方法,而是以某一種研究方法為主,或者兼采幾種研究方法。評審專家和答辯委員會成員總要審查論文所采用的方法是否得當。可見,「研究方法」是第四個要素。
學術研究和學位論文涉及各種理論分歧時,作者要表明自己的意見,這些作者自己的意見以及研究終結時作者所得出的基本意見,就是作者的見解。如果沒有「見解」,就不成其為論文,而屬于「資料匯編」。評審專家和答辯委員會成員總要審查有沒有作者自己的見解,有沒有創新性的見解。可見,「見解」是第五個要素。
作者的思想、見解必須形諸文字,才能構成一篇可供閱讀、評審的學位論文。學位論文的文字是否準確,行文是否流暢,有沒有文采(即文章寫的好不好),也是評審專家和答辯委員會成員判斷學位論文水準的一項標準。因此,「文章」是學位論文的第六個要素。
學術研究的規律是「求異存同」,盡量說本人沒有說過的話,說與別人不同的話。不僅要能夠自圓其說,還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當你提出新的學術見解和立法建議時,要對學術、對科學、對國家、對民族負責任。這就叫學者的「社會責任」,是學位論文的第七個要素。
學位論文的七要素:
第一個要素:選題
第二個要素:資料
第三個要素:結構
第四個要素:方法
第五個要素:見解
第六個要素:文章
第七個要素: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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