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舒陽
舒某某(以下簡稱舒女士),女,現年36歲,西安市人,舒女士為西安某醫院一名優秀的護士長,舒女士的兒子涵寶(乳名),現年10歲,在班級里學習優異,涵寶的理想是長大后報考軍校,成為一名飛行員。
因老公下崗兩年多一直沒找到工作,2019年12月底,舒女士盤下了西安市雁塔區長安中路的思味思我糖果店,開門沒幾天,新冠疫情暴發,關門三個多月。
思味思我糖果店因持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所以店內經營有煙草零售業務。
2020年舒女士和丈夫經營的思味思我糖果店
2020年4月9日,舒女士通過微信聊天,掃碼支付的方式從劉某處購買109900元的外國卷煙,在店內零售。在這之前,舒女士了解到劉某頻繁地給她隔壁的煙酒店送外國卷煙。劉某給他們這些店面送的外國卷煙的來源為從免稅店購買。
2020年10月25日,陜西省澄城縣公安局以舒女士經營外國卷煙且非從指定渠道進貨、涉嫌非法經營罪對舒女士監視居住,2020年10月28日對舒女士刑事拘留,同年澄城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后被取保候審。
澄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舒女士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后因其他同案犯上訴,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全案進行審查,將該案發回重審,澄城縣人民法院改判為:舒女士構成非法經營罪,免于刑事處罰。
舒女士經營的思味思我糖果店現在已經改換門庭
舒女士在看守所被羈押三個月。一審判決后,她通讀澄城縣法院的判決,判決書里并沒有明確說明她自己有哪些行為構成犯罪。她認為判決書違反了刑法二百五十二條關于非法經營罪的定性。
同時陜西凱特律師事務所張玲俠律師提出:修改后的《煙草專賣法》放開了普通煙草專賣企業可以經營外國香煙,不再需要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因銷售煙草而構成非法經營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門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以列舉的方式明確了構成非法經營罪的情形,但舒女士的不符合任何一種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告人李明華非法經營請示一案的批復》,明確類似舒女士的經營行為,不宜按非法經營罪處罰;《刑法》的原則是: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對于舒女士,沒有明文規定,其行為不構成犯罪。
為什么在判免于刑事處罰的情況下,舒女士為什么還堅持上訴?舒女士說,四年來,她沒有辦法工作、生活,抑郁焦慮失去了生活的勇氣。因為自己沒有罪,卻被判刑,自己的人生被改寫,人前抬不起頭,在醫院的工作丟了,多次找工作被拒絕,孩子也被其他同學排擠。
更重要的是,孩子長大后上軍隊院校、考公務員,都會因為政審不過而被排除。
舒女士說,如果她真的犯罪了,她自己愿意接受處罰,那是對自己的行為買單。這個案子她堅持上訴,想給自己一個說法,給孩子一個應有的未來。
舒女士說,她的這個案子從法律上,不能認定為有罪,希望不要因為錯案影響自己幾代人。
據了解,舒女士的上訴,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相信能得到公正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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