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老公是高中同學,均出身農村。高中時期,我們并未有太多交集,我成績優異,而他成績平平。
畢業后,他進入大專院校,我則進入一本大學。大學畢業后,我們在同一一線城市工作并相遇、相愛。
在外貌上,老公身高178cm,相貌堂堂,而我身高153cm,自認為外貌上老公更為出眾。
他的身高有望改善我們家族的遺傳基因。
我們的主要問題在于經濟狀況。
我從事獵頭工作,老公則是銷售,我們的收入均不穩定。婚前,我們各自管理自己的財務,我節儉消費,大部分工資都能儲蓄下來;
而老公則花錢大手大腳,常將積蓄用于期貨交易和各種小額投資,最終虧損。
戀愛期間,我曾因他的消費習慣提出分手,但兩人感情深厚,加之我性格容易心軟,缺乏決斷力,最終我們和好如初。
我出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家中有三個孩子,我排行老二,從小感受到的家庭溫暖不多。
盡管老公的學歷和收入不如我,但在感情上給予了我溫暖,我因此貪戀這份溫暖。
加之年齡增長,父母催促我早日成家,我最終選擇了與他結婚。
婚后第二年,我們迎來了第一個孩子。
為了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的穩定,我希望能在所在城市購置房產。
當時老公手頭緊張,最終我承擔了首付的主要部分,公婆出資10萬元,又向娘家親戚借款數十萬元,在一線城市購得一套小兩居。
買房后第二年,我生下了第二個孩子。
第三年,老公晉升為銷售負責人,其上司認為沒有一輛好車不足以彰顯身份,暗示若不購置則可能面臨降職或解雇。
我反對他購買價值40多萬元的車輛,因為家中尚有20多萬元的首付款未還清,且車輛作為消耗品,貶值迅速。
我建議購買20多萬元的車輛已足夠滿足需求。然而,老公堅持認為,開20多萬元的車會讓他的上司和客戶看不起他。最終,盡管我反對,他還是購買了一輛價值40多萬元的車。
由于所在城市的房產和車輛均實行限購政策,我的戶口已遷至該城市,車牌也是我通過搖號獲得的,因此房產和車輛均登記在我的名下。
這并非出于老公對我的愛,而是實際情況使然。
購車一年后,我發現老公開始失眠,手機也不再隨意讓我查看。
一次,趁他手機充電之際,我偷看了他的手機,發現他前同事發來的離職證明照片,原來他一個月前已經辭職,而我竟未察覺。
他解釋稱,由于上司不信任,業績不佳,提成無望,工作失去了意義,因此選擇離職。
目前,他與朋友合伙經營小業務,每月收入近1萬元,而辭職前的月收入已不足1萬元,他用私房錢填補了差額。
我很憤怒,因為每月的房貸和車貸高達1.7萬元,而我的收入僅為1萬元,無法覆蓋家庭開支。
若他的小項目失敗,家庭將面臨經濟危機。此外,我們還有數十萬元的首付款和車貸債務。
半年后,小項目收益不佳。老公提出與朋友合伙開店,我堅決反對,認為疫情期間大環境不佳,貿然進入新行業風險極高。
然而,他不聽勸阻,堅信項目前景光明。因開店事宜,我提出離婚,但考慮到孩子年幼,離婚后可能需留守老家,我決定給他半年時間,觀察項目進展。
隨后,老公與合伙人租下場地,聘請員工,但由于盈利模式和內容未能完善,持續虧損。
為彌補虧損,他們又啟動了另一個項目。一年后,店面仍未盈利,在我的要求下,老公解雇了店長并關閉了店面。在此期間,他給了我3萬元。
由于我的工資不足以償還貸款,只得向親戚借款,一次性還清了車貸。
最近半年,老公未再給我任何資金,原因是新項目款項未能收回,且欠下供應商數十萬元。
上個月,我姐夫遭遇交通事故,需賠償對方一筆費用。我計劃出售車輛,以償還欠款。
老公最初反對,認為新車優惠力度大,我們的車輛僅三年車齡,出售價格僅為20多萬元,相當于半價。
我堅持認為,無收入的他無法償還債務。最終,他同意賣車,但表示無車將影響其商務活動。
我理解車輛對其商務活動的重要性,但考慮到對家人的債務和姐夫的緊急需求,我認為有必要出售。
我也向老公提出,希望他盡快結束當前業務,尋找穩定工作,逐步積累資金。他堅持認為自己不適合打工,只想創業。
我表示,若他堅持創業而無法提供家庭經濟支持,我們只能選擇離婚。我希望過上穩定的生活,而非不斷借貸,為金錢煩惱。
我提出,即使他每月只能賺取5000元,也好過現狀。他覺得我對他的事業提出了過多要求,限制了他的發展,認為離婚或許是更好的選擇。
我堅持出售車輛,他也最終同意了。
關于老公的性格,高考后,班主任建議他復讀,認為他有能力考上本科,但他拒絕了,更傾向于直接工作。
最終,在公公的堅持下,他完成了大專學業。大專期間,他沉迷游戲,學業平平。
畢業后,他本有機會通過補交學費直接升入本科,但他選擇了直接就業。
工作后,他喜歡與朋友聚會,享受生活。婚后,他的社交活動減少,更傾向于在家刷抖音。
在經濟上,車輛主要由老公使用,我幾乎不開車。
出售車輛將減輕經濟壓力,但他似乎對此感到不舍。不過,他表示如果我很堅持,他會尊重我的決定。
在情感交流上,我們夫妻之間的溝通日益減少,一旦開口,往往相互指責。
我們都認為對方未能提供足夠的情感價值。盡管如此,我們都努力避免在孩子面前爭吵。
他認為我不支持他的抱負,總是強調環境的不利因素。而我則覺得他忽視了我的需求,無視我對穩定生活的追求,反而不斷增加負債。
在夫妻生活方面,我們的頻率大約為每月一次。老公從不主動提出要求,他表示自己很累,創業的壓力讓他無暇顧及其他。
在感情上,我不愿讓孩子重復我留守兒童的經歷,但如果離婚,我必須工作,我的父母不會幫助照顧孩子,孩子可能只能跟隨婆婆回老家。
目前,我們的婚姻在經濟、情感和夫妻生活方面都未能滿足我的需求,似乎只是為了孩子而勉強維持。
我考慮出售車輛,將房產歸屬權轉移給孩子和我自己,用租金支持婆婆撫養孩子,而我則繼續償還房貸,婆婆帶孩子回老家生活。
大家覺得我選擇出售車輛并離婚,是否屬于“拋棄糟糠之夫”?或者,為了孩子,我應該保留車輛,繼續維持目前的生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