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聊的話題有點熱乎:關于德國最近通過的一項引起全球矚目的新法律——“性別自決法”(Selbstbestimmungsgesetz),想必大家已經在各種平臺上看到了相關的討論,那我們今天就來深入了解一下,看看這個法案究竟是怎樣的。
首先,我們得知道這個法案是什么時候通過的,4月12日,德國聯邦議會進行了投票,結果是374票贊成,251票反對,11票棄權。這個法案計劃從11月1日開始實施,這項法案的通過,是要替代1980年實施的《變性法案》,可想而知,從1980年到現在,社會的變化是巨大的,人們對性別認同的看法也日新月異。
在舊的《變性法案》中,如果一個德國公民想要法律上的性別變更,他們需要提交醫學報告,并且得到法院的批準。而新的《性別自決法》大大簡化了這一過程,成年人現在只需要根據自我認知,向登記處提前三個月通知即可選擇新的性別,可選的性別包括男性、女性和多元性別。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法律對不同年齡段的人有不同的規定,14至18歲的青少年需要得到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才能申請變更性別或姓名,而未滿14歲的孩子,則必須由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代表他們提出申請,這樣的規定旨在保護青少年在做出可能會影響一生的決定時,能有更成熟的思考和必要的支持。
這個法案的通過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對個體自由的尊重,但也不可避免地引發了很多爭議,于是,一些網友擔心,這種“隨意”的性別變更是否會導致社會秩序的混亂,比如有網友就提出:“我是男兒身,我想去女廁所,所以現在我性別女。”這種情況確實讓人擔憂,社會是否準備好接受這樣的變化?
還有人則是半開玩笑地說:“今年是老婆,明年就是老公,再過一年大家是閨蜜。”哈哈,雖然聽起來很有趣,但這確實反映了人們對于性別頻繁變更可能帶來的混亂和不適應啊。
而小編個人認為,其實性別自決是一項重要的進步,它體現了對個體自由和權利的尊重,但與此同時,我們也需要確保這種自由不會影響到社會的基本秩序,這需要法律、社會乃至每個人的共同努力,以理解和適應這些變化。
社會需要時間來適應每一項新變革,而作為社會的一份子,也應當在尊重與理解中找到平衡,我們要學會在尊重他人的選擇的同時,也保護那些可能受到影響的群體,以構建一個更加和諧與包容的社會環境。
所以不得不說,這項新法律雖然是一個巨大的進步,也是一個新的挑戰,對此你有何看法?歡迎在評論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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