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重慶警方發布了“胖貓”事件的通報,事實非常清楚,是正常戀愛和正常經濟往來,難以定性為“撈女詐騙”。
“胖貓”自殺發生于4月11日。但是胖貓事件在5月2日忽然沖進微博熱搜。
五一假期的第二天,“胖貓”事件就以驚人的熱搜數量在社交網絡里出現,而且在榜時間極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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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最初的網傳版本是:網名“胖貓”的男子“為情自殺”。傳言中,這位胖貓靠游戲代打賺了很多錢,一直在給其女友譚某打錢,兩個人一起經營一個花店;為了賺錢給女友,他一邊瘋狂代打賺錢一邊自己只給自己點最便宜的外賣,胖貓姐姐稱胖貓給譚某打了51萬,盡管打款截圖備注了“自愿贈與”,但胖貓姐姐還是指責譚某通過情感操控榨干了弟弟并導致其自殺,應該還錢。
網傳版本里包括這些細節:胖貓的頭像是“我不要吃菜我要吃麥當勞”,網友的解讀是他賺錢和養女友自己連口肉都吃不上。
還有說胖貓點外賣點貴了都要退單重點等等。
譚某則回應了,雙方戀愛中經常轉來轉去,胖貓去世后警方調解,她又退回胖貓家人13萬并簽了和解書。
即 便 按最早的網傳版本, 我個人也很難認為胖貓是被精神控制或被剝削了。
第一是因為 打款 備注了 “自愿贈與 ”,胖貓畢竟是個成年人,他自己做了這樣的決定。很多人用網傳的“胖貓給女友打了很多錢”這個版本的故事去對比“北大牟林翰虐待包麗案”,這是完全不一樣的。牟林翰虐待案有非常明確的精神操控的細節,他要求包麗進行殘忍的自我傷害和自我侮辱。而即便根據相關爆料里未知真假的聊天截圖,都沒有看到譚某怎樣對胖貓有類似牟林翰的打壓和精神摧殘,兩個人是戀愛關系有錢款往來,就定義為“詐騙”,實在過于缺乏依據。
第二是, 在錢款往來這個問題上,警方已經調解過一次,當時調解就已經算過賬有調解方案了(退回13萬)。 我不是很能相信,一個有詐騙嫌疑的 糾紛,自認為被騙的家屬在警方介入時竟然不要求立案,涉及詐騙大額金錢的案件一般不會這么容易就調解并簽和解書。
再者,即便是譚某在戀愛中收到了胖貓比較多的金錢贈與,這是很難定性,且不具備社會議題意義的。
新聞里高頻的案件是男性毆打女性、女性被家暴卻不能離婚、男性因不同意女性分手而采取跟蹤暴力毀容謀殺等各種殘忍手段以報復、男性惡意騙取殘疾女性錢財……等等,這些惡性案件背后的成因是深深扎根在所謂“傳統”(包括文化傳統和司法傳統)里的性別歧視。跟這種系統性的罪惡相比,我實在很難認為一個胖貓姐姐口中的“譚某收錢”的個案,能有多大的代表意義和典型意義。
更何況,如果家人真正關心弟弟,有良好的親情氛圍,怎么會不知道弟弟跟戀人有不合理的大額金錢往來而不勸告提醒呢,怎么會不知道弟弟戀情不順利呢,怎么會不盡早去疏解呢? 這疑點實在是太多了。
然而就是這樣一些沒有事實核查僅靠不斷更新的聊天記錄的傳言(聊天記錄還一直被質疑有偽造拼貼嫌疑),掀起了驚人的網絡波瀾。
5月2日當晚就出現了“給胖貓點外賣送到他去世的大橋”這種大規模的網友自發悼念行為。
讓事件進一步發酵的是有網友發現外賣商家接單知道是大橋地址就發了空包外賣,5月3日空包外賣問題開始引發關注,之后有五家餐飲因此道歉。
因為多家媒體都發布了“空包外賣”新聞,并以媒體官方評論口吻譴責商家,當地市場監管局又表態會調查“空包外賣”。
當時我的感受是,更加疑惑了。新聞媒體點評了空包外賣,有關部門也說要調查這個。那么,事件本身呢?是不是有這么一樁自殺案件,是否能把自殺原因歸結為女友傷害詐騙,當事人能不能采訪到……這些天經地義需要傳統媒體去核實的問題,淹沒在網絡輿論的泡沫中,很多人參與這個話題好像默認不需要事實核查一樣。
“胖貓”如果沒有任何干預,自然發酵,是否會有這么多熱度?
對此我始終是心存疑問的。這件事的熱搜之多,在榜時間之長,是罕見的,超越了過去各類明星戀情八卦。
但是另一方面,“胖貓事件”被拱上熱搜后,當然是某一種社會情緒和某一群人集體意志的反映。
雙標是顯而易見的。
男性“為情自殺”(實際上到現在也不能確認自殺原因),是極少見的。更常見的是 女性被精神操控后 被拋棄后的自毀,她們會被攻擊為“戀愛腦”,沒有任何根據一定會有對女性受害者“她也不是好東西”的評價。
看起來,胖貓之死引發了男性空前的團結。而如果胖貓還活著,同樣一群人會罵他是“舔狗”“沸羊羊”——對女性示好,珍視女性,就會被某一部分男性群體拋棄。這樣的男性只能從“男性踐踏女性”中找到自我認同和集體認同,只有踐踏女性,才能讓他們確認自己“是個男人”。
糟糕的話語和下流的邏輯隨處可見。
抖音上有一句抖機靈的惡心說辭是“譚某這樣的在夜總會都不配吃我的果盤”。我不理解為什么有人總是要代入嫖客,只能以嫖客“給女人定價、剝削女人”的邏輯來評價世界上一切關系。
關于“戀愛腦”的討論,女性聊起來是不要把單方面的付出(情緒、家務、金錢)當作理所應當,這是一種反思、祛魅、把自己放回到主體位置上的再思考。
作為對比組的是,因為胖貓開始號稱“不能戀愛腦”的部分男性,他們能想到的方法就是——去嫖。
真正令某一類男性團結的并不是“心疼胖貓”,而是“審判撈女”(實際上是“審判女人”)。諸多剝削欺凌女性的案件,有確鑿的新聞報道,有記錄在冊的法院審判,這些人視而不見。終于找到一個可以動用各種闡釋手段來攻擊“撈女”的“傳聞”,就會讓這些男性如聞到氣味的禿鷲一樣興奮。
在微博和抖音引發熱議的“胖貓事件”,也影響了內地互聯網之外的地方。香港、臺灣的新聞媒體都有相關報道,用詞也都有一定程度的厭女傾向。
五一假期后打開推特(現在是“X”)和YouTube,平時指點江山的海外男性意見領袖也都聚焦在“譚某是撈女”“撈女玷污了愛情”“撈女摧毀中國社會”這樣驚人的措辭上。
網傳的譚某全家人身份證賬號,就是在推特被堂而皇之地掛出來后傳到國內網絡。
推特更有各種“懸賞令”的消息,號稱要對譚某進行私刑處罰。
大部分男的政治光譜無論左中右在這種事情上真是驚人一致。只要發現一個(未經事實核查過的)“撈女案例”,立刻發散到全體女人,相互勸告跟女的相處的首要任務就是不花錢。
為了貶低女性又要神話男性,胖貓所從事的 “ 游戲代打”被吹噓為 天才,甚至類比為“古代的將星”。
男性如此團結,部分女性則積極表示自己是“好女人”,跟“撈女”不同。不少女性稱:“我做夢都談不到的男人被她談死了。”
那么多女性被侮辱被損害的案例,從未有如此大的輿論震蕩。
有人說,類比胖貓案件和女性受侵害案件所得到的關注度,沒有意義。
不確定男人是不是受害者但全網哀悼并從個案攻擊全體女人;女性所承受的傷害是成規模的跟社會系統相關的,卻被當做經常發生的社會新聞,可以不要求公眾必須關注。如果這種雙標還不去對比,我不知道什么是“意義”。
以下僅僅是一小部分事實核查過的社會新聞。
究竟什么是系統性的暴力和傷害↓
抖音上不斷出現的多位用戶自稱“我是女同跟譚某談過戀愛她不是好人”,這被視作譚某一定是罪無可赦的證據。這些爆料的可信度幾何?
5月8日,一男子冒充譚某編造聊天記錄和資金往來被行政處罰。
昨天警方通報終于出了。
首先,兩個人是正常戀愛關系,不是網傳聳動情節中“只見了幾面,胖貓就為女方傾其所有掏出所有家底”的精神控制榨干金錢。
關鍵情節:雙方一起開花店,胖貓出資。他們有共同經營行為。
分手是提了多次的,在譚某要求一定要分手的情況下,胖貓主動打款,譚某表示拒絕,但胖貓單方面打款6萬多元后拉黑了譚某,導致譚某無法退回這筆錢。
戀愛過程中胖貓和譚某相互有轉賬。
在二人相戀時開通的情侶攢錢賬戶中,胖貓是支取更多的一方。
胖貓去世后譚某返還的13萬多元,是胖貓父親索要的“開店投資”和“最后一筆”(胖貓自殺前留給譚某的錢)。
就說這個“開店投資”,哪怕是兩個普通朋友合作,投資開店的錢已經投進去了生意都開展了,哪有投資往回要的道理,因為做生意本身就在消耗(房租、進貨、親力親為管生意付出的勞動)。就算是要盤合伙做生意這筆賬,那應該看雙方當初怎么約定分收益,以及開店的到底有沒有收益。如果是個商業糾紛,生意合伙人會立刻答應“返還投資”嗎?而一對情侶一起做生意,男方去世后男方家屬索要“投資開店的錢”就這么理直氣壯。
“投資開店全返還”的條件譚某都答應,實在很難說是“撈女”。
即便是不說合伙做生意這部分, 我看到這種有來有往還有共同經營的一起生活的情節,覺得就已經交代清楚了。因為共同生活的賬是沒法只按數字來仔細算的。 兩個人一起生活,如果是男方給女方打款,但女方采購消費的都是共同開支(吃飯、日常消費品等),這怎么算? 甚至有可能女方確實在接收了生活資金后管賬,但實際上男方消費更多,女性還負擔了采買和安排生活細節的瑣事,生活里是經常有這種情況的,難道只看男的打錢女的收款就叫“撈女”?
共同賬戶里男方比女方支取還更多,已經足見譚某談不上“生活中都在花男方的錢”。
但是攻擊譚某的人還在按計算器精確到每一筆錢,按照他們的想法,兩個人戀愛過,相互打款完全平賬才能證明“不是撈女”。我舉個例子,男方給女方打了一萬讓她幫自己買了個電腦,分手時是只看這一萬讓女方返還嗎?這根本不是算數能徹底算公平的問題。
是正常戀愛、是共同經營、是共同存錢、互有付出、有合作生意,胖貓家屬曾經和譚某調解資金問題并和解。這所有事情加在一起,為什么還要算賬啊?再算已經是面目畢露了——我怎么能找個女朋友一分錢不出卻能得到陪伴、親密關系和家務勞動和未來的婚姻經營呢?
警方通報里其他關鍵情節還有:胖貓姐姐對財務和解方案不滿,發起和煽動對譚某的網暴。
多人侵犯譚某隱私、參與網絡暴力、捏造謠言歪曲事實。
到現在為止,都沒有辦法確認胖貓自殺的原因。究竟是所謂的“為情所困”,還是說,他本來已經很痛苦,譚某讓他感受到溫暖,如果譚某不能繼續這段關系,他找不到其他安慰和動力。
就算是“為情所困”也不是譚某的錯,更何況,還可能不是呢?而譚某的真實姓名一直到昨天還掛在熱搜上,被展示、被評頭論足。
“胖貓事件”從一開始,我個人意見就是基本上沒有討伐譚某的道理。即便譚某金錢上有獲得也不能夠成為一種社會議題。但討伐譚某卻轟轟烈烈地開展到了恐怖事件的程度。
網絡上公開了譚某全家的身份證號碼,懸賞要對譚某進行殘酷人身傷害作為私刑,這是現代法治社會所不能容忍的犯罪。而“痛罵撈女”的人對此視而不見,他們寧可傳播所有的不明不白的聊天記錄,也不愿意去正視:網絡輿論正在對一個女人進行全方位的詆毀和侮辱。這是一種當眾的懲罰,這是對全體女性的警告——好女人不能要錢只能奉獻,情感關系里女性所付出的一切應該免費,男性的不如意都應當由女性來承擔來反思。
到現在還在嘴硬的人,主張的是“撈女問題”確實存在,即便譚某不是“撈女”,也有別人是。
而我認為“撈女”就是偽命題。
如果一個女性看錢才能建立親密關系,那么她就跟沒錢的男人和有錢不愿意掏的男人沒有關系。“看錢建立親密關系”是不是不道德、是不是女性交出了選擇權、是不是一種用自由和尊嚴去交換的陷阱,這些可以再討論。但沒錢的男人和有錢不愿意掏的男人根本不需要在意和自己沒有重合的“撈女”啊?
可這部分男人為什么這么在意?因為他們又想要一個女朋友,又什么都不想付出。
很多人仿佛很無辜地問:“難道談戀愛就是談錢嗎?”“難道這個時代就不講愛了嗎?”
就先不討論共同生活的權利義務怎么界定這種對你們來說的超綱題。就說談戀愛。談戀愛是一種文明社會才有的互動,要平等、相互尊重,相處要講禮貌,身體接觸之前要有性同意,要傾聽對方,要有情感溝通和交流,要把對方當一個人而不是一個東西。這你到底會不會呢?
談戀愛是一定會有共同生活的,共同生活、情感相處就是有共同開銷的,這不是“女人拜金”。而談戀愛里面不要錢的部分,不是“免費”,是比錢更貴的東西,你連“把女人當人”都理解不了,一說“打倒撈女”,立刻快進到“有錢可以嫖”,這樣的人配談情感互動?
我非常受不了的是很多受過教育的男性,一旦提到現在青年男女的戀愛約會機會,也滿口“旱的旱死澇的澇死”。意思是有錢的男人能獲得很多機會,沒錢的男人就沒機會,覺得很不公平。
很想問“旱的旱死澇的澇死”這句話里女性算什么呢,標的物?根本就不是人?女人自己也有自己的想法,女人自己的想法包括但不限于:要工作、想賺錢,想在社會里找到自己的位置,也想有個自己的房產證,也想當上部門領導,不想看到有人被降分錄取,約不約會當然也是她自己的想法自己的選擇。
隱形家務勞動、生育損傷、育兒的分工負責……這些問題每樣都要談,有些人配談嗎?可能得先從“不得虐待家庭成員”談起吧。
“撈女問題”“彩禮問題”是假問題,嚴重的性別歧視是真問題。
當下的性別比可怕到這個程度,幾千萬女孩連出生都失去了資格,外國女運動員里動不動就冒出一個中國棄嬰被領養的,這算不算文明之恥?媒體天天談高彩禮屢禁不止,可是明明絕大多數都是女孩拿了彩禮給自己兄弟用,高彩禮的地方是相互賣女兒啊。為什么這些嚴重性別歧視造成的問題,最后總是變成了女性的道德問題?
“胖貓事件”的起點,是不是自然熱度,這始終是要打個問號的。
但是“胖貓事件”如此絲滑地變成了大眾對于一個女性的獵巫和圍剿,是因為罵女人實在是太容易達成共識了,它可以輕易地在任何時候被取用被激發。
呼吁輿論不要網暴女性時,還另有一重焦慮和痛苦,我們為何在此糾纏。我們明明應該關注更有公共意義的問題。
哪怕是警方通報證明了譚某無錯,眾人立刻尋找到下一個挨罵的人:那個因為集體厭女情緒才能上熱搜的姐姐。但如果不是大家都這么熱衷于獵巫,她一個人的說辭何以能掀起如此大的網絡暴力?
總是這樣,有任何問題,罵“她”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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