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紅權星“涼涼”了,被各大網絡平臺封殺。
在被封之前,王紅權星在抖音擁有400萬粉絲,在小紅書也擁有百萬粉絲。
而如今,國內各大網絡平臺,都已“查無此人”。
和王紅權星同時被封禁的,還有柏公子、鮑魚家姐等數名網紅。
這些網紅普遍言行夸張,高調炫富,例如聲稱自己“在北京有七套房”、“家里鮑魚吃不完”。
還有人說自己身上的穿搭,如果達不到七位數、上百萬元,都不好意出門;
或者聲稱自己出門,有好幾個安保人員,比頂級富豪還氣派。
當這些網紅被封殺,網上一片叫好。
“他們群魔亂舞,宣揚的價值觀非常糟糕,炫富本身就很low,而且也在給眾多普通人制造焦慮,總之就是一群敗壞網絡風氣的家伙,早該被封,活該!”
——然而,美國法學家和普利策獎得主安東尼·劉易斯,如果活到現在,目睹炫富網紅被封,和眾多網民對此叫好,大概不會樂觀,只會充滿憂慮。
劉易斯的《言論的邊界》一書,雖然出版于十多年前,但書中的很多觀點,在網絡時代的當今,依然頗具啟迪意義。
按照美國法律,可能代價更重
劉易斯主張言論自由,但也并非簡單地站在高調炫富的網紅一邊。
相反,按照書中觀點,某些網紅的言行如果發生在美國,依法所應付出的代價,可能遠比被封號禁言,更加慘重。
王紅權星等網紅,并不是單純的炫富、賣弄,而是普遍擔負著帶貨銷售的業務。
他們所代言的商品,包括奢侈品、日用品等多個品類。
天花亂墜、真假難辨的炫富,主要是為了配合各種商品尤其是奢侈品的銷售。
炫富一方面是通過夸張的表演來吸引眼球、博得人氣,另一方面,也是一種話術:
讓更多觀眾認同“錢多光榮,錢少丟臉”的拜金價值觀,進而導致沖動消費,為了虛無的面子,花高價去買這些網紅所代言的產品。
直播平臺數據顯示,王紅權星和柏公子,此前近半年來的帶貨銷售總金額,都超過了一億元;
鮑魚家姐近半年的銷售總金額,也在5000萬元以上。
即使上述數據有水分,將其打個對折看,這些網紅的帶貨業績,也頗為可觀。
然而有報道稱,這些網紅所代言的奢侈品,其實體店鋪大都很冷清,甚至其質量,也未必夠得上奢侈品的標準。
——這樣的狗血事件,如果發生在當代美國,會怎樣呢?
“在美國,單純的言論表達,受自由法案的保護。”
“但是其邊界是:如果其言論,通過刻意誘導乃至欺詐大眾的方式,來牟取高額利益,法律就必須強力制止,以保障其他人尤其是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就目前的美國法律而言,消費者在“經營者所在地之外”購買產品,尤其是奢侈品,有長達數日到一周的“冷靜期”。
換言之,包括直播帶貨網紅在內,其觀眾即使一時沖動,當場付了錢,過后也有好幾天的時間,可以冷靜下來自我復盤,如果覺得不值得,就可以無理由退貨。
所以美國很難出現短期暴富的“帶貨網紅”,因為一時的誘導和單日的銷售業績,往往在幾天之內,就會大幅縮水、所剩無幾。
此外,美國法律對商品的質量要求,也極其嚴格,甚至刻意像消費者一方傾斜,鼓勵消費者和商家打官司討說法。
漢堡里吃到一根魚刺,即使沒有扎到,消費者也可以起訴商家,而且往往真能獲得價值不菲的賠償。
炫富網紅所代言的產品,如果存在瑕疵,人氣和銷售額越高,“官司纏身”的風險也越大。
即使如此,書中依然呼吁,要加大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包括延長冷靜期等。
所以,難怪這些網紅,幾乎沒有誰敢染指國際貿易,把所謂的“好產品”賣到美國、歐洲。
如何看待“不良價值觀”?
王紅權星等網紅被封,是因為炫富等言行,傳播“不良價值觀”。
不少網友對此類網紅非常看不慣,對他們被封禁,一片喝彩——其中不乏幸災樂禍。
書中對上述兩種狀況,都強烈反對。
作者談到,數十年前的美國,也曾有過嚴格的審查制度。
喬伊斯的《尤利西斯》,乃至海明威的部分作品,都曾被列入禁書,甚至連《圣經》,都推出了“潔本”。
“日后回望,即使不懂法律的人,也會感到徹頭徹尾的荒誕。這無疑是美國法律史上,永恒的恥辱柱。”
書中進一步談到:
以價值觀的雅俗,對某些言論進行“過濾”,讓某些人“閉嘴”,古代往往實行得更為徹底。
例如中世紀,所有和羅馬教廷官方理念相違背的價值觀,都被嚴格禁止傳播,違反者甚至可能被處死。
其結果,是漫長的“萬馬齊喑”,是數百年間,幾乎沒有離經叛道的聲音,能夠傳播出去、流傳下來。
直到文藝復興前夕,意大利、德國、英國等一些口岸城市,由于商業的發達和市民階層的興起,言論管制越發松動,才有了之后的“現代文明”起源。
那時的言論環境,魚龍混雜、泥沙俱下,光是針對大地的形態,就有幾乎無數種說法。
其中絕大多數都荒誕無比,日后看來都是妥妥的誤人子弟、傳播不良價值觀。
只有一種——地圓說——僥幸“蒙對了”。
相信其他說辭的人,大都裹足不前,不敢進行太過遙遠的航行;唯有信奉地圓說的人,想要設法遠航、驗證。
“如果沒有各種謬論肆意流傳的‘糞土’,人類歷史上就無法出現地圓說得以流傳的‘鮮花’,和大航海時代的不朽‘碩果’。”
——當我們以某些價值觀的衛道士姿態,對炫富網紅的“倒霉下場”叫好時,不妨以史為鑒,多一些冷靜的深思。
自由的邊界,應當如何把控?
“一個良好的社會,應當是多元化的聲音并存,同時,盡量避免居心不良者,通過‘忽悠大眾’的手段,來牟取暴利。”
這是書中對“言論自由之合理邊界”的期待。
書中特別強調,幾乎所有的公開表達,都可能對某些人而言,堪稱“不良價值觀”。
模特發自拍,可能引發某些人的身材焦慮,甚至在客觀效果上,會刺激某些人節食減肥,或者通過有風險的藥物來輔助增肌。
如果你喜歡滑板或者滑雪,發幾張運動照片,也難免導致某些菜鳥跟風模仿,造成摔骨折的嚴重后果。
就連物理教材上的相對論,和生物教材的進化論,都一直被為數眾多的“民科”,視為誤盡蒼生、其心可誅的洪水猛獸。
“這就需要每個健全的人,從小就要習慣于五花八門的聲音,盡量對各種謬論,和不適合于自己的聲音,保持足夠強大的免疫力。”
“越是大家都能自由表達的環境,越能培養和強化每個人對‘不良內容’的免疫力;相反,越是刻意‘凈化言論空間’,越無異于剝奪大家的免疫力。”
同時,書中也強調,要通過不斷完善的法律——尤其是民事賠償制度——讓“惡意忽悠大眾”者,難以從中牟利,甚至付出慘痛的代價。
“否則,自由之名,就會成為損人利己的借口,成為人際之間相互宰割的狩獵場。”
一些賺取暴利的帶貨網紅,無論是否涉嫌“低俗”,都可能有著真正的罪孽:欺詐消費者。
為數眾多的“億萬元帶貨網紅”,從目前的經濟狀況看,恐怕不是正常現象,其中很可能有種種“貓膩”。
然而,消費者如果受了坑騙,發覺自己花了價格不菲的冤枉錢,又如何依法討個公道呢?
這才是我們更應當關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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