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獨體字,其造字之初必有所本——或為象形或為會意或為指事,反正不可能是形聲。
甲骨文中有“四”,但只是依照一、二、三之例,又多加了一橫,寫作“亖”。
顯然,殷商時候的“亖”,純為“數名”,如算籌如蓍草,簡單排列、一目了然。
西周早期,青銅器銘文所見,如“盂鼎”如“墻盤”,“四”仍為“亖”。
目前所知最早的“四”,是春秋早期的“陳侯鼎”銘文——陳侯為“媯四母媵鼎,其永壽用之”。
《詩經·齊風·猗嗟》:“四矢反兮,以御亂兮。”
此詩,贊美少年魯莊公,相貌英俊,射技高超,也作于春秋初,不知初創時用“亖”還是用“四”。
春秋晚期的“郘鐘”“徐王子鐘”和戰國時的“大梁鼎”銘文,亦有“四”字。
故此,大多斷定“四”字造于西周后期,春秋之前。
學界一眾大佬,亦曾考證過“四”字所本。
如丁山,在《數名古誼》中認為,“四”本為“呬”字。
《方言》:“呬,息也。東齊曰呬。”
如馬敘倫,于《中國文字之源流與研究方法之新傾向》中說,“四”本為“涕泗”之“泗”。
《詩經·陳風·澤陂》:“寤寐無為,涕泗滂沱。”“泗”之本義,或指“泗水”。
這二位老先生,皆以為“四”是借為“數名”。
但由此,也產生了一個難以破解的“悖論”。
《說文》解“呬”“泗”,均曰“從某,四聲”,說這兩個是形聲字。
另外還有四匹馬的“駟”、四頭牛的“牭”,“四”不僅表聲也還表義。
“柶”,現多解為“勺子”。其為餐具不假,但先秦已有“勺”字。“柶”,從《儀禮》《禮記》看,其為勺子但前面有齒,或就為四齒可能性更大,“四”也是既表聲也表義。
形聲字,必是兩個以上獨體字組合,原本各有其音義。絕無可能合體形聲字之聲旁有音無義,然后被單獨拆解出來借為他義。
《說文》:“四,陰數也。象四分之形。”
這其實為解讀“四”字所本,另辟了一個蹊徑。
《周易·系辭上》:“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四”為“地數”,亦為“陰數”無疑。
問題是,“二”“六”“八”“十”均為“地數”之“陰數”,何以唯獨“四”是此種寫法?
還看《周易·系辭上》:“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太極”,《老子》名之曰“一”;《呂氏春秋》稱之“太一”,指宇宙本體,萬物生成之本源。“《易》有太極”,是說《易》中包含著宇宙生發演化最高、最大之“道理”。
“儀”,法也。“兩儀”,天地。“是生兩儀”,是說《易》揭示了“太極”轉化為天、地的道理。
“四象”,即四季之象。“兩儀生四象”,是說天、地孕育出了四季。
請注意,按筮法說——
七揲蓍草為“少陽”之爻,象征春天;由春轉夏,陽氣繼續增長,故七揲為不變之陽爻。
九揲蓍草為“老陽”之爻,象征夏天;由夏往秋,陽氣變陰氣,故九揲為可變之陽爻。
八揲蓍草為“少陰”之爻,象征秋天;由秋往冬,陰氣繼續增長,故八揲為不變之陰爻。
六揲蓍草為“老陰”之爻,象征冬天;由冬往春,陰氣變為陽氣,故六揲為可變之陰爻。
“少陽”“老陽”“少陰”“老陰”,四種爻象即象征“四時”,也即“四象”。
中國古人,很早就形成了“時空統一觀”。如《鹖冠子·環流》所云:“斗柄東指,天下皆春;斗柄南指,天下皆夏;斗柄西指,天下皆秋;斗柄北指,天下皆冬。”
故而,“四時”“四象”,又為“四方”。
許慎解“四”,說“象四分之形。”
段玉裁《注》“謂囗象四方;八象分也。”
《說文·八部》:“八,別也。象分別相背之形。”
好了——“四”字外面之“囗”,“象四方”,亦即“四時”“四象”;里面之“八”,“象分也”“別也”,也即由“少陽”“老陽”“少陰”“老陰”四種爻象,區分“四時”“四象”。
由此觀之,“四”字為象形加會意。
其造字,不是在以甲骨占卜為主的殷商,而是以草筮演(衍)《周易》的兩周,也就好理解了——除了“數名”,進一步包含了更豐富的內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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