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一件事情,媒體的報道敘事是這樣的:標題是“湖州一山上發現遇害女網紅?鄉政府:死者被人從外地運來丟棄”;而警方的通報敘事是這樣的:“我局接報警稱吳興區南郊一山坡上發現一具女尸”。
警方通報
是的,也就僅僅才過去幾年,媒體連如何報道兇案的基本新聞倫理也開始不管不顧了。按理說,對這種兇案的報道,就算是剛畢業的新聞系學生,也知道標準的方式應該是“湖州一山上發現遇害女子”,或是不明真相時,應該是“湖州一山上發現一具尸體”、再不濟也應該是“湖州一山上發現一具女尸”。
總之在警方通報沒有落錘前,媒體起碼要有基本的敘事標準。可你瞧瞧這德性,上來就是一頓猛操作,直接就說遇害的是女網紅。這么硬整當然不是媒體們不會用詞,而是躲在媒體背后的所謂媒體人實在太知道怎么用詞了,而這個知道是知道人性的弱點在哪,而不是知道德性的邊界在哪。
毫不諱言的講,在傳統媒體如日中天的時代,“黃色新聞”就已經猖獗一時,而到了自媒體時代,“黃色新聞”可以說是變本加厲、持續擴張,只有你不敢看的,沒有媒體不敢編的。這里簡單科普一下“黃色新聞”是個啥玩意。可能很多人一看到“黃色”這個詞眼就覺得跟“桃色”有關。
不可否認,狹義的“黃色新聞”可以理解成“桃色新聞”,但是更泛化的講,“黃色新聞”更強調博眼球,用現在的媒體黑話講就是:得流量者得天下。可問題是,當“得流量者得天下”變成“流量饑渴”時,所謂媒體就成了編排是非的“霉體”。
就拿“湖州一山上發現一具女尸”來講,根據警方初步偵查的結果是,女方因感情糾紛被男友殺害,直白地說就是“情殺案”。可媒體們在敘事時非得冠名標題女網紅。以至于“女網紅遭殺害被拋尸”這個流量三連彈一出,輿論瞬間就被引爆。
緊接著遇害者的照片滿天飛,各種悲情BGM一配,一場“黃色新聞”的盛宴就開始了。這里面的原理其實也不復雜,要清楚,大的基本盤里,人們對于女網紅總是愛恨交加:“愛的是女網紅那么美很養眼,恨的是她咋就不是我老婆”。
于是當有女網紅遭遇情殺時,不管真相是啥,基本盤里的真相只有一個:網紅是原罪。在這樣的前提下,媒體們自然不會失去噬血的機會。所以,像“女網紅遭殺害被拋尸”這種“黃色新聞”的準標題就出現了。
好在,什么東西吃多了,看多了也會膩的。基本盤也不是千年不變,所以評論區就開始“反殺”媒體,最典型的是:“你們真是很愛發受害者的照片”。因為誰都知道,面對兇案,第一時間曝光兇手的周邊才是第一緊要的事情。
可奇怪的是,多少年來的“媒體傳統”卻是特別愛報道受害者周邊。尤其是漂亮的女性受害者,以至于“顏值正義”放到“黃色新聞”里就成了“顏值不正義”。可問題是媒體們能不知道什么是正義,什么是非正義?
顯然他(她)們是很知道的。也正因為如此,硬把兇案整成“黃色新聞”的媒體們才活該被罵,因為“懂媒卻傳霉”的他(她)們真的是臉都不要了。一定程度上,傳統媒體受自媒體的圍剿、壓迫,偶爾搞搞標題黨也能理解,畢竟也要活著吃飯嘛。但是流量饑渴到饑不擇食的地步,最終受損的還是新聞的真實性、客觀性和媒體的公信力。
很多時候,真的不怪大眾把編輯和記者稱為小編。因為除了“小編一下”,真的連基本的新聞章法都不講了,更別談什么新聞倫理。就像面對“湖州一山上發現一具尸體”,哪怕寫成是“女子遭殺害被拋尸”也都夠抓眼球,夠收割基本盤了。
而媒體卻持續加碼,直接祭出“女網紅遭殺害被拋尸”,只能說媒體們要的是全盤收割的效果:不僅收割熱衷“黃色新聞”的基本盤,也收割反感“黃色新聞”的小眾盤。總之就是:“黃色新聞”的大旗我立了,你們想打想鬧,給你們自由,畢竟你們的自由是我的流量。可仔細想想這媒體心底的伎倆,怎能不感到惡臭十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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