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里是老長安~
今天要說的事情,可能有些沉重。
但我相信對這種事情的討論是有意義的。
起因是有一位享譽全球的女作家,愛麗絲·門羅,201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今年5月份剛剛去世。
我不知道你們熟不熟,我是挺熟悉的,去年上課的時候老師剛帶我們讀過,基本上學習寫作尤其是短篇小說的寫作,這是一個繞不過去的厲害作家。
但可能還是那句話,很多時候(或者說絕大多數時候),作品和作者要分開看。
前幾天,門羅的女兒突然寫了篇長文,控訴自己這位作家母親。
根據門羅女兒斯金納的敘述,她在9歲時被繼父,也就是門羅再婚后的丈夫性侵,性侵一直持續到她十幾歲。
這不是她單方面的指控,這件事是坐實了的,2005年,38歲的斯金納起訴繼父,繼父認罪,被判緩刑兩年。
而這件事,身為母親的門羅早就知道。
斯金納在25歲時就寫信告訴過她,當時門羅當即離開了自己這個丈夫。
但后來她又回去了……
不僅回去了,還繼續著和這個罪犯的婚姻生活,直到這個男人去世。
這真讓我看不懂了。
按時間線,一次被女兒親口告知,一次女兒起訴繼父,兩次門羅都是知情的,而且起訴在2005年,男方2013年去世,中間還有八年的時間。
在明知道女兒被自己丈夫性侵的情況下,對女兒不管不顧,還能接著跟這個男人一起生活?
除非門羅回去是為了給這男人投毒的,不然我實在理解不能。
就不說作家不作家,一個普通人知道這種事,不把這繼父剁了都算善良了,至少也是立刻割席遠離,怎么做到還能相濡以沫白頭到老的?
這又不是出軌之類的私德問題,也不是沒錢沒生存能力、離開男人活不下去的困境,這是一個早就聲名在外的作家,對性侵自己女兒的男人保持了詭異的沉默和縱容。
不管她是誰,這都很可怕。
門羅給的理由是,“她太愛了”。
……我也是無話可說。
更要命的是,斯金納的生父,也就是門羅的前夫,比門羅更早知道這件事,但他也保持了沉默。
于是這個故事就是,一對離譜的生父生母,一個罪犯繼父,和一個獨自背負了幾十年心理創傷的女兒。
當然最垃圾的是這個繼父,但這對親生父母也不遑多讓,尤其是考慮到,門羅在小說里不斷書寫著女性想逃離痛苦的婚姻、又被困于婚姻的兩難處境,她本人卻上演了一出與虎謀皮。
更大的女性困境發生在她女兒身上,可她假裝看不見。
這也是為什么,這件事曝光后,門羅受到了更多的質疑和指責,雖然最大的惡并不在她身上,但這真的讓人很難接受。
至少我自己是很難接受,女兒9歲時被繼父性侵,25歲才鼓起勇氣向媽媽尋求幫助,這位媽媽卻冷漠對待,最后還回到了罪犯的身邊,甚至知道女兒的遭遇后依舊在表達她對這個罪犯的愛。
但這種事似乎又不少見。
一種常見又悲哀的現象就是,當遭遇傷害的女兒,向父母尋求幫助的時候,得到的不一定是安慰、心疼和對犯罪者的怒火,也可能是冷漠、遮掩和對女兒的責罵。
前陣子的熱劇《玫瑰的故事》里,出現過同樣的情節,萬茜飾演的蘇蘇被繼父性侵。
她的母親知道后,第一時間選擇的是隱瞞,蘇蘇長大之后,再提起這件事,媽媽的反應依然是“別讓別人知道”。
當蘇蘇質問當初媽媽為什么不保護她的時候,得到的是“以后你怎么見人”、“我這也是為你好”。
甚至于“你活該”。
這一段情節播出來的時候,有人說這種情節很“俗套”,為什么要拍。
我……啊?
這是俗套不俗套的事情嗎?
這是很多女生都可能會遭遇的傷害和困境。
性侵害本身就是一個很嚴峻的問題,而被傷害的女性在尋求幫助時,從家人那里卻得不到關注和支持,是更嚴峻的問題。
有很多女生都在網上傾訴過自己小時候或者年少時被性騷擾、性侵害的遭遇,其中多數人也都提到,當她們長大后終于有勇氣告訴父母,等來的都是“不可能”、“你撒謊”或者“這么丟人的事就不要說了”。
說辭自然有很多,比如傳統的糟粕觀念里,女性的“貞操”、“清白”高于一切,性侵害有時候不會給侵害者帶來多少污點,卻會給被害者帶來巨大的羞辱,加害一方沒什么損失,受害一方卻成了“丟人”、“讓我們抬不起頭”的那一個。
甚至很多這類事情都是熟人作案,家長為了自己的面子和利益,寧可假裝事情沒有發生。
或者說,假裝問題不大,假裝看不見聽不見,就可以逃避這份痛苦,畢竟,指責孩子“撒謊”或者“都過去這么久了為什么要提”,比直面這份慘痛要輕松許多。
門羅大概也是一樣的。
承認自己愛的人是個罪犯,是個對小孩子下手的畜生,不如無視女兒的苦痛,于是日子可以照過,女兒的處境就永遠只是女兒的處境。
這種掩耳盜鈴的做法,這種“苦了她一個,放過所有人”的心態,最終讓被侵害的女生成了犧牲品。
說到底,沒有人在乎這個“女兒”怎么想,他們只在乎他們自己的人生不要被打擾,只在乎不要“讓我們抬不起頭”,只在乎偽裝那個體面良善的人際假象。
所以我不覺得《玫瑰的故事》對蘇蘇這個角色的設置是“俗套”,這是很有意義的設定,也許就能敦促到更多人去正確看待這類問題。
電影《不能說的游戲》里,女主小時候被鄰居家看上去體面、溫和、友好的叔叔侵害,后來長大的她和父母說出了當年的遭遇,媽媽的反應如出一轍:別說了,別用這種事折磨我。
悲憤的女兒終于爆發了,“我只是想得到一點安慰”、“痛苦的人是我而不是你”。
很難說“性侵害”與“周圍人的冷漠”,哪一個給人的傷害更大,但至少后一種傷害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我們不可能一勞永逸地解決性侵害和性犯罪,對罪犯的懲處也永遠只能在事情發生之后,但至少當受害的女生向家人求助時,她們可以和應當得到更多信任、安慰和保護。
不是“你這樣讓我們很丟臉”,丟臉是因為錯誤的性觀念和性別觀念,站在女兒這邊并不丟臉,幫女兒維權、幫她走出這道陰影也不丟臉。
不是“如果你沒有……”,性侵害并不分場合、時間,和受害者做了什么穿了什么也沒有關系,一切只和侵害者有關,也和長久以來對性侵害的漠視有關。
當然女生是可以自己走出來的,電視劇里的蘇蘇能走出來還能把繼父繩之以法,現實里門羅的女兒能走出來也能直面自己的創傷,但不能因為她們自己可以,做父母的就能心安理得。
向加害者追責、讓他付出代價,給女兒正向的引導、告訴她她是受害者她不需要為此覺得羞恥,始終和女兒站在一起解決問題、讓她知道她被在乎被關心被珍視……可以做的太多了。
而不是在她受了傷害之后,再用漠視和鄙夷傷害她一次。
人不能,至少不應該。
(本文封面圖來自電視劇《玫瑰的故事》)
多說一點
《玫瑰的故事》
處理得很好的一點在于
蘇蘇最后
不僅把禽獸繼父送進監獄
也和生母做了割席
終于不再是“和解一切”的結尾
本來也不該存在
粉飾一般的和解
加害者理應受到嚴懲
受害者理應受到關心
也希望不再有那么多幫兇
打著“為你好”的旗號
無視女兒的苦痛
這同樣是一種惡
另外
最近公號展示邏輯又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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