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剛剛收到王曉璐律師代理的一起勝訴案件中,我們的當事人是一位備受歡迎的抖音男主播,以其獨特的魅力和精湛的才藝吸引了很多粉絲的喜愛。而在眾多熱情洋溢的粉絲中,一位特別的女士(原告)與他結下了不解之緣。兩人在抖音這個虛擬的舞臺上相識,通過互動和了解,逐漸走到線下交往。
在這段戀情中,女方為了表達自己對于先生的深情與支持,不僅在直播間為他吶喊助威,還頻繁地為他進行直播打賞,日常約會中也會贈送各種禮物,以表達對于他的愛慕和喜歡。這些禮物不僅代表了她的心意,也象征著他們愛情的見證。然而,正如每一個故事都有其起伏,他們的感情也在維系5個月之后便以分手結束。
分手之后,原告要求我方當事人返還戀愛期間所有贈與的禮物和支出花銷,考慮到畢竟兩人曾有過一段感情,我方當事人部分贈與已經返還給原告,但原告仍然覺得不滿意,遂將我方當事人起訴至法院,要求返還全部贈與。
我方觀點
原、被告之間是正常戀愛,雙方均有正常消費性支出和感情付出,所以并不存在原告單方贈與被告的行為,因此原告要求確認贈與合同無效及返還剩余的25510.53元,無法律依據,訴請沒有事實基礎。
法院觀點
本案中,原、被告相戀后,原告列舉的開支項目大多數是為被告訂購的外賣、酒店、在淘寶為被告購買的禮物等日常生活消費,還有一部分是特殊節日向對方的轉賬或進行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等支出,這些轉賬應當認定為維系感情的必要支出。原告并未舉證贈與原告財物附有婚約條件,因此,贈與行為屬于戀愛期間表達愛慕、維系感情的一般贈與關系,且未附加條件,本案涉案金額較小,贈與行為已經發生,原告不能撤銷贈與行為,其要求被告返還25510.53元,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判決結果
一、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二、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
戀愛中的每一分投入,無論是金錢還是時間,都是出于真摯的感情和對未來的憧憬。但現實是復雜的,特別是在感情破裂后,雙方的立場和心態都可能發生巨大的變化。
然而,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并沒有一個固定的答案。戀愛期間的花銷是否應該償還,往往取決于雙方的約定和具體情況。遇見問題,請隨時咨詢專業的婚家律師。
董桂彬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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