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新聞自上線以來,做了三條深度調查新聞,篇篇都是萬字長文,條條都是重磅,引發(fā)網(wǎng)民的高度關注。
第一條是《追查安徽銅陵居民樓的塌塌真相:居民質疑民意調查報告造假》,真相挖得很深,影響力之大,僅鳳凰網(wǎng)閱讀量200多萬,上了熱榜,但幾小時后文被刪除了。
第二條是《河南大學百年禮堂焚毀背后:修繕疑未獲批準,中標單位有“前科”》,這篇深度調查,挖出了猛料,新聞刊出2小時,卻排鳳凰網(wǎng)熱榜第8,閱讀量220多萬,這讓河南省招架不住,文又被刪除。
而《泉州無司法資質鑒定引發(fā)風波:兩強奸疑犯未被羈押14年,辦案民警被判刑》,是白鹿新聞的第三條深度調查新聞。
白鹿新聞是這樣敘述的:
陳苑在家里的房間至今仍保持著他離開時的樣子。一張2米寬的床擺在臥室正中間,兩旁床頭柜上擺放著他和愛人林珍的結婚照,以及他穿著“警服”的工作照片。
2023年3月14日下午4點左右,陳苑被安溪警察帶走,當時他正在家里幫年邁的爺爺奶奶按摩。而幾乎同一時間,在相隔80公里的廈門,陳苑的發(fā)小蘇福也在家中被安溪警方帶走。
他們倆被抓緣于14年前涉嫌的一起強奸案。
據(jù)福建泉州市安溪縣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09年8月16日晚,被告陳苑、蘇福約楊麗到當?shù)匾患揖频旰染啤V钡搅璩?時許,他們兩人將處于醉酒狀態(tài)的楊麗帶回陳苑家中,其中陳苑先對她進行奸淫,爾后蘇福欲對她繼續(xù)奸淫時,因其酒醒反抗而未得逞。
安溪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當天立案后,并將受害人楊麗的陰道分泌物送檢進行精斑檢測,結果顯示為陰性,即楊麗體內無兩被告的精液。
為此,上述兩被告均相安無事被警方釋放回家,直到案發(fā)14年后被抓那天才打破平靜生活。這14年來,他們倆相繼娶妻生子,過著正常人的生活,其間陳苑還被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錄用協(xié)警工作了近六年時間。
那么陳苑究竟強奸了楊麗了沒有?
如果陳苑犯強奸罪,那么14年前,為何要釋放他回家?致使有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14年?
如果沒有犯強奸罪,那14年后,為何又判他有期徒刑11年?
是的,我們絕不能放過一個壞人,但也絕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不是說司法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嗎?不是說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嗎?
事實是陳苑究竟強奸了沒有?要拿出有力的證據(jù)來?那么法律的準繩是什么?
一起強奸案,從無罪釋放,到“有案不立”的錯誤案件被人發(fā)現(xiàn)后重啟偵查,竟然是14年,這里面有多少曲折,又有多少迷離。
白鹿新聞報道說,2009年8月16日晚兒10點,楊麗突然接到朋友陳苑打來的電話,并約她去酒吧喝酒。
據(jù)楊麗供述,當晚,陳苑等人一直在對她灌酒。凌晨2點多,她感覺自己喝醉了,便要回宿舍睡覺,陳苑又用摩托車帶著她,后座上還坐了蘇福。當她發(fā)現(xiàn)前往的地點不是自己宿舍而是陳苑家中時,被他們倆拉上樓去,然后被放在床上。
檢方指控稱,后來,楊麗發(fā)現(xiàn)陳苑在用力脫她的衣裙,她用力反抗,蘇福就過來把她的手壓住。盡管她仍在反抗,但還是被陳苑性侵了,而蘇福則站在旁邊觀看。期間,楊麗用牙齒咬住陳苑的手和肩膀等部位大聲呼救。趁陳苑性侵結束穿上褲子去衛(wèi)生間后,蘇福也脫掉褲子和上衣壓在她的身上對其猥褻。楊麗稱,當時她的酒已經醒了很多,就打了蘇福一巴掌并推開了他,因為反抗激烈,蘇福強奸未遂。
當天凌晨6 時許,楊麗到安溪縣城廂派出所報案,值班民警蘇斯哲接警后立即向所領導和縣里的刑偵大隊匯報了此案。隨后,他給楊麗做了筆錄,并帶她到安溪縣醫(yī)院進行檢查,由醫(yī)生用棉簽提取了陰道分泌物。據(jù)安溪縣醫(yī)院2009年8月17日出具的門診病歷顯示,被害人楊麗稱被強奸2小時,處女膜已破(陳舊性),初診為陰道炎。
而接診醫(yī)生提供的證言也證實了此事。她稱,她按醫(yī)院的規(guī)范提取了楊麗的陰道分泌物,并依規(guī)保存在試管內交給警察帶走處理。
有一事巧哥不明白,楊麗遭強奸報了警,而后來陳苑與蘇福被釋放回家,楊麗能讓強奸她的惡人逍遙法外這14年?
她就能如此忍聲吞氣,不去舉報?
楊麗在這14年究竟舉報了沒有?如果舉報了,為何又沒有對陳苑、蘇福重新偵查?
是當年的辦案警察瀆職,還是當?shù)卣痉ú块T不作為?
還有陳苑入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協(xié)警,如果是一個強奸犯,又怎么能入職公安當協(xié)警?2010 年到 2016 年期間,陳苑在安溪交警大隊工作,兩次遞交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如今爭議的重點就是物證,因為物證是陳苑、蘇福定罪的依據(jù)。如果物證能檢測出陳苑的精液,陳苑強奸楊麗就鐵證如山。
但一審判決書顯示,2009年物證檢驗鑒定工作臺賬《法醫(yī)物證鑒定登記表》載明,2009年8月17日由鳳城刑偵中隊送來的“楊麗的血跡、陰道挖拭物(內含棉簽一根)”兩個物證,均用新的安溪縣公安局信封袋包裝,經檢驗,精斑預試驗結果為陰性。
“精斑預試驗結果為陰性”,說明受害人體內沒有上述兩被告的精斑。
據(jù)當?shù)刂槿颂峁┑漠斈陞⑴c檢測法醫(yī)的一份詢問筆錄顯示,“陰性就是被害人的陰道擦拭物檢材中沒有檢測到犯罪嫌疑人精蟲的意思,陽性就是說里面有檢測到精蟲。當時(泉州)市公安局有規(guī)定,要檢測出陽性才報市公安局檢測 DNA。當時市公安局的技術是只有檢測到精蟲,才能通過精蟲檢測出 DNA,所以當時讓我們精斑預試驗顯示陰性的就不必送市公安局檢測。”
該知情人表示,在當時,如果在陰道擦拭物中沒有檢測出精斑,其強奸行為無法認定,一般就做不立案處理。也正是因為這個鑒定結論,警方案發(fā)后沒有采取任何刑事措施,當場釋放了上述兩名犯罪嫌疑人。(詳細請閱讀“白露新聞”《泉州無司法資質引發(fā)風波:兩強奸疑犯未被羈押14年,辦案民警被判刑》。
事件在時隔14年后發(fā)生轉變。2023年3月14日,陳苑、蘇福兩名嫌疑人突然在家被安溪警方抓獲歸案。最讓陳苑、蘇福家屬難以接受的,是14年后做的第二次DNA鑒定。
安溪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在抓捕兩嫌疑人的前一天,已委托泉州鑒定所對“楊麗的陰道擦拭物”進行重新鑒定。一審判決書載明 ,2023年3月13日,泉州鑒定所先對該物證進行PSA抗體精預試驗,結果仍為“陰性”。
為此,泉州鑒定所又對上述公安送檢的“楊麗陰道擦拭物”“楊麗的血樣”“陳苑和蘇福的血樣”等檢材和樣本進行DNA鑒定。
但兩被告的辯護律師在一審時均對這份重新鑒定的結論提出了異議。被告辯護律師認為,案卷中沒有檢材提取筆錄,沒有見證人簽字,沒有錄音錄像,沒有檢材照片,因此檢材是否真實存在無法確定。而且,即使檢材存在,其保存狀況也不能確定。時隔14年,再對此檢材進行鑒定,無法確保檢材沒有受到污染。
爭議的焦點能不能保存14年?如果能保存14年,需要在什么樣的條件下保存?
這些都要權威專家來論證。
值得關注的是,公安機關“自偵自鑒”,爭議由來已久。因為這種“自偵自鑒”的格局因難以保持鑒定中立性而受詬病已久。
這起強奸案中,正是因為泉州警方“自偵自鑒”的鑒定結論,使得前后14年出現(xiàn)兩種截然相反的鑒定,并最終影響到判決。
這個被譽于“證據(jù)之王”的司法鑒定,早在黃靜案、代義案、躲貓貓案等鑒定,廣被輿論質疑,被人戲稱“是非之王”。
而“自偵自鑒”,被認為是最重要的弊端之一,因為司法鑒定常受某些權力擁有者左右,喪失了獨立性。
有法律人士認為,這種“自偵自鑒”缺乏監(jiān)管與監(jiān)督,經常違背中立、科學的立場,且不少冤假錯案都涉及自偵自鑒,嚴重影響司法鑒定的中立性和權威性。
獨立性原則要求司法鑒定主體必要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鑒定機構不能與偵查機關存在管理上的來關系,中立性是司法鑒定公正的制度保證,這就必項“偵鑒分離”。
白鹿新聞這次調查報道,引發(fā)廣泛關注,不知能不能推動司法鑒證的一場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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