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男子臧某與譚某、高某等多人在飯店聚餐飲酒后,又至酒吧續飲。隨后,臧某、高某留在車內。其間,女子高某的男友劉某到酒吧接人,因未能叫醒高某,遂回到酒吧與譚某等人繼續喝酒。凌晨,劉某再次來到車上將臧某拖拽出車外,發現其死亡。
事發后,警方曾對劉某以過失致人死亡立案偵查,但臧某已火化無法鑒定死亡時間及頭部受傷原因,決定撤案,劉某不承擔刑責。2024年,臧某家屬起訴劉某及共同飲酒者等9人,索賠140萬余元。
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山東膠州市人民法院公布一審判決:臧某自身存在主要過錯,2人無過錯,劉某、譚某等7人存在一定過錯,共計賠償55.5萬元。
男子飲酒后死亡
警方曾立案偵查
據了解,2021年1月28日晚,臧某與譚某、高某等多人共同到膠州市某飯店吃飯、飲酒,其中譚某是主陪,臧某是副主陪,于某、楊某、王某中途離場。
飯局結束后,譚某等人繼續到酒吧喝酒,臧某、高某則留在酒吧停車場的車內。之后,劉某(高某男朋友)到酒吧接高某,未能叫醒高某,遂回到酒吧與譚某等人喝酒。次日凌晨,劉某再次來到車上,將臧某拖拽出車外,后發現臧某死亡。
劉某等人撥打120,膠州市某醫院急救病歷載明:“救護車到達時間為00:20,檢查情況為皮膚顏色紫紺,心電圖直線,病情為死亡……轉運途中持續搶救,急救效果無變化。”
醫院急診病歷記載:“由120送達我院,病人無自主呼吸……尸斑出現,考慮病人死亡時間長,與陪同人員溝通,放棄施救,建議報警了解病人死亡原因,匯報醫院總值班。”
當天,膠州市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書,告知臧某家屬對于劉某過失致人死亡一案,決定立案偵查。
死者頭部受傷原因無法落實
警方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
2021年3月,膠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室出具法醫學尸體檢驗鑒定書,鑒定意見為:死者臧某符合醉酒、顱腦外傷后,腦水腫致嘔吐、異物吸入窒息死亡。
判決顯示,飯店監控未顯示臧某頭部曾受傷。酒吧門口停車場視頻監控顯示,00:25,劉某從酒吧走出;00:26,劉某打開車門連續踹了臧某臀部近十下,隨后將其拖拽到地上,拖拽過程中沒抓好自己向后摔倒,臧某上半身伸出車外,未清晰顯示頭部是否撞到車或者地上,見其沒有反應,劉某踢了臧某一下,臧某右胳膊僵硬地彈回。劉某又將其原地拖拽使得身體朝向另一方向。其間,監控內并未顯示臧某有任何反應……
2021年8月,阜安派出所出具情況說明,載明:“我單位正在偵查劉某過失致人死亡一案,2021年7月21日膠州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查明臧某的準確死亡時間,后我單位民警聯系法醫,法醫提供了10家國內權威社會鑒定機構的聯系方式,我單位民警積極聯系鑒定機構,因死者臧某已火化,鑒定機構均稱無尸體無法鑒定死亡時間。”
同年9月,阜安派出所出具情況說明:“死者臧某頭部受傷的原因無法落實。”2022年6月,膠州市公安局出具撤銷案件決定書,載明劉某根據刑法規定不負刑事責任,決定撤銷此案。
死者家屬起訴9人索賠百萬元
一審判決:7人存在過錯,共賠55.5萬元
2024年4月,臧某的家屬將劉某、譚某、王某等9人起訴至膠州市人民法院。家屬主張臧某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215萬余元,要求被告承擔140萬余元。
對于劉某踢踹臧某并拖拽其下車,是否為導致其死亡的原因。法院分析認為,原告未提交證據證明在被告劉某踢踹臧某之前對其存在其他毆打行為,原告證據也不足以認定被告劉某踢踹臧某并拖拽下車是導致其顱腦損傷、嘔吐并吸入異物死亡的原因。
法院認為,臧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是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應當預見過度飲酒可能對身體造成的危害后果,卻采取輕率、放任方式,自愿、主動急速飲酒,導致醉酒嚴重產生死亡后果,其自身存在主要過錯。
結合監控視頻及相關被告在訊問筆錄中的陳述,能夠認定于某、楊某對臧某醉酒死亡不存在過錯,譚某、王某等6人對臧某醉酒死亡存在一定過錯。
劉某雖未共同飲酒,但是明知臧某醉酒嚴重,且曾經進入車內停留查看車內情況,筆錄中也稱多次去查看發現臧某均是同樣姿勢,其應預見該情況可能產生的危害后果,但是其疏忽大意未及時救助,對臧某醉酒死亡存在一定過錯。
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原因、經過及原被告自身過錯情況,法院一審判決:劉某、譚某等3人分別賠償損失8.5萬元;王某等4人分別賠償損失7.5萬元。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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