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天上不會掉餡餅,這是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句老話,告訴我們,世上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只有奮斗才能將夢想變為現實。
這天中午,在北方某地的一個小飯館里,一群年輕人正在喝酒聊天,一個小伙兒興高采烈的向在座各位炫耀,自己最近找到一個賺錢的財路,勸大家跟自己一起去發財。
這時他突然收到一條信息,顯示他的微信號涉嫌違法被封了,于是他顧不上把這頓飯吃完,便怒氣沖沖的跑出了飯店,留下一桌人面面相覷,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
那么這個小伙兒到底有沒有做違法的事?
是否和他說的賺錢財路有關呢?
這件事還得從前不久小伙遇到的一個老朋友說起,小伙子名叫陳明,出生在一個小鄉村,剛滿16歲,下面還有一個妹妹在上小學,一家人全靠父母做些小買賣為生,生活過得非常拮據。
陳明從小一直跟爺爺奶奶在一起生活,由于父母忙于生計疏于管教,而陳明又是家里唯一的孫子,一直以來被爺爺奶奶嬌生慣養,要什么給什么,十分溺愛,導致陳明生活懶散,學習成績更是全班墊底。
初中畢業后連職業中專也沒考上,閑在家里遲遲不愿意出去找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打零工的工作,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還總做著不勞而獲的發財夢。
一天傍晚,陳明像往常一樣在鎮上閑逛,突然看到發小李超從一輛嶄新的豪華轎車上下來,這讓陳明既眼饞又意外,幾年不見李超怎么突然這么有錢了?
陳明連忙走上前跟他打招呼,想借機打聽一下他的生財之道,而另一邊李超也在上下打量著陳明,眼見陳明兩眼直勾勾的盯著自己的這輛車,李超便神神秘秘的說道:“怎么樣,我這車酷不酷,想不想跟我一起去城里賺大錢啊,我這手里正好有個活,周期短,來錢快,主要還不累,過不了多久啊,你也能買得起這樣的車。”
陳明聽完眼睛頓時亮了,立即點點頭說道:“行啊,只要不是犯法的事,讓我干什么都行啊。”
李超拍著胸脯說道:“你放一百個心就是,難道還不相信我嗎,要不是和你關系還不錯,我都不告訴你。”
陳明心動不已,兩人便約定第二天再見面詳談。
第二天,陳明一大早就滿心歡喜的去找李超,一見面李超就告訴他,這個生財之道就是網購刷單,具體怎么操作,不需要陳明知道,他只需要將自己的手機借給李超使用,一天就有150塊錢的收入。
陳明一聽這可比自己出去打零工輕松多了,便欣然同意,于是他把手機交給李超,然后就去隔壁房間打游戲了。
直到晚上6點多,李超才將手機還給陳明,并按照約定給了他150塊錢,就這樣干了3天,陳明每天啥事兒不干,便輕松的賺到了450塊錢,嘗到甜頭兒的陳明自認為找到了發財的捷徑,對李超深信不疑。
到了第4天的時候,李超給陳明說:“現在業務啊,有點多了,手機完全不夠用,你再去借一些手機來,只要能介紹來一個手機,就給你50塊錢的介紹費。”
陳明一聽這活兒也不錯啊,他認識很多跟自己一樣不務正業的狐朋狗友,介紹他們一起來發財,他們肯定愿意。
于是陳明將自己的幾個好友介紹了進來,他們幾人每天只需把手機交給李超,就能得到150元的收入,而陳明也獲得了高額的介紹費。
正當陳明沉浸在輕松賺錢的美夢時,他突然收到了一條短信,顯示自己的微信賬號因涉嫌違法被封了,陳明很詫異,趕忙去找李超質問道:“你到底拿我的手機做了什么事?我的微信號為什么被封了?
這就是故事開頭的那一幕,李超非常肯定的說,自己干的都是正經事,再三保證絕對不做違法勾當,并且當即打電話聯系微信客服人員,把微信號又給解封了。
陳明心想,李超都這么說了,而且他還是自己的發小,怎么會坑自己呢,退一步說,即便李超拿自己的手機號做了什么壞事,那也是他李超自己承擔責任,跟自己沒啥關系,這么一想,他很快放下了戒備,放心的回去了。
接下來的幾天,陳明照樣每天早上把手機借給李超使用,晚上再取回手機,并且收取報酬,但是沒過多久,讓他感到奇怪的事情又發生了,
最近老是有人加自己微信,罵自己是騙子,更奇怪的是,他的幾個好友把手機借給李超使用,一段時間后也紛紛收到這樣的信息,
陳明漸漸覺得這不是偶然,李超肯定是拿他們的手機做了什么違法勾當,于是他便再次去找李超想問個明白,但是此時的李超已經銷聲匿跡了。
察覺到被騙的陳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經偵查發現,李超及其同伙通過打電話的方式實施詐騙,詐騙的對象遍布全國各地,經查明被害人已達100多人,詐騙金額更是高達600多萬元。
而李超他們因為辦卡詐騙太多,被限制辦理新的手機號了,之所以借用陳明等人的電話,就是為了實施他的詐騙行為。
這些電話是用來聯系被害人的,李超及其同伙利用這些借來的手機,撥通他人電話,然后以各種借口實施詐騙。
一旦對方上當,李超等人便會讓對方將錢轉移到手機綁定的微信里來,然后再將騙來的錢轉移走,隨后檢察機關以李超涉嫌詐騙罪,陳明等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李超對于自己涉嫌的罪名沒有異議,而陳明則認為自己是被李超騙了,自己在把手機借給李超使用時,并不知道他將會從事違法犯罪行為,自己只是出借手機,其他的什么都沒做,因此自己不構成犯罪。
陳明雖然一開始把手機借給李超使用時,并不知道他將會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但是在手機,收到微信賬號涉嫌違法而被封的短信時,仍然將手機繼續借給李超使用,為其犯罪提供工具,符合幫性罪的明知要件,最終法院認定李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30萬元,陳明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參與犯罪的其他人員,也均受到了相應的法律制裁。
陳明雖然主觀上沒有犯罪故意,但他卻妄想不勞而獲,貪圖享樂安逸,為了輕松賺錢,而被好友李超利用,為其犯罪行為提供工具,最終被法院判刑,為自己的發財白日夢付出了代價。
騙子設計的騙術其實很多時候并不高明,但是總有人期望餡兒餅會從天而降,幸運的砸在自己頭上,這才給了騙子可趁之機。
案例中的陳明在找工作時,被好友利用,走上犯罪的道路,其實不只是工作中,在戀愛中,我們也要提高警惕,保持頭腦清醒,牢記天上不會掉餡兒餅,一夜暴富是陷阱的真理,擦亮眼睛認清騙局,謹防上當。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