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新金山特鋼公司涉嫌偷逃巨額稅款、實際投資人請求將其控股股東福建華亞集團之董事長許長球繩之以法......近日,媒體對事關新金山公司的諸多問題進行了曝光。
媒體曝光后,新金山公司實際控制人接連發出全員放假、停產、甩鍋的通告,企圖將所有責任甩得一干二凈。但他們此舉,恰恰又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做空公司等重大問題暴露了出來。
8月23日,山西襄汾縣新金山特鋼有限公司(下稱“新金山公司”)被曝其實控人涉嫌利用財務造假、做“賬外賬”等手段偷逃國家巨額稅款。
8月30日,新金山公司發出通知稱:因公司經營困難,經研究決定放假員工工資發放至2024年8月25日止,隨后全員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方案另行通知,放假工資及經濟補償金一次性發放,后續值班人員另行簽訂勞動合同。
8月31日,媒體再曝出文章《福建華亞許長球涉嫌犯罪,父老鄉親請求將其繩之以法》,數名自稱新金山公司社會實際投資代表的人控告稱:“我們是襄汾新金山特鋼公司的社會實際投資人,現請求有關部門將涉嫌經濟犯罪的許長球等人繩之以法!”
該文指出,隨著新金山公司不斷經營壯大,整個新金山公司被許長球以福建華亞集團控股的名義所把控。此后,許長球通過向340多張個人銀行卡轉款的方式,將新金山公司20多個億的資金非法轉至其次子許能多或指定賬戶,至今資金最終流向不明。其中,許長球在2018年簽批,以“調撥”名義將新金山公司名下2個多億的資金轉至許能多、劉喜、陳松根的個人賬戶,至今未歸還。
同時,經公司財務人員的對賬資料、公司內賬顯示,許長球控制的華亞集團欠新金山公司700,240,279.18元、其次子許能多控制的萬寧華亞置業有限公司欠新金山公司332,000,000元、其長子許威控制的成都博越鋼鐵有限公司欠新金山公司286,640,880.90元,上述欠款共計超過13個億。
在許長球的控制下,新金山公司賬務造假十分嚴重,資產基本被其父子掏空。2020年9月,福建華亞集團作出的“閩華集綜字【2020】第19號”公告文件顯示,當時有企業愿意出價22~25億受讓新金山公司的全部股權。
也就是說,新金山公司的實際凈資產為22~25億,還不算被許長球父子挪用侵占的30多億資金,該數據是與公司內賬相符的。如果加上對外債權和流向不明的資金,新金山公司總資產應超50個億。
但許長球于2023年12月31日編制的外賬,新金山公司“期末數”資產總計為1,860,551,706.63元,“期末數”負債合計卻高達2,011,391,319.71元,公司資產為-1.5億,用賬務造假明目張膽地詐騙我們社會實際投資人。
針對上述許長球等人涉嫌挪用資金等犯罪問題,受害人已向福州長樂區公安局報案。2022年9月,長樂公安以涉嫌挪用資金、虛假訴訟對許長球等人予以刑事立案。
上述兩篇文章曝光后的2024年9月4日,新金山公司再發出《關于公司現狀的通告》。
通告稱,新金山公司系福建華亞集團控股的子公司,但2019年起至2024年7月期間,鄭志杰、林友等人利用實際管理新金山公司之便利,惡意對抗華亞集團的監管,致使華亞集團對新金山公司徹底失控,從失控至今,華亞集團沒有從新金山公司拿過一分錢。
2024年8月,華亞集團重新介入新金山公司的監管,在初步梳理新金山公司經營現狀后,發現在鄭志杰、林友等人違法操控新金山公司期間,不僅長期拖欠兩千多名員工的工資,還欠上下游商家巨額款項。由于鄭志杰、林友等人卷款潛逃,帶走新金山公司主要財務人員、財務資料及現金賬戶,導致新金山公司無資金可用,使得新金山公司員工工資和債務問題的處置愈加艱難。
在如此艱難的情況下,華亞集團仍沒有放棄新金山公司,正想方設法追回鄭志杰、林友等人卷跑的資金,并正在妥善處理員工工資和遣散問題,以及與上下游商家的各類糾紛等事宜。
針對該通告,新金山公司社會實際投資代表認為,這是許長球企圖撇清責任的甩鍋之舉。實際上,該通告不僅不能讓許長球實現成功甩鍋的目的,反而將許長球存在的更多問題給暴露了出來。
其一、許長球將新金山公司2019年起至2024年7月期間的實控權甩給鄭志杰、林友,稱在此期間“華亞集團沒有從新金山公司拿過一分錢”。由此可以看出,許長球并沒有否認其在2019年之前將新金山公司資金轉入華亞集團、或其父子控制的公司賬戶、以及私人賬戶的事實。
新金山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2019年長達十六年的時間里,許長球以“調撥”的名義究竟挪用、侵占了新金山公司多少資金?
其二、通告稱新金山公司“長期拖欠兩千多名員工的工資”!沒錯,是兩千多名員工。那么,拖欠的工資金額又是多少?
如果按每名員工每月工資5000元計算,拖欠一年就是1.2個億。如此嚴重的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且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惡劣行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是否知情?如果該情節屬實,相關責任人已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當地公安機關是不是應當立案偵查?
其三、通告稱“鄭志杰、林友等人卷款潛逃,帶走新金山公司主要財務人員、財務資料及現金賬戶”,如果事實果真如此,鄭志杰、林友等人已涉嫌挪用資金、職務侵占、隱匿財務賬冊等犯罪。對此,新金山公司為什么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事實并非如此,該通告試圖以“棄車保帥”方式讓真正的實控人逃避稅務機關的稽查,謀求洗脫其偷稅之罪名。
偷雞不蝕把米,新金山公司實控人的上述陰謀能夠得逞嗎?我們拭目以待!(來源:綜合新浪、網易、搜狐、今日頭條等平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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