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偵和掃黑反腐類電視劇容易犯兩個毛病:一是對警察體系不了解,比如對警銜和職務一知半解,就會出現類似《狂飆》中李響和張彪兩任支隊長都只是一級警司,以及《消失的十一層》中省廳廳長趙樹良的警號尾數是03這樣的低級錯誤;二是對體制內的情況不了解,就會出現類似《江河日上》中市委秘書長直接為新來的副市長安排辦公室和司機秘書這樣在官場中大概率不會出現的劇情。
《人民警察》同樣也犯了類似的毛病,尤其是官場常識方面漏洞百出,其他人不說,東州市副市長劉廣勝身上就有很多細節不符合官場慣例!大概說幾個:
一、跨度太大
2000年劉廣勝是東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警銜是二級警督,16年過去了他成了東州市委常委,原本以為他是東州市政法委書記,沒想到他是副市長。
東州市公安局局長盧洪權的警銜是二級警監,可見他肯定是副市長兼任的市局局長(要不然的話他的警銜就只能是三級警監了),那么劉廣勝就不是分管公安的副市長了。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之前市局局長由政法委書記兼任,但現在已經改為由副市長兼任,因為政法委書記是市委常委,所以兼任公安局長的副市長肯定不是常委,從這一點來說劉廣勝也不會是分管公安的副市長。
從刑偵支隊長成為市委常委副市長,而且還是不分管公安的副市長,劉廣勝這個跨度有點大,現實中很少見,其實他的職務設定為東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就要合理多了。
二、劉廣勝到底分管什么工作?
一般來說地級市11個常委,政府這邊除了市長和常務副市長是常委之外,有些時候還會有一個排名靠前的副市長入常,也就是常說的常委副市長,所以劉廣勝不是常務副市長就是常委副市長。
地級市七八個副市長各有分工,比如常務副市長基本上會分管發展改革、財政、統計、稅務等方面,但無論是常務副市長還是常委副市長都不會分管公安這一塊,因為本來就有一位兼任市公安局長的副市長分管公安、司法,比如《人民警察》這部劇中的盧洪權就是分管公安的副市長。
那么劉廣勝分管什么工作呢?來看幾個細節:
1.新元氣公司傳銷案,趙海洋吩咐經偵暫緩立案,但劉廣勝卻親自到市局督促立案,后面又一再過問公安方面的工作。
2.伯仲大酒店舉行東州市優秀企業家頒獎大會,劉廣勝親自為伯仲集團董事長張伯仲和震東集團董事長梁震等企業家頒獎。
3.東州市政府主持土地拍賣,劉廣勝也親自出席。
看上去劉廣勝是分管公安和工業或招商的副市長,前面說過東州市分管公安的副市長是盧洪權,因為政法委書記本來就是市委常委,所以分管公安的副市長不入常,無論劉廣勝是常務副市長還是常委副市長他都不可能分管公安,既然如此他插手立案和破案的具體工作就有些越界不講規矩了!
還是那句話,劉廣勝副市長的職務設定不合理,從刑偵支隊長到不是分管公安的副市長本來就很少見,如果他是東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那么他督促盧局和趙海洋立案就名正言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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