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肯德基門店因在餐飲加工過程中使用轉基因食用油但未向消費者明示而被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此事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也再次將轉基因食品標示問題推到了公眾視野。
2024年10月,記者跟隨天津市河西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校園周邊餐飲企業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了專項檢查。
在對一家“肯德基”進行巡查時發現,該店內有兩桶標明為“益海嘉里 榮譽出品”的“陽光牌”大豆油。該桶裝豆油的顯著位置還標明為“餐飲原料 非零售。”執法人員仔細查看該產品的配料表發現,該產品標明加工原料為“轉基因大豆”。執法人員隨即對該店負責人進行詢問得知,這種使用轉基因大豆制造的大豆油,主要用于該店包括豬肉、雞肉、烤翅、烤腿等在內的烤制類產品,具體用法是,將這種油刷在烤盤上,以防止烤的產品發生粘連。執法人員現場發現,該店雖然在餐飲加工環節中使用了轉基因食品參與,但并沒有向消費者進行明示。執法人員當即將該食用油進行了封存扣押,并對該店進一步調查、處理。
法律明確規定轉基因食品標示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該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還規定,對于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顯著標示的,將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能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如果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還將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這一規定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中國自2002年起就建立了轉基因食品標識制度,并在2004年和2017年進行了修訂。目前,中國采用的是定性按目錄強制標識制度,即凡是列入目錄的產品,只要含有轉基因成分或者是由轉基因作物加工而成,都必須強制標識。
這起案例再次表明,無論是餐飲業還是零售業,對于轉基因食品的標示都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企業有責任確保消費者能夠清楚地了解所購買或消費的食品是否含有轉基因成分,從而做出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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