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圈又被一起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刷屏了:媒體報道聯想向英國法院起訴中興侵犯專利。
知識產權談判談不攏就訴諸法院裁決,在科技行業是再正常不過的商業行為,但中興一篇發給媒體的“難以理解但表示尊重”的回應,卻把正常的商業行為扯上了國別之分,由此讓這件再正常不過的知識產權糾紛案破了圈,做流量生意的網絡媒體象見了血的蒼蠅似地蜂擁而至,按照中興的邏輯批判聯想把兩個中國公司之間的糾紛拿到英國法院去打官司。
而且還有媒體文章借此上綱上線批判聯想此舉是“本質上體現了對中國司法管轄主權的漠視,體現了對中國行政機關和司法制度的不信任”…… 外界連兩家公司之間的具體糾紛還沒搞清楚呢,就已經在道德層面乃至政治層面給聯想判了死刑。
按照這個判罰標準,不知道媒體應該給在2011年“以侵犯其數據卡、LTE專利權和商標權的名義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提起法律訴訟”的華為定個什么罪呢?
而且在德國法院于2013年做出判決后,中興在相關聲明里也提到“中興通訊在歐洲及中國向華為提起訴訟共計18起”,看來除了國內法院,中興也在歐洲法院起訴了華為……兩家都是中國公司,怎么不公開表示“難以理解”呢?
甚至還有水軍文章借此又翻出被聯想辟過謠的5G標準“投票門”事件,故作姿態地發出“沒辦法,它是聯想”的感概來拉低聯想企業形象;同時又毫不遮掩地吹捧“中興通訊的回應,讓我們看到了一家中國科技領軍企業的素質與擔當”……這些網絡水軍這么快就忘了當年中興通訊和美國簽署和解協議時自己是如何痛心疾首地謾罵中興茍且偷生、喪權辱國了?
如果非要給當事雙方一個價值判斷的話:2023年度聯想集團業務收入4386億人民幣,66%來自于海外市場,大部分掙的是老外的錢;中興通訊1243億人民幣的業務收入,70%來自于國內市場,賺的全是國內運營商、政企的錢…… 從這個角度出發,把生意做到全球去的聯想和困守國內市場的中興,孰高孰低呢?
所以,我的觀點是讓商業的回歸商業,聯想和中興的知識產權糾紛從本質上看都是為了經濟利益,該談判談判,談不攏找法院,找哪家法院起訴全看企業自己意愿,就像華為打官司就喜歡深圳南山法院一樣,在這件事上圍觀者不必按立場站隊,不需要做道德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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