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得說,黃蓉對楊過,“心有芥蒂”那是人之常情。真要是做到“心無掛礙”,那可真是 “心大” 得活該!
咱先把黃蓉那聰明勁兒和小心思放一邊兒,就從咱普通人的角度,站在黃蓉的立場上瞅瞅。你就會發現,楊過在《神雕俠侶》里干的那些事兒,擱到現在,已經構成了犯罪的客觀事實。
黃蓉黃女士,自幼家境優渥,開了一間全國排名前四的私立武術學校。
她朋友的兒子楊某、武某某和武 XX 都在這家寄宿學校上學。黃女士在這武校那可是個厲害角色,教務主任兼語文、歷史老師,還是班主任。
楊某學習成績倒是不錯,可這小子以前在街面上就是個 “小混混”。入學之后,經常和班上同學打架,班里一半的同學都被他 “削” 過。
這還不算完,后來連校長的千金,也就是黃女士的寶貝女兒都被他揍了,那眼睛被打跟個熊貓似的,你說氣人不?
再后來呢,同學之間發生爭執,楊 XX直接把武同學打得昏迷不醒。
嘿,他可倒好,不但不道歉,還玩起了失蹤,又是跳海又是不知去向的,還跟一個腦子不太正常的人混在一起,據說還“拜了義父”這可把大家嚇得夠嗆。
要不是考慮學校的名譽,就他這 “校園霸凌” 的惡行,不說直接把他送 “少管所”,起碼也得送 “戒網癮學校” 關幾天,讓他好好反省反省。
郭校長琢磨了半天,最后決定動用私人關系,甚至親自將楊 X 送到終南山武校。
如果不出意外,楊X在終南山武校是要“直接保研”。
可惜,過了好些年,楊 X 學成歸來,回到了郭家武校。
這小子可真行,不但拒絕了郭校長把女兒嫁給他、讓他少奮斗 30 年的美事兒,還特別囂張地表示,自己把“古墓派女子武校”的任課老師給拐騙回來了。
別說是“心有芥蒂”了,黃女士都氣得“心趴生疼”!
自打這楊某和他女朋友回來,黃女士就總覺得楊某看郭校長的眼神不對勁兒,就好像藏著什么壞心思似的。而且他那手啊,還老不自覺地往褲兜里摸,那褲兜里有個硬邦邦的條狀物。
黃女士心里就琢磨了:“這小子,不會是想謀害我老公吧?”
后來,還真有消息靈通的人說呢,襄陽大戰的時候,這楊某多次給郭某下絆子。
甚至還有人親眼看見,楊某在金輪法王的教唆下,參與制定了暗殺郭某的計劃。更有人親眼看見,楊某好幾次摸著褲兜里的兇器,準備對郭某下手呢。
咱就說,按照現在《刑法》的標準,給他定個 “犯罪未遂”,那不過分吧?
就這情況,你讓黃蓉對楊過“心無芥蒂”,那就有點強人所難了吧?
再后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黃女士的女兒郭某跟他大吵一架,那場面簡直就是火星撞地球啊!
結果郭某女在氣頭上,把楊某那不安分的爪子給剁了。
郭某女的行為雖然一直令人厭惡,但是真正的處罰并不重。
你還別不信,根據我國《刑法》95 條,還有《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肢體殘廢如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過指間關節、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均超過近側指間關節等。
楊某此刻屬于受害人一方。
不過按照原著的描述,郭某女在狂怒之下砍向楊某,楊某曾用淑女劍抵擋。
在案發現場,雙方均攜帶了兇器,根據供詞基本可以判定為互毆。郭某這行為,放到現在真不是“故意傷害罪”,而是“過失致人重傷”。
按照《刑法》,量刑標準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老郭校長后來將郭某圈禁在家中十六年,懲罰的相當到位。
可楊某這廝也不是個善茬兒啊,他懷恨在心,竟然在產房附近蹲守了好幾天,然后把黃女士剛出生的女嬰給偷走了。
咱國家《刑法》可規定了,只要實施了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接送、販賣、中轉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那就是犯罪。
雖然楊某一開始說 “開個玩笑”,就想嚇郭家一跳,可他女朋友龍某曾經教唆他,用女嬰換 “絕情丹” 呢。
但是,不要忘了楊某的女友龍某,曾教唆過一件事:讓楊過拿郭襄換取絕情丹。
在法律上,龍某以女嬰交換“絕情丹”為目的,在客觀上就構成了“綁架”的事實。
換句話說,小龍女在拐賣團伙中,起到了組織、策劃、指揮等主要作用。
更糟糕的是,這楊、龍二人在綁架女嬰期間,還多次參與打架斗毆,女嬰有一回都落到李某某手里了。
眾所周知,李某某可不是個好惹的主兒,那是大宋朝有名的“在逃女連環殺人犯”。對被綁架的郭襄來說,那可真是多次面臨生命危險啊,這些都可以在法官審判時加重情節。
就這情況,你還想讓黃蓉對楊過沒意見?那簡直是天方夜譚!
如果這事兒要是就這么翻篇,也就算了。
可時隔十六年,大宋理宗開慶元年,按照咱們現在的《未成年保護法》,郭襄年滿 16 歲,還是個未成年少女呢。
郭襄在萬獸山莊遇到楊某,楊某后來就以 “大哥哥” 這個監護人身份自居。
知道《未成年保護法》第 18 條咋說的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得提高戶外安全保護意識,避免未成年人發生溺水、動物傷害等事故。
這楊某可倒好,他以捉珍稀動物 “九尾靈狐” 為由,把郭襄帶到了瑛某住的 “黑龍潭”。
萬一被九尾狐啃上一口,人柱力來了也不好使!
如果說這還不算啥,那接下來這件事可就坐實了楊某的犯罪行為。《神雕俠侶》里寫著呢,楊某打開盒蓋,捻了三枚小龍女平時用的金針暗器,還說 “托人持針傳命,我必給你辦到”。
這可不得了,《未成年保護法》第 60 條明確規定:楊某絕對違反了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銷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嚴重傷害的器具等物品。
拿好幾個輪子的金某某都能作證,這幾枚金針在重陽宮群毆的時候,楊某和龍某可都用它攻擊過我呢!
不過呢,咱們這么調侃歸調侃,其實這都是對經典名著的一種趣味解讀。
《神雕俠侶》本就是一個充滿愛恨情仇的江湖故事,楊過雖然在我們這種奇葩視角下有這么多 “罪行”,但在原著中,他是一個在復雜江湖中不斷成長、經歷磨難的英雄。
他的那些行為背后,都有著復雜的情感和江湖紛爭。就像我們的生活,不能只看表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和苦衷,也許換個角度,我們看到的世界就完全不一樣啦!這也告訴我們,讀書的時候可不能太死板,得帶著樂趣和思考,去挖掘故事背后更深層次的意義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