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520元買的票,平臺的退票周期一過,閑魚上就出現了大量50元的低價票。”在一個名為“大洋灣音樂節維權群”的微信群里,60余名購票者對本次音樂節流出大量低價票的情況表示不滿。據悉,11月8日至10日在江蘇鹽城市亭湖區大洋灣景區舉行的“大洋灣遇見迷鹿音樂節”,出現大量黃牛倒賣邀請函贈票情況。
如今不少城市都在舉辦音樂節,通過音樂活動賦予城市藝術氣質,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影響力,帶動城市文化消費。然而,某些音樂節卻傳出不好的消息,如“失竊”。上述音樂節同樣令人失望,因為不少樂迷較早全價購買了520元三天通票,卻沒有想到“黃牛”倒賣的通票低至50元。這意味著部分樂迷手中的門票價值縮水了大概10倍左右。
不可否認,包括音樂節在內的演出活動,都會印發一些邀請函作為贈票,贈予部分特殊人群。但一般來說,贈票數量非常有限。反觀上述音樂節,卻流出大量低價贈票。同為樂迷,欣賞的是同樣的音樂節目,有的人花了520元買票,有的人花50元買票,前者自然有不公平感,建立維權群組團維權在情理之中,能理解,有關方面要妥善處置此事。
可能在有的人看來,早期購票的樂迷與音樂節主辦方是一種契約關系,既然已經購票達成契約,就不應該再尋求退票或者退錢,以遵守契約約定。不過,站在維權者的角度看待此事,這部分樂迷多付出了近10倍的費用,背離了價格合理的交易條件。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價格合理是該權利重要組成部分。
有較早購票的樂迷表示,“很多音樂節票不好賣,存在降價行為,我們可以理解,但如此大量的贈品流入市場,我們這些原價購票的人確實難以接受。”這種觀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體現出樂迷對音樂節門票降價的理解,也體現出對上述音樂節大量贈票流向市場的不理解。該音樂節究竟向市場派發了多少張贈票,應該給維權者一個明確的解釋。
該音樂節濫發“邀請函式贈票”,不只是損害了較早購票的樂迷的權益,導致樂迷付出較高成本,而且還損害了該音樂節的形象和公信力。如果此次處理維權的方式方法不妥,給樂迷留下不好的印象,恐怕以后很難贏得樂迷信任,因為誰都擔心購票后再出現大量贈票導致票價大幅貶值。如果沒有樂迷支持,該音樂節今后恐怕很難持續舉辦下去。
同時,這也會造成售票平臺不悅。由于樂迷較早的票都是從某App上購買的,據說該平臺不允許退票,那么部分樂迷也會對售票平臺不滿,這有可能把售票平臺“拖下水”陷入法律糾紛。另外,這也會影響音樂節所在城市的形象。本來音樂節能為城市添彩,但濫發贈票導致音樂節失信,城市形象也會受到拖累。所以,只能妥善處理此事讓樂迷滿意。
但處理此事似乎比較棘手,因為涉及第三方公司、售票平臺等多方利益,而地方文廣旅部門卻很難干預。不過,有關部門應該積極協調督促各方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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