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鏡哥。
“人”,太難當了,甚至還不如一只大貓。
11月18日,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勃利縣一村民被下山的老虎咬傷,傷得不輕,頭皮有撕裂,手臂骨折,已住進ICU。
最近也不知怎么了,不是人傷人,就是動物咬人,所有的惡性傷人事件無不告訴我們,生命在絕對暴力面前不堪一擊。
勃利縣老虎傷人事件發生后,公眾普遍關心這只下山傷人的老虎該如何處置。
有人擔憂老虎再度傷人,建議“就地正法”;有人認為老虎是一級保護動物,且傷人是極端個例,最好“放虎歸山”。
面對公眾關注,勃利縣林草部門的專家表示,非必要情況下不會擊斃,除非它正在傷人。
好家伙,一句“非必要”直接把我拽回3年前的口罩時期,瞬間聯想到“非必要不出門”“非必要不返鄉”這些痛苦的過往。
什么叫“非必要”?這三個字在口罩時期成了多少人的夢魘。曾經,在“非必要”要求下,人們為了服務大局,錯過孩子的成長,不能見家中老人最后一面,成了一輩子的遺憾。
捫心自問,誰的利益是非必要的?
勃利縣的“非必要”不擊斃態度表達后,不少網民質疑:
難道非要老虎傷了人,或咬死人才擊斃老虎。防患于未然不好嗎?
如何確保老虎在傷人的第一時間擊斃呢?老虎咬死人需要幾個小時?老虎咬人的時候,讓被咬的人跟老虎說你先別咬,等人來擊斃?
人重要,還是虎重要?
按國際慣例,動物傷人,必須捕殺。但是在我們這里,有些動物比人金貴,還真不好說。
勃利縣林草部門的做法或許有其自己的理由,但“除非它正在傷人”的態度,則暴露出對人民生命健康的不屑。
我不理解的是,為何要將群眾置于危險之中,非要等到再次傷人才能擊斃,只因那只大貓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而群眾只是一個“人”嗎?
事實上,無論是安全還是倫理層面,人的生命健康永遠是第一位的,那怕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宇宙鉆石級保護動物。
因為所有將人民生命健康置于險地的行為,與犯罪無異。
那么傷人的老虎該不該死?國字號媒體《中國網》在三年前就給出了答案。
2021年5月,河南淅川縣某景區發生一起兩只老虎逃出籠舍并將一名飼養員咬傷致死的事件。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緊急實施抓捕,但由于抓捕困難,為避免老虎再次傷人最終予以擊斃。
老虎被擊斃的消息發布后,受到部分網民質疑,認為可以用麻醉的方式制服老虎;國家保護動物不能說殺就殺。
對于網絡上的爭議和質疑,《中國網》及時發布評論文章,闡述了擊斃老虎的必要性,有效引導了輿論。
《中國網》總結了擊斃老虎的三點理由:
第一,短時間內抓捕老虎已無可能。
第二,老虎可能逃入山林,對周邊地區造成巨大威脅。
第三,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尤其是第三點“人民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為我們詮釋了什么是“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的宗旨。
拋開老虎傷人事件不談,近年來頻繁發生的群體傷亡慘案,背后或多或少都暴露出對個體權益重視不足的現象。
也正是這種對個體的輕視,最終導致一些極端個人,用極端手段發泄心中的怨氣和不滿。
因此,一個不以“人”為本的環境,再多的舉一反三、以案為鑒,最終都是空中樓閣,竹籃打水一場空。
昨日的東北虎傷人事件,看似是老虎咬了人,背后的邏輯卻是對人的冷漠。
什么時候真正把“人”放在了首位,很多問題便會迎刃而解。
怎么做?
很簡單,想辦法讓每一位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