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古的模仿和跟隨,真的會是狼來了?
11月18日,郎酒與夜郎古,圍繞“郎”字的商標紛爭,有了新動向。
當日,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夜郎古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夜郎古酒”)正式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郎酒針對夜郎古的上訴,在媒體上回應稱“上訴是對方的權利,尊重對方的權利。”
11月7日,郎酒公司訴夜郎古酒業等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的一審判決中,判賠償經濟損失1.96億元,創下了白酒行業同類案件的判罰金額之最。
此外,一審判決還要求夜郎古停止生產、宣傳、銷售“夜郎古酒·大金獎”和“夜郎春秋”白酒,同時在30天內變更企業名稱。
酒周志梳理發現,這并非雙方首次上演“爭郎記”,但大多以郎酒敗北而告終。有業內人士告訴酒周志,此次郎酒的卷土重來,或因為夜郎古酒莊對郎酒莊園的效仿,觸碰到郎酒的底線。
從當前的市場體量看,夜郎古相對營收超過200億元的郎酒,顯然無法構成市場威脅。那么,為何郎酒會對夜郎古酒死磕到底?
夜郎古酒一審被判商標侵權
鮮有熱點的夜郎古酒,因為郎酒的與其的商標紛爭,近期成為了行業焦點。
11月8日,夜郎古酒收到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商標侵權的一審判決。該判決認定夜郎古酒等被告在白酒產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標識侵犯了郎酒公司的“郎”商標專用權。
酒周志發現在該判決中,核心要求為三點:第一,要求夜郎古酒等被告停止生產、宣傳、銷售相關產品。第二,同時變更企業名稱。第三,賠償郎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96億元。
這也意味著,如果該判決生效,在1999年更名的夜郎古酒,將“一夜回到解放前”。
根據一審判決書,就指控夜郎古酒業等實施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郎酒公司給出三方面理由:一是郎酒公司系知名酒類生產企業,“郎”系郎酒公司使用的馳名商標,具有極高的知名度,應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二是夜郎古酒業等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如夜郎古酒業于1999年無正當理由變更企業名稱為“夜郎古”,自其成立以來不斷惡意搶注、不規范使用帶“郎”商標,且大量生產、銷售單獨突出放大已被駁回注冊申請的商標標識等。
三是被訴“夜郎古酒·大金獎”和“夜郎春秋”酒侵害了公司第230457號“郎”商標專用權。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訴“夜郎古酒”標識容易讓相關公眾識別為“夜郎”“古酒”,使“夜郎古酒”的讀音發生明顯改變。
在含義上,“夜郎古”屬臆造詞匯,沒有特定含義,而“夜郎古酒”容易被理解為“夜郎”的“古酒”,具有新含義。“夜郎古酒”屬于四字詞語,“夜郎古”商標屬于三字詞語,兩個標識的外形也有明顯變化。
因此被訴“夜郎古酒”標識改變了“夜郎古”注冊商標的顯著特征,不屬于對“夜郎古”注冊商標的使用。在“郎”注冊商標具有極高知名度的情形下,被告選用與注冊商標“夜郎古”字體及大小相同的“酒”字,改變注冊商標的顯著特征,容易導致相關公眾混淆,主觀并非對通用名稱的善意、正常使用。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夜郎古酒業等被告在白酒產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標識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標專用權。
“爭郎記”引發長尾效應
針對一審判決,夜郎古酒也在11月11日當天發表聲明,稱公司“夜郎古”商標合法有效。
夜郎古酒方認為,郎酒公司曾針對其最早注冊的第4991740號“夜郎古”商標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2011年,商標局裁定并駁回了郎酒公司的異議,明確指出“夜郎古”商標與“郎”商標不構成近似,同時認為郎酒公司主張夜郎古酒惡意注冊其馳名商標的證據不足。
此后,郎酒公司未對此裁定提起復審或行政訴訟。
在夜郎古酒方看來,郎酒公司已喪失基于相同事實和理由再次主張否定“夜郎古”注冊商標效力的權利,此舉將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該案一審判決,也引發了行業對此事的討論。 營銷策劃專家孟志剛告訴酒周志,此次郎酒與夜郎古酒的郎字之爭的最終結果,對于整個品牌行業都將帶來深遠的長尾效應。
在他看來,海信與海爾、茅臺與國臺等品牌,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品牌在地域和歷史文化中的一種生態伴生。
“例如,上市公司好想你紅棗,雖然在成名后也做了商標防御,但是還有‘真的常想你’等商標注冊成功。”孟志剛認為,如果按照當前的企業影響力,來否認此前的歷史,確實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不過,郎酒此前在“郎”字商標的維護上,也幾乎成了“必勝客”。2011年,郎酒公司與臺郎公司曾就商標侵權發生訴訟,達成調解后,臺郎公司賠償28萬元并停止侵權。
2019年,郎酒公司與知心郎公司因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發生訴訟,最終知心郎被判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郎”字,并賠償經濟損失280萬元。
尤其是郎酒集團跟藺郎集團的商標糾紛,從2015年起雙方開始了7年的拉鋸戰。直到2022年,法院最終判決藺郎酒業更名,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郎”字。
曾參與起草商標法、專利法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部教授、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商標協會理事魏啟學在媒體上發表觀點認為,在判斷商標是否侵權時,應從商標的外觀、發音、含義等多維度判斷商標是否近似,而不能僅僅抓住“郎”。
在魏啟學看來,“夜郎古”整體上與“郎”不一樣,且兩者的包裝、瓶身設計在市場上也不發生混淆。
此次判決,也引發了白酒行業組織對此事的關注。從一審判決后到夜郎古上訴期間,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貴州省仁懷市酒業協會、遵義市酒業協會等醬酒業內重要行業組織紛紛對此事發聲,呼吁郎酒、夜郎古酒尋求和解之道、合作共贏,共同促進白酒行業良性發展。
白酒首富,為何死磕虧損小酒企?
此案的焦點,除了在商標之爭外,也讓外界好奇,為何白酒首富非要死磕夜郎古酒?
從體量上來說,郎酒如今年營收已經能夠超過200億元,而郎酒董事長汪俊林以590億元身家,蟬聯白酒行業首富。
而從公開資料看,夜郎古酒2023年全年營收不足2億元,凈利潤為負,且仍處于虧損狀態。如果從市場的影響力來說,根本無法對郎酒造成沖擊。
“這或源于夜郎古酒對于郎酒的追隨策略,讓郎酒較為惱火。”有較為熟悉郎酒的業內人士告訴酒周志,從2014年開始,夜郎古酒摒棄了此前走貼牌的路線,開始創牌。近兩年,夜郎古酒業獲得復星系投資,與舍得酒業合資成立了夜郎古酒莊公司,舍得持股近80%。
上述業內人士告訴酒周志,夜郎古酒在市場策略上,確實有對郎酒的策略進行跟隨和模仿的跡象。
“2020年,郎酒發布三品戰略,而夜郎古酒近期也在多個場合,提出要打造‘三品’藝術醬香;郎酒首創的莊園醬酒,成為郎酒的招牌,夜郎古酒也開始發力夜郎古酒莊,從運營內容看有較多雷同。”該人士說。
酒周志發現,在近期多篇郎酒推廣文章中,都在強調郎酒從“中國名酒”到“唯一的莊園醬酒”,亦可窺見郎酒對莊園醬酒的心智搶奪。
從當前看,夜郎古酒莊也是對郎酒“唯一莊園醬酒”發起了正面挑戰。
有了復星系的加持,夜郎古的模仿和跟隨,在郎酒看來可能也會成長為一個“狼來了”的故事。對于上述業內人士觀點,酒周志分別向郎酒和夜郎古酒問詢,均未得到回應。
不過,對于夜郎古酒來說,顯然這是一場拖不起的“戰爭”。夜郎古酒業方面向媒體方透露,在該案訴訟過程中,郎酒公司提出財產保全申請,凍結了夜郎古酒業相關賬戶,致使夜郎古酒業正常生產經營受到嚴重影響。除了此案,郎酒公司還在四川省和省外多地法院提起系列訴訟。
對于本就陷入虧損的夜郎古酒來說,如果不能盡快解決紛爭,可能就被拖垮了——對于郎酒來說,這是一場常規的商標之戰;而對于夜郎古酒來說,這則是一場不容失敗的生死之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