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蜀黍,俗名苞谷,于深山之中廣有產出,貧民多以此替代米麥。” 玉米自起始之際,便被視作窮人的 “救命糧”。
在清朝歷史的長河中,曾有皇帝下令嚴禁種植玉米,尤其是在受災嚴重之地,種植者便會厄運臨頭。
其緣由頗為簡單,玉米對土地的要求并不嚴苛,能夠輕易地在山區繁衍開來。
如此一來,便可能為大量土匪與流民提供生計,故而玉米成為官府極力禁絕的對象。
嘉慶十八年《平定剿匪紀略》卷 38 載:“查南山匪徒起釁根由,…… 多系川楚等省貧民,或孤身前往,或攜家眷而來,開墾荒山,種植包谷雜糧;其距興安、漢中相近者,借水運販賣。”
此奏折之意,乃是指玉米成了查南山區土匪的 “匪糧”,售玉米所得則為資敵的 “賊贓”。
道光年間,安徽徽州府官員上奏:“棚民私行開墾,種植苞谷,…… 此棚匪成群結隊,實乃地方之患。”
種植玉米分明關乎 “國家糧食安全”,怎會淪為一樁罪過?
道光八年(1828 年)《白山司志》記:山地廣種玉米,民眾皆賴其以果腹。
《安順州志》亦載:“包谷,于山地遍植,民眾皆仰仗其接濟飲食。”
道光二十年(1840 年)《宣平縣志》稱:“玉米,…… 每百斤可磨粉九十五斤,貧民借此充作日糧”;清末光緒年間,常山縣亦是 “深山窮谷專種包粟以度一年之糧。”
諸位,其中緣由已然明晰。
玉米乃能讓窮人飽腹之物,如此一來,富人又怎能肆意壓榨?
鄉紳階層自是借助官府之力,妄圖從根本上打壓玉米的種植。
《遵義縣志》一語中的:“苞米價廉且耐食,食用又便捷,為富人所不屑,卻是農家之命脈。”
清代康熙、雍正之后,人口數量迅猛增長。據考證,清朝建國之初,全國人口約在六、七千萬上下,歷經數十年的安撫流亡、休養生息,人口漲至一億二、三千萬。
自 17 世紀后期起的百余年間,正值清代所謂太平盛世,人口日益繁盛,至 18 世紀末,全國人口已然突破三億大關。人口的劇增給糧食供應帶來了極為沉重的壓力,于是眾多農民紛紛前往山區墾殖。
玉米特別適宜在山地、山地種植,清人郭云陛在《救荒簡易書·救荒土宜》里談到:“黃子包谷宜種沙地。黃子包谷沙地能成,若于立夏斷風前五日種之,則苗不為沙所打,而能早熟。
據估計,清代北方有玉米參加輪作復種的耕地,比不種玉米的耕地,可增產23.75%;南方則是28.33%。同大米等糧食品種相比,玉米還耐饑,時人有“大米不耐饑,苞米能果腹”之語。
然而,有利益之處,必有紛爭。
為維系所謂 “江湖” 的生態平衡,古代官員祭起 “環保主義大旗”,且屢試不爽。
嘉慶二十年(1815 年)《寧國府志》記載:“苞蘆,流民賃屋種植苞蘆,妨礙河道,嘉慶十二年奉旨查禁。” 道光三十年(1850 年),汪元方稱浙江西部各屬山區,有外地流民 “棚居山中,開種芭谷,引類呼棚,蔓延日眾”,致使 “每遇大雨,泥沙俱下。”
道光十三年(1833 年),御史蔡湊遂上疏朝廷,請求嚴禁 “棚民開山之舉”。
瞧,種玉米竟會導致水土流失,阻塞河道。
官員們禁種玉米的奇葩理由,竟是為了環保。
為打壓農民的種植權益,官員們在奏折中寫道:“…… 去秋包谷青空,廉谷、蕎麥收成共有五分以上。力田之家尚堪自給,惟糧價高昂,各廠不能多養工人,傭工者無可營生,且知向來辦賬外來游民不入戶冊者例不給頒,遂起意搶奪,無業游民紛紛附和,以致聚集人眾,竟敢抗拒官兵。”
在官員、胥吏們上綱上線的筆墨操弄下,玉米成了 “有害農作物”。
從糧食價格,論及無業游民;
從聚眾鬧事,談及對抗官府。
透過此短短幾百字的奏折,可窺得因百姓種植玉米,遭官府與豪強聯手打壓多年,終至無奈嘯聚山林的往昔。
追根溯源,玉米種植粗放,價格低廉,“擾亂了” 糧食市場的價格,糧商無利可圖,官員們又怎得分賬?
人于饑餓時僅有果腹之憂,貧民飽腹之后,富農便會徒增無數煩惱。
眾人皆能飽腹,誰還會去地主家 “借貸”?
若無人借貸,不玩 “驢打滾”“九出十三歸”,市面上的當鋪、錢莊豈不要關門大吉?
市場經濟豈非要被 “泥腿子” 們攪亂?
君謂計將安出?唯有彈壓一途。
于是,便有了這樣一份奏折:“我等闔邑居民,于嘉慶七年間呈請縣府,通詳嚴禁,飭縣驅逐。該匪等抗斷不遵,串通本地匪類,捏寫租票,勒索退價。我等屢經赴上司各衙門具控,俱批令將山場封禁,毋許棚匪一名藏匿。而本縣以棚匪眾多,驅逐為難。數載以來,騷擾不安。”“數載以來,騷擾不安。”
可見,關于農民種植玉米之事,官府與鄉紳已持續打壓多年。
小小的玉米成了 “富民所唾棄”,“山民賴以活命” 的珍寶。
但凡錯誤執行的政策背后,必然牽涉龐大的利益集團,古今皆然。
道光四年(1824 年),兩江總督陶湖因安徽休寧縣 “書民” 程元通等的申控,限定當地墾山棚民于租期年滿后,“退山回籍,其年限已滿并未載明年限而承種已逾十年者,再種二年退回;如年限未滿業主情愿還租及訴訟到官,紡退租價,按年分攤;如置有田產與土著民人締姻編入保甲者,與土著無異,應令入籍。”
你若鐘情于種玉米?再種便取消你的戶籍,子女還妄圖參加科舉考公務員?簡直癡心妄想!
即便如此,仍難阻擋山區居民種植玉米的熱忱。
清史記載:棚民退山后,不得仍種包蘆,改種茶、杉,培蓄柴薪,以免坍瀉。如仍有將山場混召異籍之人搭棚開墾至五十畝者,無論公業私業,發邊遠充軍;不及五十畝者,減一等;租價入官。
表面觀之,清政府擔憂流民聚集山區,會對統治構成威脅。明了否?皇帝最為忌憚者為何?自是影響統治!于是,鄉紳懇請官府上奏天子,進山剿匪,奪得田地后再分賬。說白了,便是當地豪強見山區開墾出諸多良田,攛掇 “鄭必昌、何茂才” 之輩上演一出類似 “改稻為桑” 的鬧劇。他們甚至無需使出 “毀堤淹田” 這般愚笨手段,徑直將山區百姓 “棚民” 劃歸 “山匪” 即可。
老百姓所種的 “玉米糧”,觸動了官老爺的 “鐵飯碗”,自然要將你的“保命鍋”砸爛。
否則,魯迅怎會喟嘆:“我翻開這歷史一查,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
清朝后期,人口愈發增多,糧食愈發匱乏。貧農與地主之間的矛盾逐步升級,引發了白蓮教起義、捻軍起義、太平天國運動,清政府對民間的掌控力日益衰弱,禁止玉米種植之事遂無人再提。
《巫山縣志》載:玉米、甘薯……,產量數倍于稻谷。
光緒十九年,《奉節縣志》記:“苞谷往昔禁絕…… 今則漫山遍野皆有栽種,農民之食全仗于此矣。”
言語間,都是清朝官員對玉米種植政策變化的無奈與困惑。
玉米,終究是健旺地生長了起來。
光緒末年,“小麥、苞谷,民間種植極為繁盛,皆為大宗出產。” 宣統三年,玉米、小麥、紅薯已然成為全國的主要糧食農作物。
當饑荒的陰霾籠罩華夏大地,玉米粒粒飽滿,堅毅地抵御著饑饉。
在荒蕪的歲月里,玉米粥的馥郁芬芳,飄蕩于破敗的屋檐之下,那是生命的召喚。
它陪伴著苦難的中國熬過 丁戌奇荒1987,挺過 1888 大饑荒,渡過 1920 五省大干旱,挨過 1931 江淮水災、熬過河南 1942 大災荒。
玉米于貧瘠之地頑強抗爭,根須似干枯消瘦的手指,緊緊攥住大地的咽喉,只為那一線生機。
它陪伴著苦難的中國,撐過了最為饑餓、困厄、艱難的時光。
它那宛如信箋的苞葉,寫滿了歲月的滄桑痕跡。剝開一片褶皺縱橫的苞衣,那金黃璀璨與清甜甘美,能夠潤澤一條饑腸轆轆的生命。
建國之后,我國農業與農村經濟步入改革發展的嶄新階段。
20 世紀 80 年代起,玉米茁壯成長,穗大粒飽,精耕細作,顆粒歸倉,玉米產量連年遞增。
90 年代,中國玉米生產達歷史最佳時期,種植面積與產量皆位居世界前列。
得益于 20 世紀科技的進步,玉米終成全世界第三大重要糧食作物。
親愛的玉米,早已褪去 “救命糧” 的舊有身份。
如今,餐盤里的玉米粒,依舊閃爍著往昔的光影。
時刻提醒著我們,莫要忘卻曾經的過往,敬重土地與生命的恩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