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每次高院值班結束,總會拖著一身的疲憊回家,每天最少有四五個當事人前來咨詢,不少人與其說是咨詢,不如說是發牢騷,一發就不可收拾,幾個小時停不下來,畢竟是工作,任何負能量必須要接著。
一來,有法律解決途徑的,勸導依法維權,二來,法律途徑無法解決的,開導向前看,有自殺傾向的,安撫情緒。
肯定有些想法,不吐不快。
一、法律的生命不是經驗邏輯,而是執行
經驗也好,邏輯也罷,稍加學習積累,終會成長掌握。
而執行不然,自古以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屢禁不止,很能說明問題。
咨詢我的不少案例都是一個難題,打完了官司,得不到錢。
得不到錢的原因不單單是一方面的問題,既有老賴有逃債經驗的問題,也有執行措施不利的問題。
說說執行措施不利吧,這個又分為兩個層面,第一個大的層面,確實是因為立法,執行難一直存在,解決執行難喊了很多年,目前來看,效果還是不好,不知道隨著強制執行法的出臺會不會有改善。第二個層面,我看到更多的是有關人員的執行不作為。
其中一個案例是,申請保全45萬,對方賬戶有足額資金,僅凍結了30萬,對方提出執行異議,在結果未定的情況下,有人擅自解除凍結15萬。
還有一個案例,申請執行7000余萬,一百余個執行人,因被執行人是當地的鋼鐵廠,有關人員執行措施上就軟了許多,結果就是財產轉移,無法執行,被執行人金蟬脫殼了。
后一個案子,執行十來年,也信訪了十來年。
執行人在我這兒撂下狠話,如果還是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他要“轟轟烈烈”的走。
到了我這咨詢的人,不少都有一些心理健康問題,是一個不定時炸彈,不知道啥時候就爆了。
公平正義如何實現,我認為唯執行耳。
二、完善訴訟繁簡分流程序的一些想法
不少來我這里咨詢的都是底層窮苦百姓,學歷低下,文化程度不高,拿著微薄收入,一旦陷入訴訟,要么沒錢聘請律師,要么訴訟時間過長,無法及時定分止爭,社會矛盾的激化狀態長期存在,不少人因無法承受巨大壓力而選擇極端的手段,亦或者壓抑自己仇恨社會,都是社會不穩定因素。
公平正義的要求其實真的不算高,不需要五星級的法律服務,能夠花點心思優化訴訟程序,提高訴訟效率,及時化解矛盾,足夠解決大部分雞毛蒜皮的訴訟案子。
就說立案層面,很多小額訴訟案件,完全可以簡化立案程序,提高效率,復雜案件可以沿用七天的立案審查期,而小額案件,案情簡單,爭議不大。
可以先雙方調解,雙方到場調解不成,不要再浪費時間程序空轉,直接現場轉立案,最好安排一個特定的審判團隊,專門處理小額訴訟案件,轉立案后讓當事人現場等待,馬上由該團隊安排開庭時間,即刻送達雙方當事人,可以減少大量訴訟時間成本。
現狀是,調解不成,材料退回立案庭,審核立案,立案后再送達,不少案件又陷入了送達難。
裁判文書也可以簡化,不少法院已經開始改革,法官案子這么多,要求不分輕重,每個案件的文書格式都一樣純粹是在浪費時間,簡單無爭議的小額訴訟案件,可以簡化文書格式,提高結案效率。
“楓橋經驗”的矛盾化解作用不可忽視,能夠在基層消化掉一部分矛盾,未來,應該在基層各個社區成立一個調解委員會,并加大對人民調解法律規范的宣傳力度,讓大家遇事先調解,調解不決再訴訟。
當我提到可以申請人民調解的時候,不少人并不知道,說明社區宣傳不到位,同時,人民調解委員會的數量上不來,將來應該全覆蓋,實現矛盾社區內部解決。
律師人數也在逐步增加,不相信每個社區沒有一二個律師業主,以后大家都有在人民調解委員會兼職的機會,發揮自我特長,協助社會解決矛盾。
未來,可以暢想。
昨晚,我們社區的家庭醫生已經上門宣傳,我想不久的將來,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也會上門。
感謝關注!
貴陽律師,辦有無罪免死不起訴緩刑成功案例,司法部死刑復核援助律師,貴州省市律協刑專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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