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對警情和案件推行“日評議”,能否長期執行下去?
碧翰烽/文
據新華社日前報道,今年以來,蕪湖等地公安機關在安徽省公安廳的統一部署下,推行基層執法辦案“日評議”制度,基層所隊主要負責人每日對本單位前一日受理的警情、案件和相關工作進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意見,盡早發現問題、推動解決,以“小切口”撬動執法質效“大提升”。
初看到這條消息,還是有些不以為然,以為純粹就是一個概念或提法。其實,細細分析下來,發現其中還是有一些道道,值得研究一番。至少有幾個方面的“好”。
一者,能夠著眼于小案件大民生。你想想,每天都來評議警情和案件,當然就會以小案件居多,不然每天哪有那么多的大案件。
其實,對于老百姓來說,小案件就是大案件,終其一生,有不少人不會遇到一起案件,而一旦遇到案件,就是大事。哪怕是一輛自行車被盜,都希望能夠破案,把損失找回來。再如家人走失,也是多么希望神兵天降,瞬間可以找到。
正如報道中提到,一位八旬老人在蕪湖市鳩江區走失。這一突發警情被官陡派出所所長范勝輝作為評議、督辦的重點,線上線下聯動實時調度、拉網式排查,最終在一處水溝邊找到了老人。
二者,能夠注重于以打促防。打擊是最好的防范,是公安機關最重要的防范措施。把每一起案件辦好,把每一起警情處理好,就是最好的防范效果,既對違法犯罪分子以震懾,又能給廣大群眾以安心。現在,有的基層派出所實在太忙,忙得有些案子已然抽不出人力精力,只能是登記著,如果有其它案件破了,可能才順便帶破。
比如,安徽蕪湖市民劉先生很是感慨:周初他報警稱自己公司的一名員工職務侵占,警方因證據不足未予受理;到了周末,關鍵證據找到了,相關人員因涉嫌詐騙被成功立案。這就是堅持評議的結果,緊緊盯著辦案不放,就能把案件辦好。
三者,能夠堅持依法執法,從源頭預防矛盾糾紛。現在有一些矛盾糾紛,就是不依法辦事弄出來的,或者是不作為弄出來的。本來沒有什么大事,就是一拖再拖,或者作風不良,終于把小矛盾拖成了大矛盾。這樣的教訓實在不少。
面對每天大量的警情,如果不能及時依法處置好,就可能留下矛盾的隱患。堅持日評議制度,大家相互提醒討論,至少可以及時發現執法當中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并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
四者,能夠做到合成作戰,不只是信息化合成,更有人力資源的合成。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每天大家利用一點時間,一起討論討論,一個人發現不了的問題,一個人辦不了的案件,說不定集眾人之力,就能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為什么不少大案要案能夠得到偵破?一方面是重視,另一方面也是合成作戰。
日評議,每天對警情、案件進行復盤分析,并且提出應對措施,當然是一個好辦法。如果能夠堅持下來,不僅提高基層公安戰斗力,更能大大提高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
當然,要想將這樣的”日評議“制度長期堅持下來,恐怕也會面臨一些困難和問題,需要引起重視并加以解決。
一是參與評議的人員能不能得到保證?一般來說,基層派出所都會面臨人少事多的問題。比如有的派出所警力被上級抽調,有的被常常通知開會,有的要下村辦事,有的要接警處警,有的要整理臺賬資料,等等,人與事常常面臨矛盾,如何保證”日評議“有人參加而不請假或缺席?如果請假或缺席的人多了,”日評議“就可能流于形式。
二是評議的時間和內容應該更簡潔明了。既然是評議,就要更注重內容,單刀直入,少一些形式化的東西,專門研究警情和案件。時間上能短則短,能快則快。不然就可能被這種會議所倦怠。
三是評議的效果應該如何評判?開展評議當然不是為了走形式,而是為了提高執法質效。那么,就需要建立對警情處置和案件辦理的評估機制,要關注群眾滿意度,但不能唯滿意度;要關注案件質量,但不能吹毛求疵??偟膩碚f,就是依法辦案,群眾滿意。(圖片來自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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