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金融財政界,有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他本是浙江人,是一位很有些手段的大銀行家,又與蔣介石過從甚密,再加上黑白兩道通吃,因此自然而然成為江浙財閥的代表人物。但因為綁定了蔣介石的關系,注定了他將成為時代的棄兒。
1945年秋,持續了八年的抗戰終于結束,錢新之回到闊別已久的上海。今非昔比,錢新之一回到滬上,就成為金融界炙手可熱的重要人物。
作為交通銀行的董事長,錢新之此時在整個中國金融界也算是數一數二的人士,更何況,他可以說是黑白兩道通吃:論黑道,上海灘上首屈一指的大佬杜月笙同他是抗戰之前就深有交情的老友;論白道,這么多年在重慶住下來,國民政府里上至部長,下到當時在上海的接收大員,誰都得給錢新之三分面子,就連“蔣委員長”本人,見了面也總是先客客氣氣地叫一聲“永銘兄”。
錢新之回到上海后,一方面忙于在交通銀行內部進行調整,恢復沿江沿海及內陸各大城市的交行分支機構;另一方面,上海的許多工商企業,如中國鹽業公司、閘北水電公司,則爭先恐后地邀請錢新之出任掛名的董事長。
1945年11月,金城銀行董事長周作民因涉嫌經濟漢奸案被免去職務,由董事會決議,聘請錢新之出任金城銀行董事長。
1946年1月,錢新之奉蔣介石召見,趕赴南京。蔣介石希望錢新之作為上海工商界代表,以“無黨派人士”的身份出席不久將在重慶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
在此之前,蔣介石曾多次示意錢新之加入國民黨,但錢新之卻表示,自己在黨外的身份,可能對蔣介石的幫助更大一些,對加入國民黨十分淡漠。
錢新之與蔣介石搭上關系,始于1927年北伐時期。1927年前后,錢新之先是作為“北四行”的代表,攜帶周作民等人籌集的四十萬元,秘密赴武漢向蔣介石獻金慰勞,不料在南京下關準備搭乘火輪西上時,被五省聯軍司令孫傳芳得到密報,孫傳芳本擬將他逮捕,幸虧錢的好友阮性言時任孫傳芳的秘書,為他說情,才免了性命之虞,得以安抵武漢。
不久之后,錢新之又與陳光甫二人以私人的身份向蔣介石提供了五十萬元的軍餉。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蔣介石便委任錢新之為財政部次長,當時的財政部部長古應芬人在廣東尚未到任,便由錢新之代理部務。
錢在任時,積極為蔣介石籌措軍政費用,向上海銀、錢兩業攤派捐款,推銷“二五庫券”。
對于錢新之而言,1927年前后的政治賭博頗有點冒險,當初他在赴武漢之前就曾經向周作民提出。萬一北伐軍失敗,而他在國內無法立足時,須由北四行出資送他到國外定居。
后來,當蔣介石終于執掌了國民政府軍政大權之后,錢新之發現自己的這步險棋是走對了。從此蔣介石對錢新之很是看重,錢新之亦發揮自己的才能,為蔣介石而奔走。
1946年10月,錢新之以“無黨派人士”的身份出席了蔣介石下令召開的非法的“國民大會”。這次會議,曾遭到中國共產黨及各民主黨派人士的強烈反對,而錢新之,不僅自己積極參加競選偽國大代表,還多次誘勸黃炎培等進步人士參加,自然遭到黃炎培等人的嚴辭拒絕。
1947年4、5月間,由于蔣介石瘋狂進行反革命內戰,造成國民政府財政經濟上的嚴重危機。新建立起來的所謂政學系兩張財權(即行政院長張群、中央銀行總裁張嘉璈)不得不再次延用發行公債的方法來籌措內戰經費,錢新之被任命為美金公債勸募委員會主任委員。
錢新之最初是想借助于江浙財團的捧場,擅自做主就代表上海金融界答應了承銷公債總數的四分之一,結果除了部分較大的行莊應酬了少量公債外,中小行莊則強烈抵制。
錢新之見自己的承諾不能保證實現,便采用種種手段,如強令四行二局職員認購一個月薪金總額的債券,企業向銀行申請生產貸款需搭配債券,甚至開動宣傳機器,挨戶攤派,但經過四個多月的賣力推銷,也只售出公債總額的六分之一。
1948年,錢新之與杜月笙籌組設立了復興航業公司。抗戰初期,國民黨軍隊為了阻擋日軍軍艦駛入長江,曾調集大量民船自沉于江西境內馬當山下的長江中。
錢新之擔任過中興煤礦公司總經理一職,并曾在公司下設了一個航運部,后又將此航運部改組設立中興輪船公司。
抗戰期間,公司擁有的九艘船只,不是被國民政府征用于軍運就是被鑿沉于馬當山下。
抗戰勝利后,錢新之重新從美國購買了十艘總噸位達五萬噸的舊船只恢復中興輪船公司。
而國民政府為了補償中興輪船公司在戰時的損失,又撥給了錢新之總噸位達八萬噸的十一艘遠洋輪,錢新之便利用這些船只組成了復興航業公司,并自任董事長。
上海解放前夕,錢新之再次逃往香港。雖然新中國成立后,在經過整頓的交通銀行董事會中,仍保留了他的董事席位。
但是,他太迷戀于蔣介石和國民政府,對新的人民政府毫無信任,注定成為時代的棄兒。
1950年3月,錢新之與杜月笙應蔣介石的要求,將復興航業公司由香港遷往臺灣,并改為官營。
1954年,蔣介石的國民政府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在臺北舉行,錢新之因為是“國大代表”,遂前往臺灣參加會議,并從此定居于臺北。
1958年6月19日,錢新之因病逝世,終年7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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