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網絡
12月12日,山東泰安,網曝一名12歲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療,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網傳圖片顯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陰道炎就過醫(yī),但當時無人報警。女醫(yī)生上報醫(yī)務部還被反問,你怎么就確定她被性侵了?12月13日,新泰市婦聯工作人員表示,“女孩現在還在住院治療,家長考慮到孩子的隱私和承受能力,不想把這個事情過多透露給外界,不希望被太多人關注。我們目前都在積極關注和處理當中。”新泰市衛(wèi)健局回應稱:”醫(yī)護人員昨天就已報警,警方現在已經介入調查。“ 新汶中心醫(yī)院工作人員則表示,“關于此事,無可奉告。”(據12月15日觀察者網、新民周刊、河南商報“椒點視頻”報道)
網曝一名12歲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療,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該事件引發(fā)廣泛關注和質疑:醫(yī)院為何沒有報警?
一個年僅12歲的小女孩,居然因盆腔炎住院治療,而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必然遭到了性侵。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如果與未滿14周歲的少女發(fā)生性關系,那么就屬于強奸罪,無論未成年是否同意。這點常識,醫(yī)院不可能不懂。醫(yī)院之所以不報警,只有一個原因,就是不想“多管閑事”。
當地婦聯工作人員表示,家長考慮到孩子的隱私和承受能力,所以不想把事情透露給外界。如果家長真的有考慮過孩子的不幸和承受能力,就應該第一時間報警,用行動維護孩子的權益和尊嚴,而不是藏著掖著,讓孩子獨自承受痛苦和折磨,讓侵害者逍遙法外。
無論家長出于什么原因不報警,都不能成為醫(yī)院知情不報的借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是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以及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各類機構和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時,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這一制度的法律意義在于保護未成年人,從源頭上預防、及時制止侵害事件的再次發(fā)生。
根據強制報告制度,涉事醫(yī)院已經在工作中發(fā)現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沒有履行其法定責任,沒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屬于嚴重的瀆職、不作為。
在醫(yī)院沒人報警的情況下,一名女醫(yī)生出于同情和正義感上報醫(yī)務部,結果還被反問,你怎么就確定她被性侵了?如此顛倒是非,實在令人無語和氣憤。
關于此事,網友們紛紛質疑家長的監(jiān)護責任呢?醫(yī)院的法定報案責任呢?有關部門應該盡快介入調查,不僅要嚴懲性侵幼女的犯罪分子,也要追究家長和涉事醫(yī)院的責任。特別是,強制報告制度必須強制執(zhí)行到底,而不能任由有關單位、人員想報告就報告,不想報告就不報告。(文/李蓬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