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連云港贛榆區沙河鎮八里場村黨支部書記董某某因多次被黨紀政紀處分卻仍在職的事件引發了廣泛關注。這一事件不僅挑戰了公眾對公正的期待,也引發了關于基層權力監督機制有效性的討論。
董某某在任職期間,因經濟問題、違反八項規定、被巡查組點名等原因,先后被黨紀處分三次、政務處分一次。然而,盡管處分累累,他依然穩坐其位,這一現象不僅讓村民們感到不公平,也對村里的黨風廉政建設產生了懷疑。面對村民的質疑,鎮紀委和董某某本人都作出了回應。鎮紀委表示,對于董某某的處分情況,他們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的,每次處分都有明確的依據和結論。至于董某某為何仍在職,鎮紀委解釋稱,黨紀政紀處分并不等同于免職,董某某在經過處分后,仍然具備繼續任職的條件。董某某本人則表示,對于過去的錯誤已經有了深刻反省,并在工作中積極整改。
然而,這樣的回應并未能完全平息村民的不滿和質疑。村民們認為,一個被多次處分的村支書繼續任職,不僅影響到了村里的形象,也可能影響到村里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決策效率。這一事件也引發了外界對于村干部選拔任用和監督管理的關注。
從這一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基層治理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首先,對于受過處分的干部再使用,一定要十分慎重,要多聽聽群眾、同事、領導的意見,廣泛征求意見,形成共識。如果有雜音,有質疑,甚至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受過處分,就堅決不能再使用。其次,基層領導者的誠信與公正,直接關系到民眾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因此,在選拔任用村干部時,應當更加嚴格和規范,確保他們具備應有的品行和能力。最后,基層權力監督機制的有效性也值得反思。如何建立起一個既能應對復雜現實又能維護公平正義的鄉村治理體系,是我們需要思考的問題。
董某某的“堅強”并非個人之強,而是基層治理體系中的漏洞之體現。這一事件提醒我們,必須加強對基層干部的監督管理,確?;鶎诱嗟慕】颠\行。同時,也要進一步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提高決策透明度,加強內部監督,完善問責機制,以維護公共利益和民眾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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