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兩天有一個消息在互聯網上引起了很多網友的熱議,我們在互聯網上經常聽到一個詞叫做惡意討薪,其實當我們聽到惡意討薪這幾個詞的時候,很多網友不滿意,因為這件事情給我們的直觀觀點就是。
如果沒有欠薪,怎么可能去討薪,如果沒有欠錢不還,怎么可能具有要賬的情況?
為什么要有一個惡意討薪的詞?
這件事情網友們確實有非常大的熱議。
高丙芳律師。
這幾天在互聯網上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爭論,原因很簡單,當我們知道這位律師的時候,是因為之前在互聯網上該律師也擁有一定的影響力,有不少的知名度。
是因為該律師一直幫助很多農民工去打官司,主要的官司就是一個討薪的官司,這兩天的消息就是說該律師被公訴。
然后給出的理由是虛假訴訟。
這件事情確實引起了很多網友的熱議,我看到互聯網上有一個律師,名字叫做王才亮,在互聯網上談了這樣一件事。
該律師說,一審判決高丙芳律師有期徒刑4年,我一點都不意外,因為 從他們逮捕高丙芳律師開始,就預設了這個結局。
該律師在互聯網上最后還談論了這樣一個事,大家可以進行一個分析和思考。
這位律師說,有一次開庭鬧出了一個笑話,公訴人出庭帶著保鏢、帶著防暴盾牌進了法院。
這是一種什么情況?
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理解,這是不是對法院安保的極大不信任?
該律師的一些言論在互聯網上確實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熱議。
問題就在于被指控虛假訴訟,而且還和農民工討薪,還和互聯網上的一些言論有關聯,這就讓一些網友感到匪夷所思。說句老實話,從互聯網上的各種輿論來看,很多網友確實不理解。
很多網友的主流觀點相當的簡單,善心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個違法犯罪的事情,現在互聯網上大家對于這件事情討論的話題特別多,如果我們仔細思考一下。
關于農民工欠薪的問題,和這次的律師被指控虛假訴訟這些詞聯系到一起,是因為該律師真的虛假訴訟了,還是說和農民工被欠薪有關聯。
還是要有一些區別。
農民工欠薪應該屬于另外一個案件,而虛假訴訟才是這次案件的主要情況。很多網友都說,這名律師在互聯網上確實擁有一定的知名。不,而這樣的律師被指控虛假訴訟,網友們是覺得匪夷所思的,因為之前確實有一定的影響力。
現在互聯網上一些知名的律師或者說同行,或者說一些知名的大V,對于這件事情也有很多看法,我看到有一個大V就說王才亮談到被宣判覺得不意外,這位大V認為相當的意外,給出的理由很簡單,為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
幫農民工討薪,律師不可能存在什么黑惡的行為,判了4年。
讓大家覺得意外,支持上訴,支持繼續申辯,最終能不能得到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這是很多網友關心的話題。
如果100個農民工沒有收到工錢,討薪不成,找律師辯護,這是一個正常的行為。
律師們都在討論。
但回到感性新聞學上,律師都是在為法律事實、法律證據鏈在辯護,在乎的是法律事實,法律證據,不在乎感性事實,源初事實。
不是說高律師不冤,不是為泰安法院站臺,而是類似討薪案件層出不窮,至少感性新聞學給律師提了一個醒,法律事實不是第一位的,感性事實才是。
農民工收沒有收到錢,其實非常容易查證,律師不愿意去做,或者視而不見也無問題,但如果重視源初事實,那就和包工頭在交涉中留下高強度的“法律事實”和“法律證據”。
我不知道網友們對于這件事情怎么看,我始終認為這是一個讓大家感到有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因為該律師確實為農民工討薪,然后在互聯網上擁有一定的知名度,很多網友的直觀感受就是,這是一個善良的人。
當一位善良的人被宣判、被公訴,網友們首先的直觀反應就是背后是不是有問題,是不是有誤會?
現在的情況就是,從互聯網相關的評論區,不少網友對于這次的處罰相當的不買賬,相當的不滿意,有法必依,違法必抓是很多網友共同呼吁的愿景,法律落實到實處也是大家共同呼吁的愿景。
希望相關部門和一些。工作人員能夠認真傾聽網友的意見。
當然了,最終這件事情還是要回歸到理性當中,那就是按照法律的本質來判決。
維護法律的尊嚴,讓法律落實到位,讓法律來說話,也是一個正常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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