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已久的地產圈,因為萬達和融創股權回購糾紛,又火起來了。在這個熱點事件里,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媒體、自媒體用的最多的一句話是:“萬達被融創追債95億”。
單看這句話,好像是萬達欠融創的錢不還,然后事鬧大了。
但實際上是這樣嗎?看完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只能說某些媒體真是帶了一手“好節奏”。雙方一次再清楚不過的股權交易,竟會被描述成“欠錢不還”。
在講這事之前,我們首先搞清楚這事的核心點:95億是怎么產生的?
我們把時間倒回到2018年,那時的萬達已經開始“賣賣賣”,向輕資產轉型,同時期的融創則大手筆“買買買”的節奏,這也讓孫宏斌被業內稱為“并購王”。
也是在這一年,騰訊、蘇寧易購、京東、融創成為萬達商業港股退市后的新投資人,這哥幾個聯合起來從其他小股東那里收購萬達商業香港H股退市時的約14%股份,涉及資金約340億元,其中,融創是投資95億元,持股比例均為3.91%。
到這里,95億的來源就明確了,融創95億投資款買來了萬達商管3.91%股權。
關鍵詞是“股權交易”!一次再清楚不過的交易行為。也可以說是“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
可能,當時的融創是這么想的:萬達從港股退市,然后回A成功,肯定大有賺頭!
那這事后續,大家也都知道了,萬達商管四次沖擊IPO都因各種緣由失敗了,融創的“賺翻夢”也隨之破滅了。
其實,這種投擬IPO公司,然后上市遇阻的情況,在資本市場挺多的,今年就有媒體報道,“科創板IPO失敗的29家醫藥企業,困住了430家投資機構”。
對于投資擬IPO公司的機構來說,投出去的錢,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被投的公司不能上市,無法從股市正常退出。當然,如果投資機構跟公司簽訂了回購或者兜底的協議,也可以極大避免損失。關鍵是雙方在簽署投資協議時,要有這一條才行啊。
回到融創與萬達的股權回購的糾紛中,有媒體去問融創:你們投資協議有IPO失敗,萬達就要回購的條款嗎?
融創:暫無回復
萬達:融創并無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相關合同依據,因此要求回購股份的理由不成立。
那如果融創不拿出證據來,這不就是有點耍無賴輸不起嗎?
投資成功,開開心心數錢,投資失敗就讓人“還錢”,天底下還有此等無風險的好事?
可能有人會說,融創已經提起仲裁了,如果沒證據,仲裁委能受理嗎?
這個關鍵點,在萬達和融創之間又出現了“羅生門”。
根據個別媒體報道說:有市場消息稱,12月17日,融創集團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仲裁。融創方面確認了這個消息。
但根據財聯社的報道:融創在2024年1月份就已經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經過近一年的審理,目前該項仲裁案審理已進入尾聲。
一個說剛提起仲裁,一個則說是已經進入尾聲。
我特地找了律師朋友給科普了下,一般仲裁解決爭議,是根據雙方之前所簽署協議中的約定,在明確約定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情況下,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商事案件選擇仲裁是必須保密的,且商事仲裁效率較高,一般會在6個月內作出裁決書,仲裁一裁終局,裁決即生效,不存在二審程序。
從這個時間周期來看,財聯社的消息可信度應該是更高的。
基于這個判斷,又一個細思極恐的問題出來了,如萬達所說,融創1月份就提交了仲裁,為什么到現在融創要進行境內二次債務重組的關鍵節點才被大規模的當新聞炒作出來,又是誰泄露了有保密效果的仲裁呢?又為何媒體眾口一詞“融創追債95億”?
答案已經很清楚了。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投資95億是為利,找理由要錢95億也為利。
融創,真的輸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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