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368年正月初四,明太祖朱元璋在京師(南京)應天府登基稱帝,國號大明,年號洪武。在朱元璋建立大明初期,曾設置過丞相(宰相)職位,有三人擔任過丞相(宰相)職位,分別是是李善長,汪廣洋和胡惟庸。
洪武十三年正月,中書省吏上書告胡惟庸謀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誣賢”、“蠹害政治”等罪名,將胡惟庸和涂節、陳寧等先后處死.胡惟庸被殺后,朱元璋遂罷丞相,革中書省,并嚴格規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并在皇明祖訓中規定后世子孫做皇帝時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將犯人凌遲全家處死。
丞相廢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中央集權得到進一步加強,由皇帝直接掌管吏,戶,兵,刑,工,禮六部,統領百司的政務,君主集權到達了頂峰。朱元璋以六部而處理朝廷事務,也使得六部的權力要遠遠的高于之前的朝代。六部之中地位最尊貴的為吏部,司百官管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動諸事。權利最重的則為戶部,掌管著天下土地賦稅,戶籍軍需,俸祿糧餉、財政收支諸事,如果說吏部是朝廷的大腦,那么戶部就是朝廷的心臟,供支著國家機器的運作。
正二品的戶部尚書、侍郎及在職官員的人選又是重中之重,因負責掌握王朝的經濟命脈,惟有德有才者居之,如果一個學子能在一朝做到戶部侍郎乃至尚書,那必定能名垂青史,光宗耀祖。
但在明朝的戶部人事任用上邊,卻有一個非常耐人尋味的“地域限制”,明洪武二十六年,太祖朱元璋做出重大而詭異的決定,戶部任用和選拔的官員和吏員一律不許任命浙江,江西(因朱元璋取消行省,所以稱為布政司)和蘇松地區(南直隸蘇州,松江二府)籍的人士。之后的明朝皇帝也在《明會典》(弘治,正德,萬歷)中予以再次記錄。
《明會典》吏部.諸司職掌中這樣記載道:“凡戶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蘇松人”,明武宗朱厚照更是在《吏部一·選官》里強調:“凡戶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蘇松人”。而《明史》中也多次提及此項制度,并一直貫穿明朝的始末,甚至直接影響了清朝。
在明太祖朱元璋頒布此令之前,曾任戶部尚書的蘇松人有兩位,一位是蘇州吳縣籍滕德懋(洪武三年任,本年免),一位是蘇州昆山籍顧禮(洪武十二年任,本年免)。而江西和浙江籍的戶部尚書有吉水籍周肅(洪武七年任,八年忤旨死),江西鄱陽籍費震(洪武十一年任、十二年免),江西豐城籍徐鐸(洪武十三年正月任,旋坐黨逆而免),浙江常山籍徐恢(洪武十四年二月“試”尚書,年底除名)而這些人的任免全部發生于洪武十五年之前。
而從太祖朱元璋洪武二十六年頒布此令到思宗崇禎皇帝亡國身死,《明史》有記載的戶部侍郎共44位,員外郎18位,無一人為上述三地籍貫人士。戶部主事126位,也只有區區數四人來自江西,浙江和蘇松三地。而頒布政令之后的明朝年的歷史中(不記南明),只有三位出生自浙江江西蘇松的人士當上了戶部尚書,一位是來自江西吉安的經濟學奇才,財稅學家周忱,他是明永樂二年進士,直到明正統十四年八月二十二日他由工部左侍郎遷升至戶部尚書,但周忱的戶部尚書并非實任,而是“帶銜”,八月二十九日就改調工部。
第二位是江西吉安府泰和縣人(今江西泰和縣)內閣學士陳循,正統十年(1445)年,晉升戶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學士。正統十四年(1449年),升為戶部尚書(帶銜),仍兼其他職務。景泰元年(1450年),升為內閣首輔,景泰二年(1451年)升為少保、太子太傅兼文淵閣大學士,進華蓋殿大學士,奪門之變后,被徐有貞等誣陷,革職為民。
最后一位是在明朝末年浙江上虞人(紹興)的大書法家倪元璐,他是天啟二年的進士,深的崇禎帝賞識,并充當侍講。崇禎十五年四月拜其領戶部尚書事(實授,僅此一位),此時的大明已經風雨飄搖,大廈將傾,但倪元璐卻堅辭不敢任職,原因就是按祖制“浙人不得官戶部”,崇禎不準,并為其違反祖制,并予以重任,他還兼著兵部,禮部職銜。李自成攻陷北京后,倪元璐拒絕投降,南向而坐,白帛自縊殉國。
明朝除了內閣學士之外,蘇松江浙人不僅不得在戶部任實職,而且不得帶銜戶部(內閣學士可以掛戶部銜)。那么到底是因為什么樣的原因,讓朱元璋頒布此項匪夷所思的制度,他為何如此忌憚三地出生的人士擔任國家最高經濟長官呢?
其一是根據明萬歷二十年進士,廣西按察使謝肇淛所寫《五雜俎》中吐槽國家立法太嚴,其中記載道:“戶部一曹,不許蘇、松及浙江、江右人為官吏,以其地賦稅多,恐飛詭為奸也。然弊孔蠹竇,皆由胥役。官吏遷轉不常,何知之有?
江西,浙江,包括南直隸歷來都是比較富庶之地,魚米之鄉,更是國家稅收的重要來源之地,也是國家稅賦最重之地。如洪武二十六年,全國兩稅米麥總收入為29442350石,其9707919中石來自上述地區,占比達33%。在明太祖朱元璋看來,蘇松江浙的民風譎詭,地方豪強勢力猖獗,擔心此地戶籍的戶部官吏與當地刁民商賈或地方豪強勢力勾結,徇私枉法,危害國家利益,阻礙國家稅收,為保護國家稅收的支柱地區,才出此政令。
其二,朱元璋頒布此制度是在明洪武二十六年,而在此之前的一年,也就是明洪武二十五年四月,明太祖朱元璋精心培養并寄予厚望的太子朱標病逝。朱元璋便大明將全部的希望寄托于其長孫朱允炆的身上,并冊立其為皇太孫,指定為自己皇位的唯一繼承人。
朱允炆在被冊封為皇太孫后,和安徽籍的朱元璋不同,出生并成長在應天府的朱允炆明顯的更加親近江浙派人士,比如他的老師之一,支持削藩政策的黃子澄,他就是江西分宜澧源(今為大崗山鄉大坑村)人,和嘉靖朝首輔嚴嵩是老鄉。再比如明洪武二十五年被詔進宮廷侍講的儒學大家方孝孺是浙江臺州府寧海人。
朱元璋擔心朱允炆繼位后,會改變他對浙江,江西,蘇松人不得官戶部的政策,從而官商勾結影響國家財政稅收的穩定,所以在洪武二十六年將此政策寫進“祖制”,并頒行天下。
事實證明在朱允炆即位后,的確改變了太祖時期的這一決策,不但允許三地人士出任戶部官吏,而且政策還十分寬泛。明末清初史學家在百卷編年體明史《國榷》中記載:建文二年乙丑,詔(下詔)江西,浙江,蘇松人仍得官戶部”。并在在當時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受方孝儒的影響,相對于太祖時期對江南地區實行的重賦,建文帝在詔書中所說:“國家有惟正之供,江、浙賦獨重”。悉去明太祖苛酷專濫之政,減輕江浙百姓的壓力。之后廣開言路,虛心納諫,并且在黃子澄與齊泰協助下,實施削藩政策,史稱建文改制。
隨著建文削藩失敗,燕王朱棣以清君側為名,發動了靖難之役,攻下南京,成功奪取了大明帝位,年號永樂,他下令廢黜建文帝的改制,恢復祖制,永樂北征之際,明皇太子朱高熾監國,官員舉薦給事中王高(江西籍)為戶部侍郎,答案是“上不許”。之后徹底的關閉了對三地人士剛剛打開的戶部大門。
其三,朱元璋對蘇松地區帶有明顯的“地域歧視性”,不允許蘇松地區人士出任戶部官吏的政策的另一種說法是當年浙東、蘇松地區是張士誠的地盤,當地百姓們支援配合張士誠抵抗朱元璋的軍隊,比較有代表性的就是一代傳奇巨商沈萬三(祖籍浙江湖州,松江人),這讓明太祖陷入苦戰,朱元璋勝利后,對蘇松地區形成了強烈報復心理,對蘇松地區征收重賦。
鄭若曾《鄭開陽雜著》所記載的:“我太祖高皇帝乘乾御宇,嗣因張士誠負固堅守,蘇松久攻不下,怒民附寇,遂沒豪家,征租私簿,準作稅額,一時增加,有一畝征糧至七斗以上者。于是蘇州府共計二百八十余萬石,松江府共明代蘇松江浙人毋得任戶部”,到了洪武七年,知道當地百姓實在被重賦壓迫的承受不住了,朱元璋才下詔“蘇松嘉湖等府田如每畝起科七斗五升者減半”,但依然很重。
以至于萬歷時代的軍事家鄭若曾(昆山人)憤然抱怨:“太祖怒吳民不即歸附,故以加賦示罰。一罰至二百余年,抑亦不忍言矣!”
而江西是因為當年朱元璋軍隊與陳友諒的軍隊在南昌(洪都)袁州(宜春),瑞州(高安)陷入血戰,“終明之世,故籍未改。特命永除數郡浮糧,著為令典。”
洪武十五年十一月,明太祖命戶部向浙江、江西二布政司及府州縣頒布一份榜文:“近來兩浙、江西之民,多好爭訟,不遵法度,有田而不輸租,有丁而不應役,累其身以及有司,其愚亦甚矣”……并要求速改過從善,否則不溶于國法天道……”。并“永為遵守”。正德《瑞州府志》記,洪武十四年,明太祖令于江西瑞州府丈量土地,而且“倍增正糧”。
直到清順治時,江西巡按吳贊元稱:“竊照江西一省于天下為至貧,而南、瑞、袁三府于江右為尤苦。 何者?以土瘠而糧重也。”
總之,明太祖朱元璋廢黜中書省后,皇權高度集中,為達到專制的統治目的,維護封建王朝的統治,平衡朝野力量,不斷推行任用官員的籍貫地域和親疏血緣限制政策,設立官員的回避制度。不僅不讓浙江,江西,蘇松地區籍貫的官吏進入戶部(內閣學士僅掛銜,不實授),而且還推行“北人官南,南人官北”的政策,甚至還有“廣西的監生吏員除州縣正官外,不許在廣西做官”這種規定。
所以明會典所記載的:“凡戶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蘇松人”,是朱元璋及其創立大明王朝為了長期堅持對這些富庶地區實行重稅的一項強硬政策,但這并不是完全的地域歧視,僅僅只是在戶部任職上予以限制,而其他部門并沒有此要求,比如權力遠高于戶部的內閣首輔,比如來說江西的嚴嵩,來自浙江的徐階等人,明朝276年的統治時間首輔一共八十多位,來自浙江的有十一位,來自江西的有十位。而在明朝科舉考試中,僅江西豐城一地考中進士的就有三百多少。
為了盡可能防止江南士大夫集團勢力壟斷朝廷權力和經濟命脈。北方政治集團也極力的維護自身的利益,明政府也不得不采取類似“地域黑”的“歧視政策”,實行防范、打壓的方法。而表面上這種政策貫穿明朝,實際上也沒有完全限制住三地籍貫的人士進入戶部,謝肇淛的《五雜俎》還記載道:“今戶部十三司胥算(文書小吏),皆吳、越人也,察秋毫而不見其睫,可乎?祖制既難遽違,而積弊又難頓更,故當其事者默默耳。”
明朝這項國策也延續到了清朝,順治17年5月順治帝諭吏部:“戶部司員不用蘇松常鎮杭嘉湖之人,原有成例,以后著照例行”。后來同治帝任命翁同龢為戶部尚書,翁同龢入主戶部后他的表現似乎也印證了當年明太祖朱元璋的“不得用浙江江西蘇松人憂慮”。筆者沒有任何地域黑的色彩,僅敘述和分析明朝這一奇葩的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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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大明會典》
《明代戶部選官的地域限制》徐皓
《明代蘇松江浙人毋得官戶部》方志遠,李曉方
《明實錄》
圖片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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