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
網紅可以一夜成名,
也可以一夜消失。
這不,
12月24日,
抖音平臺發布了公告,
宣布封禁了吳柳芳在內的11個賬號。
吳柳芳抖音平臺上的631萬粉絲被清空,
只剩下4.4萬粉絲。
對于這起事件,
不少網友都為吳柳芳鳴不平,
很多人表示,
作為一個前體操冠軍,
30歲的吳柳芳一沒有偷二沒有搶,
靠著在平臺上直播跳舞自食其力。
在直播之外,
她還堅持做公益,
為特殊兒童教體操。
光憑這一點,
她就已經超過很多人了。
為什么平臺要抓著她不放乃至趕盡殺絕呢?
隨著輿論的不斷發酵,
12月24日,
抖音集體副總裁李亮在深夜發微博回應稱:
“對運動員的判斷和處理,分歧很大,
我們還是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與指導要求,執行好。”
李總的這番話雖然看似義正言辭,
但經不起推敲。
如果說封禁吳柳芳是打擊擦邊需要,
那么,
平臺上其他擦邊主播為什么不禁。
要知道,
抖音平臺上跳擦邊舞蹈的大有人在,
比吳柳芳露骨的那更是多了去了,
為何單單處罰吳柳芳?
如果平臺判定擦邊視頻屬于違規,
那么平臺就應該根除所有這類視頻,
從審核階段起就不應該讓這些視頻上線,
而不是搞突然襲擊,
懲罰吳柳芳一個來裝模作樣。
李總說處罰吳柳芳是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那么請問是哪一條法律法規?
規則的邊界又在哪里?
其實,
吳柳芳已經被封禁過兩次,
在第一次被禁止關注后,
她就刪掉了所有有擦邊之嫌的視頻。
在解禁后,
盡管吳柳芳的粉絲量突飛猛漲,
但她沒有發表過任何擦邊視頻,
甚至都沒有發布過新作品。
結果,
在一個月后她又突然被處罰,
而且處罰力度遠超以往。
看起來更像是一次秋后算賬。
法不可知,
則威不可測。
一罪不二罰是法理的基本原則,
平臺既然在一個月前對吳柳芳做了處罰,
為何又突然進行二次處罰?
一會兒封禁,一會兒解封,
隨后再次封禁,
還要強制清除粉絲。
這樣反復無常的處罰背后,
抖音平臺從始至終都沒有給出準確清晰、具有說服力的處罰依據。
包括這次李總的解釋也是含糊其辭,
沒有任何拿得出手的依據。
因此,
與其說網友們在為吳柳芳打抱不平,
倒不如說是大眾對平臺“雙標”行為的不滿。
作為社交媒體巨頭,
抖音規則的制定和執行缺乏明確的標準和依據,
處理的結果看起來如此隨意和不公平。
這種不公平,
不僅損害了用戶的權益,
也影響了平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那么,
各位親愛的朋友,
你們是怎么看吳柳芳被禁事件的?
歡迎留言討論,我們一起交流。
我是榕樹洞里看世界,小小樹洞縱論天下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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