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不愿意打官司是刻在骨子里的。
一是受群經之首《易經》的影響。
《易經》里面有個卦,名字叫訟卦。訟卦是《易經》六十四卦之第六卦。天水訟(訟卦)慎爭戒訟。象曰:心中有事事難做,恰是二人爭路走,雨下俱是要占先,誰肯讓誰走一步。這個卦是異卦(下坎上乾)相疊。同需卦相反,互為“綜卦”。乾為剛健,坎為險陷。剛與險,健與險,彼此反對,定生爭訟。爭訟非善事,務必慎重戒懼。
“訟”,意為: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卦的主卦是2卦坎卦 ,卦象是水,陽數是2,特性是危險和困難;客卦是7卦乾卦,卦象是天,陽數是7,特性是強健。處境困難的主方在威力強大的客方面前,受到客方的強力限制和壓迫 ,不得已時只好求之于訴訟,尋求法律保護。
《易經》說,就算是打官司打贏了,也是兩敗俱傷。為什么呢?因為輸了官司那一方,就和贏家結下了冤仇,輸家就會千方百計報復贏家,贏家再也沒有安穩日子過了。結局就是兩敗俱傷。
訟卦之后就會引出師卦,因為輸家不服氣,就會興師動眾,帶人來報復。
所以,《易經》告誡人們要謹慎訴訟,最好能夠坐下來協商解決爭端,庭外和解。
這使我想起前幾天新聞報道的一個案件。
老板王某欠薪久拖不給,員工耿女士將老板王某告上法院,老板被列入失信名單。老板因為成了老賴,生活和事業受到各種牽制,所以很不爽,多次威脅要加害此員工一家。
王某在2022年8月來到耿女士家討說法,發生激烈沖突,耿女士哥哥出于保護姐姐和家人,與老板廝打,期間哥哥刺了老板一刀,老板倒地,哥哥停止廝打和刺殺,立即打120急救。
12月26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一審判決耿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這個就是典型的贏了官司,輸了自由和前途的案例。耿女士雖然贏了官司,自己的哥哥卻被判刑五年。
二,中國人多數人不愿意打官司的第二個原因就是心中沒有把握,沒有必勝的信心。
三,中國人多數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還有一個就是找不到好律師。
四,最后一個原因就是怕麻煩。因為打官司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一旦走入訴訟程序,那是很費精神和時間的。
當然,現在是新中國,是法治社會,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一旦私下解決不了的爭端,還是應該訴諸法律,還是應該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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