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國國防部的1260H清單,屬于美國對他國限制性措施最輕的一級,并不影響清單實體在美國的商業和經營活動,嚴格意義上說,并不屬于制裁體系的組成部分。
1月7日上午,美國國防部將騰訊控股、寧德時代、長江存儲、華為控股、中芯國際、奇虎360公司、商湯科技等134家中國企業列入1260H清單,也就是“涉軍企業清單” (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List)。
這個消息對騰訊和寧德時代等公司的股價影響不小,市場上的一個自然本能反應:“騰訊被美國制裁了”,“騰訊遇到難題了”!
果真是這樣嗎?首先,美國國防部的這個名單,只是限制美國軍事采購方面與騰訊、寧德時代等發生交易行為,但是騰訊根本就壓根沒有競標過美國軍事采購,所以對它的實際業務影響為零。其次,如果我們認真了解一下美國的制裁體系的話,這種國防部的采購限制清單,就壓根算不上制裁。
其實這反映了我們國民,甚至是很多專業人士,對美國制裁體系的認識盲區,大家聽美國霸權主義新聞太多了,形成一個刻板印象,把美國政府的所有限制性、防范性措施,都泛化理解為“國家制裁”。
那么美國制裁(sanctions)體系到底包含哪些呢,或者梯度如何劃分呢?
最嚴格意義上講,只有上了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 (OFAC)的SDN名單,才能真的稱為遭遇了美國的國家制裁。這種制裁的級別是限制全球所有個人和實體與名單上的個人和實體發生任何金融、貿易關系,還要凍結名單上的個人和實體在美國的所有資產。這個清單上的個人和實體主要跟人權、恐怖主義、俄烏戰爭相關,多數分布在俄羅斯、伊朗、朝鮮、敘利亞等美國所謂的“邪惡軸心國家”。
美國政府限制性措施的第二個級別是美國商務部工業和安全局 (BIS) 發布的貿易限制清單。美國第一次頒布這個清單是1997年,一開始只是禁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出口,后來依據是《聯邦法規》第 744章的第4補充條款4,限制范圍擴大到 “違反國務院批準的活動和違反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
現在貿易限制清單主要是限制美國任何個人和企業,向清單上的實體出口或轉讓特定物品(例如某些美國技術),除非獲得了商務部的許可。但是,商務部并不禁止美國個人或公司與實體清單公司發生一般商業行為。
以限制清單中的大疆為例,商務部只是限制個人或企業向他們出口特定的管制技術,但是不限制大疆在美國的一般經營性行為,美國仍然是該企業僅次于中國的第二大市場,約占其全球營收的30%,美國人也越來越離不開大疆,當前美國執法機構和緊急救援采購中,大疆的比例占90%以上。
因此,從國際法來講,很多人認為,只有財政部的SDN清單才叫制裁,因為它以限制清單實體的生存為根本目標,商務部的貿易限制清單,嚴格意義上不叫制裁,因為它并不約束企業的一般商業行為,未必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商務部的出口清單上的企業,不僅有敵對國家的,也有瑞士、英國、加拿大、荷蘭、愛爾蘭等“友邦”的,美國越來越把它當做維持國際經濟競爭優勢的一種必要手段。
再說前兩天美國國防部的1260H清單。這個清單始于2021年拜登政府上臺之初,系國會對《國防授權法》(NDAA)設立的一個新的條款,旨在明確和識別與中國軍事體制有關的企業,界定標準是:工信部直屬企業、國防科工局資助指導企業、國務院定義的 “國防企業”、參與軍民融合項目的企業、參與軍事采購的企業等8類。
絕大多數人,包括投資界專業人士,很容易把1260H與特朗普與2020年12月簽發的13959 號行政令(“中共軍工公司制裁計劃”),及拜登上任后簽署的14032 號行政令 (“非SDN中國軍工綜合體公司名單”)混淆,這兩個行政令是禁止名單上的企業在美發生證券融資行為。
1260H名單的限制性措施則是依據NDAA 第 805 條,禁止國防部與清單上的實體(及其子公司、母公司)簽訂、續簽或延長商品、服務或技術采購合同,如果之前存在合同,禁止國防部簽訂、續簽或延長商品或服務采購合同。
所以,1260H清單屬于美國部門的防范性、限制性措施,清單企業及其子公司在美國的一般意義上的業、經營活動不受影響,也不會遭受技術交流限制,屬于美國對他國限制性措施的第三等級,屬于最輕的一級,嚴格意義上說,更不屬于制裁體系的組成部分。
并且,美國國防部的1260清單識別存在巨大問題,被清單上的多家企業(比如小米、禾賽科技、中微半導體、IDG資本等)起訴,中國公司幾乎是逢告必贏,國防部最終不得不除名,充分說明了美國政府部門的立法訂規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么嚴謹,甚至是抱著“莫須有”心態。目前騰訊也表示在上訴中。
從這個事情,我們也可以看出美國對華經濟戰、科技戰的一些新傾向,即:
第一, 將所有經濟科技競爭問題,都扣上“國家安全”的帽子,國家安全逐漸成為美國討論中美關系的一個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裝,是新時代的“麥卡錫主義”。
第二, 一旦“國家安全”成為一種政治正確,美國聯邦各部門也都在刷存在感,恐怕表現不積極,因此各部門競相在中美正常往來交流中拋出限制性措施。
最后說一個關于中美貿易競爭的一個好消息,依然是與騰訊有關的。1月8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布《2024假冒和盜版惡名市場清單》,微信等中國平臺被從名單中移除。
惡名市場(Notorious Market)名單始于2006年,目的是保護美國企業和工人免受廉價假冒產品的影響。很多國際知名企業都上過這個名單,包括亞馬遜公司在加拿大、德國、印度等地的海外平臺;深圳華強北、北京秀水街和沈陽五愛市場都是這個名單的“釘子戶”。
這次騰訊被貿易代表辦公室除名,其實更影響它在美國市場上的商業行為,利好作用遠遠大于國防部的限制性清單,也反映出騰訊卻是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有了很大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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