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4日,原告某裝修公司與被告譚某簽訂《房屋裝修合同》,約定原告以162,800元的價格為被告裝修新房。上述合同簽訂后,在原告按約履行裝修義務,被告也已支付裝修款130,000元。然而,由于尚有部分收尾工作未做且在裝修收尾過程中發生沖突,被告拒絕原告再找工人收尾且拒付剩余裝修款。原告遂起訴至法院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月8日下午,碧江區法院高效調解了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履行案款。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積極主動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了解案件具體情況,認為本案事實較為清楚,雙方的矛盾通過調解的可能性非常大,于是組織了雙方進行庭前調解。經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原、被告互相澄清了此前房屋裝修過程中產生的一些誤會,解開了心結,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也當庭支付原告剩余裝修款。
下一步,碧江法院將繼續探索實質性化解矛盾的新方式、新路徑,建立更加高效、和諧、便民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進一步推動訴源治理、執源治理工作,為維護基層社會的和諧穩定貢獻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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