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知名打假人王海團隊向315誠搜網提供一份由浙江省桐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編號為“(2023)浙0483刑初312號《刑事判決書》"(以下簡稱:《刑事判決書》)指稱,曾經在直播間公開承諾賣假貨“死全家”主播李某,因銷售知名假冒品牌,被法院判緩刑3年6個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56萬元。
根據《刑事判決書》顯示,主播李某被檢察機關指控于2021年1月至2021年11月期間,明知從海寧皮革城等商鋪內進購的知名品牌系假冒商標,卻在浙江省桐鄉市濮院鎮一辦公場地,以桐鄉市“梧桐周周輕奢服裝店”關聯的“周周輕奢高端服飾”快手直播平臺小店進行網絡銷售,涉及“麥克斯馬拉”品牌的大衣、“香奈兒”品牌的皮包、眼鏡、傘和“菲拉格慕”品牌的皮帶和“寶格麗”品牌皮帶等,實際銷售金額為161萬余元,查扣未銷售相關商品總貨值為11萬余元。
除此之外,桐鄉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九條、第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認定李某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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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315誠搜網 社會公益調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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