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4家勞務公司因虛開普通發票被移送公安,確定為重大失信主體
何觀舒:虛開發票罪律師、稅務犯罪辯護律師
#盤錦#
2025年1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盤錦市稅務局稽查局發布了一批送達公告,其中,以公告送達的方式向盤錦源某勞務有限公司等4家勞務公司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
盤錦源某勞務有限公司等4家勞務公司存在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行為,因涉嫌虛開發票罪被移送公安機關,擬確定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4家勞務公司的違法失信信息如下:
1.盤錦瑞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3024份,票面額累計109021.92萬元。稅務處理處罰:對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2.盤錦洋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4273份,票面額累計32553.52萬元。稅務處理處罰:對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3.盤錦源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218份,票面額累計1551.20萬元。稅務處理處罰:對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4.盤錦興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為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增值稅普通發票125份,票面額累計978.12萬元。稅務處理處罰:對其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稅與罰短評: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和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虛開發票罪,虛開金額250萬元以上或者虛開500份且虛開金額150萬元以上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上述4家勞務公司虛開的金額都超過了250萬元,屬于情節特別嚴重,其責任人員將面臨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
虛開發票罪的最高刑期為七年有期徒刑,那么,虛開金額達到多少會頂格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呢?
上述盤錦瑞某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虛開的金額達10億多元,其責任人員是否會被頂格判處刑罰呢?
在何律師所接觸的虛開發票罪案件當中,不管虛開的金額達到多少,沒有頂格判處七年有期徒刑的案例,甚至有些案例虛開金額超過了億元,還有緩刑的結果。虛開發票罪,如存在某些從輕、減輕處罰情節,基本不會頂格判處刑罰。以下案例僅供參考。
1.1.案例一:趙某某虛開發票案
1.2.審理法院:托里縣人民法院
1.3.裁判結果:本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某違反國家發票管理制度,在無真實業務情況下,為謀求個人利益,為他人虛開營業稅發票44張,金額合計206,693,698.17元,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190份,金額合計152413344.50元,以上共計虛開發票234張,金額共計359570930.16元,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一第一款之規定,構成虛開發票罪。對被告人趙某某應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應予支持。被告人趙某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自愿認罪認罰且簽字具結,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在偵查階段自愿退繳違法所得,積極繳納罰金,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判決如下:被告人趙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2.1.案例二: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2.2.審理法院:沈某某等虛開發票案
2.3.裁判結果:本院認為,被告人沈某某、陳某某、卓某某、陳某甲在公司無實際交易的情況下,違反國家發票管理規定虛開發票,情節特別嚴重(金額2437331825.15元),均構成虛開發票罪。公訴機關對被告人沈某某、陳某某、卓某某、陳某甲犯虛開發票罪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予以支持。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沈某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陳某某、卓某某、陳某甲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卓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于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沈某某、陳某某、卓某某、陳某甲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于坦白,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沈某某、陳某某、卓某某、陳某甲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判決如下:被告人沈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被告人陳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卓某某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被告人陳某甲犯虛開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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