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對短視頻平臺TikTok(中國抖音海外版)的“不賣就禁”法令明天將生效(1月19日),美國最高法院九名大法官必須就TikTok提出的法律挑戰作出裁決。若最高法院駁回TikTok的上訴,TikTok就必須出售否則將被封禁,影響1億7000萬個美國用戶。
而在1月10日(周五),大法官們在近兩小時半的口頭聽證會上,暗示傾向支持禁令。大法官阿利托指出,高院不認為“外國政府享有言論自由權”。而另一大法官杰克遜則表示,這項禁令更多涉及“結社權”(Right of Association)而非言論權。她舉例稱,通常法院傾向于支持那些“禁止與恐怖組織及外國敵對勢力結盟”的法律。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論自由。但是TikTok如果在全美被禁,那么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或管控社媒平臺,這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言論自由的基本原則。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副教授Alan Rozenshtein接受采訪時說:“首先,要看最高法院是否使用‘反扭曲理論’。此外,即使高院采納這一理論,還要考慮其適用范圍及采納程度。”
反扭曲理論(Anti-distortion rationale)指通過防范外部力量利用社媒平臺操控或扭曲公眾輿論,從而保護言論自由和信息流通不受威脅。若最高法院采納這一理論,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就必須在本周星期天之前出售TikTok在美國的資產,否則這個平臺將在美國全面封禁。
部分批評者認為,法院應當保持謹慎,防止政府通過“模糊”的國家安全理由,削弱第一修正案對政府權力的制約,導致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之間的權力失衡。美國佐治亞理工學院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兼網絡安全政策碩士項目主任Milton Mueller認為:“我確信TikTok并未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所謂的‘平衡’問題并不復雜。但聯邦調查局(FBI)等機構顯然持不同意見,因此關鍵在于高院在多大程度上,采納國家安全機構的判斷。”
美國新當選總統特朗普將在TikTok禁令生效隔天,即1月20就任總統,或許他會考慮發布行政命令,暫緩實施TikTok禁令60至90天。因為特朗普與谷歌和臉書母公司Meta等本土平臺關系一直對立,封禁TikTok會讓這些平臺更強大。并且TikTok的主要投資者之一、美國商人亞斯(Jeff Yaas)似乎主動接觸特朗普,尋求他的支持。
TikTok的辯護律師弗朗西斯科在17日的聽證會上,嘗試說服大法官延遲執行禁令。他認為一旦特朗普重返白宮,“我們可能會看到一個完全不同的局面”。他還指出,總統在一定法律框架內擁有執法裁量權,能夠決定是否執行法律。
美國媒體 《The Information》星期三(15日)則透露消息稱,TikTok計劃在禁令生效當天,暫停在美的應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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