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10月,江青被捕后,先是被關押在由8341部隊管轄的地下工程密室里,1977年4月10日,她被移送到秦城監獄。
江青
1979年11月,江青眼看自己出獄的希望越來越渺茫,她便開始寫她的“交代材料”,她向監獄管理人員要了《文天祥集》《辭?!泛汀冻o》,準備寫一份“留存青史”的“宣言”。1980年5月,江青終于完成了她的這篇“巨著”,總計34頁,她為這份材料取名為《我的一點看法》,并準備將材料帶到法庭上,為自己的反革命罪行進行辯護。
1980年12月24日,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進行法庭辯論,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出席,副庭長兼第一審判庭審判長曾漢周主持。早上9點整,江青被帶上了法庭,她戴著一副紫色秀郎架眼鏡,穿一件黑色棉襖,外套一件黑背心,棉襖的領口上打了一塊補丁,顯示出一派旁若無人的樣子。
法庭開庭后,檢察員江文首先發文指控江青,他在宣讀了江青的罪行后,還強調說:“在這里還需特別指出的是,江青在法庭調查時拒不認罪,公然多次繼續誣蔑國家領導人,攻擊誣蔑法庭和法庭工作人員,肆意擾亂法庭秩序,已構成繼續犯罪行為,請法庭在量刑時從嚴判處?!?/p>
江文發完言后,曾漢周宣布:“被告人江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你有陳述和辯護的權利,你還有最后陳述的權利?!?/p>
江青聽后卻冷笑道:“那就請你們按你們的那個根據去定罪吧,我聽候你們的審判。你們有本事就把我弄到天安門廣場公審,槍斃!”
曾漢周嚴肅地說:“是不是槍斃你,法庭將根據你的犯罪事實,依照法律判決。”
江青繼續不屑地說:“你不要裝腔作勢演戲了。沒有我這個道具,你這場戲就演不成呵!你要有膽量,就把你的后臺導演請出來,我要和他當面對質!”
曾漢周怒喝道:“我警告你,不許你謾罵法庭!”
江青卻依然一副我行我素的樣子,她把頭抬起來,沖著曾漢周吼道:“我不怕你呀!劉少奇、林彪我都沒怕過,我能怕你嗎?”
江青接受審判
曾漢周說:“法庭調查了大量事實,給了你充分的辯護時間,你反而利用進行反革命宣傳!”
江青立刻回敬一句:“你才是反革命??!”
曾漢周說:“你侮辱法庭,這就構成了新的犯罪!”
江青卻不以為然地說:“我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大不了殺頭。我是孫悟空,我能變幾個腦袋,你多砍幾個,我多長幾個!”
曾漢周終于按響了警鈴,對江青提出了警告:“你再擾亂法庭,就取消你的辯護權!”
江青終于不再囂張了,她說:“對不起,我可以方便一下嗎?”
曾漢周同意了江青的請求,他宣布:“帶被告人退庭‘方便’?!?/p>
此時江青卻站起來說:“算了,我不去了,我要念一念《我的一點看法》,你不反對吧?”
曾漢周說:“你可以念?!?/p>
江青便拿出自己準備好的材料,滔滔不絕地念了起來,她說:
你們借助國家名義,拼湊了一個什么特別法庭,給我羅織了一大堆罪名,這些罪名一條也不能成立。我過去的一切都是根據中央的指示做的,我的工作中有錯誤,有偏差,但絕不是犯罪……你們現在翻劉少奇的案,翻彭真的案,你們承認不承認“九大”和“十大”的路線?這都是反對周總理,反對康老,都是反對毛主席,反對“運動”。全國人民能答應你們嗎?
江青還提到了自己當年跟隨毛澤東轉戰陜北的事,她質問法庭:“戰爭的時候,唯一留在前方追隨毛主席的女同志只有我一個,你們躲在哪里去了?”
江青的“一點看法”念了近兩個小時,最后以“詩”作為結束:“清君之側,目的在‘君’。羅織陷害,血口噴人。利用專政,搞法西斯。精神虐待,一言難盡。破壞政策,兇悍殘忍。造反有理,革命無罪。殺我滅口,光榮之甚。這就是我的回答?!?/p>
江青說完后,曾漢周問她:“你還有什么要說的嗎?”
江青說:“已經很累了,到此為止?!?/p>
曾漢周宣布:“將被告人江青帶下去,現在休庭!”
1981年1月25日,是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公開宣判江青的日子。這天江華宣布了對江青的判決:“判處被告人江青死刑……”
江青聽了以后,馬上大鬧起來,此時一位法警走過來,對她高聲喝道:“江青,你聽清楚沒有,判你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江青這才不鬧了,原來宣判時她只聽到了“死刑”,后面的那句“緩期二年執行”她沒聽見。
1991年5月14日凌晨,江青在被判刑關入秦城監獄10年之后,再也看不到希望了,她在她的住所自殺身亡,時年7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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