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歷十二月被稱為“臘月”。據《史記·秦本紀》、《史記正義》記載,秦惠文王十二年(公元前326年),舉行臘祭,史稱“初臘”,即獵取禽獸祭祀祖先,后行效天下。經千年的文化沉淀,已成為了中華民族祭祀先祖、闔家團圓的重要時段。
現選取《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一書中,所輯錄的陜西、河南、四川、上海、湖北、廣東、海南等7省市,古代地方志里關于臘月民俗的記載,看看古人是如何過大年。
陜西:《陜西通志》(一百卷·清雍正十三年刻本)
十二月
惠文君十二年初臘。《正義》曰:“十二月,臘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云初臘。”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史記·秦本紀》注
十二月五日,煮五豆食之,已五毒。八日,煮粥相送,或于路食客,謂“臘八粥”。《臨潼縣志》
臘月八日作酒,日“臘腳”。《富平縣志》
“臘八”早作粳粥,取米泔浴蠶種,令多。《岐山縣志》
臘月八日,煮肉糜拋花木,俗謂“不歇枝”。《咸寧縣志》
臘月八日,以肉糜澆果木,冀其實盛。《城固縣志》
臘月八日,謂之“道德臘”,用黃黍作糜,下油鹽于中,謂之“錛飯”。《延綏鎮志》
“臘八日”,為幼男女剃頭,設果肉粥于通衢,以飯貧者。《周州志》
二十三日,“祀灶”,用糖餅,以糖泥神口,祝曰:“毋以惡事訴上帝也。”《延綏鎮志》
臘月二十四日,夜設糟饌、果酒“祀灶”。掃舍。《興平縣志》
二十四后,嫁娶不擇吉,謂兩年 不廝管。《臨潼縣志》
秦中“歲除日”儺,皆作鬼神狀,立老人各為儺翁、儺母。《秦中歲時記》
“除夕”,是日更桃符,設歲宴。《興平縣志》
“除日”,具酒群飲,日“守歲”。《臨潼縣志》
“除夕”,優人扮鍾馗遍詣人家,鳴鑼擊鼓,曰“驅鬼”。《渭南縣志》
十二月宜雪,寒不泄盡,人多病。《乾州志》
洋州冬月,用蒲葉養魚;至臘日,郡官泛舟于漢之鵝翁潭,奏鼓樂,揭而取之,游人縱觀,謂之“揭蒲”。(蔡交《洋州詩》自注)
河南:《鄭縣志》(十八卷·民國五年刻本)
十二月
八日:人家以大米、小米、麥、高粱、黃豆、柿餅、紅棗之類作粥,饋送鄰佑,謂之“臘八粥”。
十五日:十五日為“下元節”,俗傳水〔官]解厄之辰,亦有持齋誦經者。
二十三日:十二月二十三日,謂之“交年”,俗傳灶神上天奏人間善惡事。民間“祀灶”,以生雞一支(只),鯉魚一尾,肉一方,酒三尊,牙餳、餅食、柿餅、紅棗之屬為獻。乞者涂抹面目,裝成鬼判,跳叫驅儺,借以索食。人家各換桃符、門神、春帖、鐘馗、福祿和合諸類粘貼房門,買酒肉、蔬菜、香蠟、鞭炮,以備“除夕”之用。自此,鄉里鼓鼙之聲洋洋盈耳,曉夜不絕矣。
“除夕”:人家先祀百神,樹高竿懸燈其上,謂之“照財”。焰煙燭天,爛如云霞,爆竹、鼓吹之聲遠近聒耳。家庭舉晏(宴),長幼咸集。兒女博戲,終夜不寐,謂之“守歲”。燃燈床下,謂之“照虛”。更深人靜,或有禱神請方,抱鏡出門,聽市人無意之言,以卜一歲休咎。
二十日官府封印,不復簽押,至正月二十日始開。諸行閉門停市,往來博飲,蓋鄭俗奢侈,不論富貧爭市什物,以慶新年。而飾門戶,涂澤,婦女衣服、釵環之屬更造一新,此皆東里之遺俗,無庸博物君子為之修飾而潤色也。
四川:《重修成都縣志》(十六卷·清同治十二年刻本)
十二月
八日,人家以諸豆雜物合米煮粥,謂之“臘八粥”。
二十三日,是夜人家燃香燭,設飴餳、酒脯“祀灶”。
“除夕”,比戶掃舍宇,換春聯及門神、春帖等物。日間聚酺,曰“食年飯”;夜分祀祖先畢聚飲,曰“團年酒”。卑幼拜叩尊長,曰“辭年”。庖、福、井、廁燃燈燭,曰“照耗”。家人圍爐,通夕不寐,曰“守歲”。比鄰鑼鼓爆竹,達旦不絕聲,曰“鬧年”。
其與晉周處《風土紀》云“蜀之風俗,晚歲相與饋問,謂之‘饋歲’;酒食相邀,為‘別歲’,達且不眠,謂之‘守歲’”[同],今猶有遺俗焉。
上海:《松江府志》(八十四卷·清嘉慶二十二年刻本)
十二月
朔日,儺于街市,飾為鬼神,揭竹枝,鳴鑼躍舞,至二十四日止(丐者為之)。
初八日,各寺僧設豆糜,雜置榛、菱、棗、栗之屬,謂之“臘八粥”。
二十四日,以夜祠灶神,謂之“送灶”,婦女不得參祀。物用粉團、糖餅,謂灶神朝天言人過失,用糖者取膠牙之意。是日掃屋塵,曰“除殘”。
二十五日,舉家食赤豆粥,云辟瘟,出外者亦留以與之,名“口數粥”,兼餉親里之持喪者。
宋范成大《口數粥行》:“家家臘月二十五,淅米如珠和豆煮。大杓鐐鐺分口數,疫鬼聞香走無處。”
“除日”祀先,易荼壘、桃符,貼春聯,檐間遍插柏葉、冬青。至暮,封井,畫灰于地象弓矢,云以辟邪。
先期,取松柴斫方曬干,至是疊架于庭,以麻秸、豆萁實而燎之。擊鑼鼓,燒糝盆,爆竹。(《韻會》注:糝,粉滓也,一日粥凝。又《歲時雜記》:“除夕”,作簀燭,以麻糝濃油如庭燎。律有“元日油糝”之文,今糝盆是也。又呼生盆,生陽氣也。)
鄰互擎炒豆相逆,僉搦而交納之,且餐且祈曰:“湊投湊投(去聲)”。炳燭瀹薌(yuè xiāng,煮香草),燒蒼術、辟瘟丹,老幼聚飲,有圍爐“守歲”達旦不寐者。閉門則舉爆竹三聲,明旦開門亦如之。
舊志又載,五鼓一籌,更燭炷香,陳果設釅,祝家神,參祠堂,然后舉家東向立,自卑而尊飲屠蘇酒。飲釂(yǐn jiào,意指喝盡杯中酒。),尊者就席,以次賀畢,遂出賀。
此一歲風俗之大略也。
湖北:《湖北通志》(一百卷·清嘉慶九年刻本)
十二月
八日為“臘日”。諺語:“臘鼓鳴,春草生。”村人并擊細腰鼓,作金剛力士,以逐疫。
楚俗尚鬼,而儺尤甚。蘄有七十二家,有清潭保、中潭保、張王、萬春等名。神架銅鏤,金鹱制如椸。刻木為神,首被以彩繪,兩袖散垂,項系雜色紛帨,或三神,或五、六、七、八神為一架焉。黃袍遠游冠曰唐明皇;左右赤面涂金粉,金銀兜整者三,曰太尉;高髻步搖,粉騰而麗者〔二],曰金花小娘、社婆;髯而翁者曰社公,左騎細馬,白面黃衫如俠少者曰馬二郎。行則一人肩架,前導大纛、雉尾、云罕、暢槊、格澤等旗,曲蓋、鼓吹,如王公。迎神之家,男女羅拜,蠶桑疾病皆祈問焉。其徒數十,列幛歌舞,非詩非詞,長短成句,一唱眾和,嗚咽哀惋。隨設百戲,奉太尉歌躍幢上。主人獻酬,三神酢主人,主人再拜。須臾,二蠻奴持紲盤辟,有大獅首尾奮迅而出,奴問獅何來,一人答曰涼州來,相與西望而泣,作思鄉懷土之歌。舞畢送神,鼓吹偕作。先“立春”一日,出神于匱,具儀簿隨土牛后,春分后藏焉。崇禎末,無復舊觀矣。(《顧氏蘄州志》)
歲前為藏鉤之戲。(《荊楚歲時記》)
臘祭后,以藏鉤為戲,分二曹以決勝負,手各藏物探取之,如寄(奇)一人則往來于兩朋,謂之誡鴟。舊言起于鉤戈也。(注釋:藏鉤即猜物游戲,相傳起自漢武帝之鉤弋夫人。)
舉人高映,善意彄,成式嘗于荊州藏鉤,每曹五十余人,十中其九,映言但意舉止容色,若查囚視盜也。(《酉陽雜俎》)
歲暮,家家具肴蔌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飲。(《荊楚歲時記》)
廣東:《東莞縣志》(一百〇二卷·民國十六年鉛印本)
十二月
臘月除舍,謂之“掃舍”,亦日“掃塵”。中旬后,家家印白餅,炊年糕,煮油槌,謂之“辦年具”。(《采訪冊》)
二十四夕,設飴糖、果酒以“祀灶”。是夕,謂之“小年晚”。(《周志》)(《阮通志》:臘月念四日為“小年”。)
俗謂是夕灶神上天,具楮帛、牲醴送之;至“上元”夜迎而復之,如送之禮。《彭志》(按。謝學墉《送灶》詩:“莫向玉皇言善惡,勸君多食膠牙餳。”此俗用飴糖之意也。《彭志》不之及,蓋偶失之。《阮通志》:祀灶用爆竹、飴糖。)
“除夕”祀先祠,食蜆。小兒持熟鴨卵,行且呼曰:“賣冷”。燒爆竹,換桃符。至夜,長幼圍爐“守歲”,房室多燃燈,拜灶請卜。釜貯水泛杓,視柄所指,出向其方聽人言,為來歲之讖。《周志》
(按。賣冷,《彭志》作賣懶,冷、懶同音,通借字。《廣東新語》作冷,然《阮通志》云小兒賣癡呆。今莞俗亦取賣去懶惰之意。《阮通志》又云:“除夕”,家人聚飲,曰“團年”。相遺以物,曰“饋歲”。又莞俗卜灶,謂之“打木杓卦”,即古鏡聽遺意。)
海南:《瓊臺志》(四十四卷·一九六四年上海古籍書店據寧波天一閣藏明正德刻本影印)
十二月
臘月二十四日,以竹枝掃屋塵,換爐灰。夜具酒果,送灶君朝帝。
“除夕”,午后祀先,謂之“分歲”(鄉落又謂“辭歲”)。子婦兒女輩盛陳酒饌,為父母“圍爐”。
至夜,各燃火于門外(即中州糝盆,今俗名“燒生盆”),焚辟瘟丹,放紙炮、爆竹。
一鼓,復設酒果迎灶君。掃穢污以敗苞破籮載之,燃燈于內,將掃塵竹帚攜擲之,謂之“送窮”。廳房廊室俱點燈,閻家共坐守不寐,謂之“守歲”。
夜分,掛楮幣于門,易門神、桃符、春帖,畫灰于道,象弓矢以射祟。一歲風土好尚,大略如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