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姓名:閆自勤,男,現居住于太原市萬柏林區西興苑小區,在2021年12月16日17時27分許,615路公交車司機在乘客未坐下的情況下,司機迅速起步,同行車變道導致交通安全事故,致使本人失去平衡仰面摔倒不能動彈,當即感到腰背疼痛肢體活動受限。發生事故的地址位于太原市萬柏林區興華西街六十一中路段,公交車駕駛員姓名:李瀟,車牌號:晉A09292D,公司: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萬柏林一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編號:第140109512020000012號。
事故發生后,公交車司機打120救護車,送往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進行救治,2021年12月24日轉送到平安保險公司合作的太原市中心醫院康復治療,中心醫院住院的第14天,醫生告知我已欠費,催交費用,我通知第五汽車分公司的負責人和公交車司機,回復的結果是無人交費,過了三天費用一直交不上,于2022年1月10日本人被迫無奈公交公司雇車哄回家中。
2022年1月14日,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第五汽車分公司的負責人和司機聯系我到家里進行協商,因我感覺腰部受傷處疼痛不適,要求繼續治療,負責人和司機回復是讓我自己找保險公司或去人民法院起訴,把安全事故一推再推,多次溝通最終未達成解決方案。
一直拖到2022年冬天,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第五汽車分公司的負責人聯系的平安保險公司負責人再次來到我家協商處理,本人因腰部不適提出再次康復治療,未能明確答復。
2024年1月22日本人委托家屬去太原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14層紀委辦公室找到張書記遞交了安全事故舉報信,了解了事故情況,答應督促司機及第五汽車分公司積極給與協商治療,一直未回復......
2024年4月5日,告知公交公司安全員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太原分公司已履行完70%的責任。直到5月13日都未回應,于是本人聯系第五汽車分公司的負責人,并問公交公司的事故責任多會處理?事故科負責人說他聯系下安全員和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再說......,等到2024年6月30日也沒有人聯系回應,本人再次聯系第五汽車分公司的負責人,還是說再讓他聯系下安全員和人壽保險理賠負責人看啥情況再說......于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5日N次聯系第五汽車分公司的負責人,就是不治療也不處理。
2024年12月3日再次聯系公交公司負責人,其以各種重復的手段哄騙受害人及家屬,告我們公交車的強險不理賠,只能走承運人責任險理賠;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理賠員告我治療的處方與本事故受害者的病沒有關聯性不能理賠。
2025年1月7日,受害人家屬多次與公交公司溝通治療賠償,公交公司各種理由忽悠,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不能清算為由至今未給出明確的解決方案,1200多天了目前還繼續在瞞報安全事故,公交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太原支公司故意拖延不積極繳納醫藥費使乘客錯過了最佳治療期。
希望交通部門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責任人,盡快治療減輕乘客的痛苦。
舉報人: 閆自勤
日期:2025年1月19日
后期會繼續爆料公交公司和中國人壽保險太原支公司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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