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遷過程中,不少農民朋友可能會遭遇這樣的糟心事:發現自己的征地補償特別低,一番追查后,竟然驚覺補償安置協議是村委會擅自代簽的!這不僅讓當事人感到憤怒和無助,更關乎他們的切身利益。那么,遇到這種情況究竟該怎么辦?還能不能爭取到合理補償呢?全國鄉村振興調研中心今天就為大家解答清楚。
實際上,這種村委會代簽的行為嚴重違法。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享有的一項重要權利,雖然土地歸集體所有,但農民對所承包土地擁有專有的用益物權。這意味著,在土地處置方面,諸如是否愿意繼續種地、是否同意流轉土地,以及是否接受土地征收等重大事項,都應由農民自己決定。農民有權自主處分這項權利,必須由自己簽字確認相關事宜。
村委會未經授權就代簽補償安置協議,完全無視了農民的合法權益。依據《民法典》中關于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在這種情況下,村委會沒有獲得村民的授權,擅自代簽協議,該協議顯然不具備法律效力。
那么,面對這種情況,農民朋友們該如何應對呢?辦法其實很簡單,就是通過法律途徑,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這份代簽的協議無效。一旦法院判定協議無效,主動權就又回到了農民自己手中。接下來,農民朋友們便能以合法的身份,重新與相關部門就征地補償事宜進行合理協商,爭取應得的、公平合理的征地補償。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征地補償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未來生活保障。遇到村委會代簽這類侵權行為,大家千萬不要忍氣吞聲,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在土地征收過程中,自己的權益不被侵害,獲得應有的合理補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