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違法,不處罰
為給廣大群眾創造和諧節日出行環境,“春節”期間(1月28日-2月4日),鄧州交警將對機動車駕駛人有以下情形的,在給予警告糾正后,不罰款、不記分、不扣車:
一、對春節期間,發生輕微交通違法的,以教育警告為主,不予處罰;
二、對來到鄧州景區旅游的外地車輛,在不影響安全和其他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在周邊道路違停、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輕微違法不予處罰。
三、對因不熟悉路況駛入公交車道、單行道或禁行區域的外地車輛,不予處罰;
四、對未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經核實確有有效證件的,不予處罰;
五、對發生輕微財產損失事故的,固定相關證據后,適用簡易程序認定,不予扣車。
(源自丨平安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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