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雙旗鎮客棧 (我們在這個塵世上的時日不多,不值得浪費時間去取悅那些庸俗卑劣的流氓!)
紀元:初級職稱二十六年,中級職稱元年。
身為一名恰好處在仇師仇校仇教育時代洪流里的人民教師,每逢寒暑假,哪怕我戰戰兢兢于學生家長群體的“學生可以休養生息,教師不能休養生息”的論調,但我還是有那么一些如釋重負!
我會長舒一口氣:久在樊籠里,復得返自然!我會從內心深處生出一種很容易被人們蔑視和踐踏的惡念:你們等著吧,離開了校園,你們無法讓教師群體代你們口口聲聲“孩子犯錯,上帝都會原諒”的未成年人受過;這些未成年人們,在寒暑假期間,一定會給你們這些烏合之眾們帶來預料不到的驚喜和驚嚇!
說錯了嗎?
這不,在科學昌明的今天,我們鼓噪著燃放鞭炮可以“殺菌消毒驅邪魅”,全然不顧其中的PM2.5里面飽含了多少金屬顆粒——煙花的五彩就來自于金屬鹽離子燃燒,學過初中化學的人們都會知道。
四川內江資中,大年初二,一名你們口中天真可愛的小男孩兒將鞭炮丟進了化糞池中,以致化糞池里的沼氣爆炸,沖天氣浪炸翻了附近多輛包括雷克薩斯、奧迪在內的一眾豪車。
現場視頻絕對還原了我們難得一見的現代化戰爭大威力炸彈爆炸時,地動山搖地將各種機動車輛此起彼伏送上高空的場景。
一些知情人士估計現場損失在六百萬元左右,也有另一些知情人士估計現場損失在九百萬元左右。不管現場損失是哪一個數字,只要這位肇事小男孩兒的父母不進行狡辯,賣房還債一定不可能逃掉。
當然,你們覺得這名肇事小男孩兒的父母會不會狡辯,甚至于不在乎是不是成為“老賴”呢?
我想,會的!
我為什么這么說,因為我從網絡上傳出的一些消息里面可以看到這樣一則,據說是肇事小男孩兒的身邊人指出,這名肇事小男孩兒歷來都生活在一個氛圍極為“寬松”的原生家庭里,以至于他從來都有那么一點自我為中心地什么都敢干——去年夏季,他在有意無意之中將另一名小孩兒推進了水里,差一點釀出人命事件!也正因為沒有釀出人命事件,這名小男孩兒的父母以“賠償四萬元”為自己兒子平息了事端。
而且,你們注意到沒有,在四川內江資中這件“鞭炮引燃沼氣,沼氣掀翻汽車”的事件發生之后,這名小男孩兒可是離開了現場的,直到如此嚴重的事態無法遁逃,被叔叔們上門找到,這名小男孩兒才和自己的父母去“被問話”
為什么是這樣?難道這名肇事小男孩兒的父母不應該主動站出來承擔責任嗎?是不是這個事件如果不是那么炸裂,他的父母也就將自己孩子的所作所為視作了未成年人的惡作劇,不予理會了呢?
我想,很有這個可能!
畢竟,在這件事發生之后,我還能看到網絡上竟然存在著兩種《東郭先生和狼》故事中的東郭先生論調:
第一、這件事不怪肇事小孩兒——汽車被掀翻和小孩兒將鞭炮丟進下水道沒有直接關系,是市政或者物業的不作為造成嚴重事故發生,他們對下水道管理存在疏忽,未及時檢測清理沼氣、無警示標識等,市政或者物業應該賠償全部損失!
第二、車主為什么要將車輛停放在下水道附近?車主究竟有沒有把自己的汽車停放在層層批準后獲準經營的停車場內?如果車主停放車輛不規范而造成了事故發生,那么,車主應該自行負擔責任——如果是車主停放車輛時被某一方引導而停放在事故發生處,那么,引導車主停放在事故發生地的那個人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對于這種論調,我不知道你們是什么看法,我個人的看法就兩個字:無恥!
這簡直就和當年“老人過馬路摔倒,路人‘扶不扶’”那件事一樣荒唐透頂!
我知道,你們會提及自己小時候拿鞭炮炸廁所的“趣事”來佐證小孩兒天性頑劣,可我還是想說:一來,我們小時候生活狀態和今天的生活狀態并不一樣——這就好比,你可以在露營區燃起沖天大火,可你不能在彈藥庫里燃起沖天大火,兩者存在“時移世易”的問題;二來,我可不認為我小時候可以安安心心去炸古早的廁所,我沒那么頑劣——我小時候經常把威力巨大的鞭炮拿在手里燃放,我小時候也經常炸古早的旱廁,但我并沒有做到不考慮一切后果、“膽大妄為”地去炸!
如果小孩兒免罪的理由成立,就是在縱容未成年人繼續為惡!
如果小孩兒免罪的理由成立,我們絕對可以合理推測:未成年人之間的霸凌和被霸凌問題將日甚一日!
為什么?因為出了問題就可以找到替罪羊,出了問題都是客觀原因(被霸凌者不是強者,弱者就應該受欺負;被霸凌者招惹了霸凌者,被欺凌情有可原;教師沒有引導好、教育好;學校沒有引導好、教育好),完全不是主觀原因!
當然,我非常明白:被心靈雞湯控制了的人們不可能接受我的上述觀點,他們只愿意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東西,那么,我很想再給你提個醒:今年的大年初三,河南周口,一名男子帶著自己孩子到一處商場閑逛。因為這名男子沒有盡到監護人的看管義務,正常運行的電梯夾住了他孩子的手指。
電光火石之間,這名男子也沒有及時按下緊急制動按鈕,直接導致自己孩子的手指被電梯切斷。
事發之后,男子以自己博愛的父母身份在現場聲嘶力竭怒吼,占盡了道德制高點:“大年初三的,你們這么大個店,電梯就沒有人值班、沒有人看管嗎?!”
你們覺得,一部電梯應該設置一個值班人員進行看管嗎?
如果設置了值班人員進行看管,我們不談這里面的人力資源浪費,然后成本將會傳導、轉嫁在每一個人身上的問題(不可否認,一定可以解決當下無法解決的就業問題),我就很想知道:這個“電梯值班人員”的管理職責是什么,又到底能不能在不產生紛爭的情況下,有效避免各種個體違反安全乘坐規范注意義務而導致的災難?
因果律是哲學定律,因果報應正發生在教育領域:你們長期以來剝奪教師懲戒權利,無底線縱容未成年人釋放自己的天性,不但讓未成年人的原生家庭的家風不正,也讓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無力制止未成年人身上的惡行,直到未成年人做出上述讓我們連一句鼓勵性、肯定性的話都說不出來的事兒時,你們才恍然大悟:原來,批評未成年人、懲戒未成年人,也是一種重要的教育形式,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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