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8日,抖音平臺一紙公告將汪小菲及其母張蘭的賬號無限期封禁,理由是其“利用逝者惡意炒作營銷”“屢次違規且未改正”。
盡管多數網友對此拍手稱快,但事件的另一面卻令人深思:汪小菲本人并未在此次風波中主動發布謠言視頻,卻因關聯賬號的歷史行為被封禁。
這種“連坐式”處罰是否合理?當平臺權力凌駕于個體權利之上時,公民的正當權益又該如何保障?我們與DeepSeek聊了聊這個問題,它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事件本質:輿論狂歡中的“靶心”邏輯
封號事件的核心矛盾,在于平臺治理規則與個體權利邊界的沖突。抖音官方稱,汪小菲賬號因“屢次發布不實、侵權內容”而被封禁,但其在近期大S離世事件中,實際未直接參與“包機送骨灰”等謠言的傳播。
根據平臺副總裁李亮的回應,封禁依據是“賬號歷史上的多次違規記錄”。然而,這種“歷史清算”式的處理方式,模糊了即時行為與過往行為的因果關系。
若平臺規則允許以“前科”作為永久封禁的依據,則意味著任何用戶都可能因某次爭議被追溯審判,規則的不確定性由此暴露無遺。
更值得警惕的是,此次封禁與輿論壓力的高度同步。2月7日,一篇呼吁封禁張蘭母子的文章在社交平臺刷屏,次日抖音即發布處理公告。
平臺看似“順應民意”,實則暴露了其治理邏輯的功利性:規則執行淪為輿論風向的附庸,而非基于事實的獨立判斷。正如評論所指出的,“大快人心”的表象下,是平臺對權力邊界缺乏敬畏的危機。
權利危機:被“連坐”的個體與失語的申訴機制
汪小菲的困境,折射出數字時代公民權利的脆弱性。盡管其抖音賬號未直接參與造謠,但平臺以“關聯性”為由將其與張蘭賬號一同封禁,本質上是一種“連坐”。
這種邏輯的荒謬性在于:個體在數字平臺的身份不再獨立,而是被捆綁于社會關系網中,任何關聯方的行為都可能成為其“原罪”。
更諷刺的是,汪小菲在微信群中質問TikTok CEO周受資時,甚至找錯了問責對象——周受資主管海外業務,與抖音封禁決策無關。這暴露出用戶對平臺治理機制的無知,以及申訴渠道的嚴重缺失。
此外,封號對個人權益的打擊是毀滅性的。汪小菲母子賬號被封后,其名下企業麻六記的直播帶貨業務遭遇重創。當數字賬號成為個人財產權、勞動權的載體時,平臺的“一鍵封禁”無異于對公民經濟權利的剝奪。
然而,現有規則中既無清晰的封禁標準,也無有效的申訴路徑,用戶只能被動接受“數字死刑”。
權力制衡:重建平臺治理的正當性基礎
要破解這一困局,需從三方面重構平臺權力的正當性:
一、規則的透明化與程序正義。平臺治理必須擺脫“輿論審判”的干擾,建立明確的違規行為界定標準與分級處罰機制。例如,抖音封禁公告中提到的“屢次違規”具體指向哪些行為?處罰是否遵循“過罰相當”原則?這些細節的缺失,使得規則淪為選擇性執法的工具。
二、獨立第三方監督機制的引入 。當前平臺集“立法、執法、司法”權力于一身,亟需引入行業協會、法律機構等第三方力量,建立爭議仲裁委員會。例如,用戶被封禁后應有權申請聽證,由第三方評估處罰的合理性。
三、數字權利的法律確權。中國《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雖已實施,但對賬號封禁等具體場景仍缺乏細化規定。未來立法需明確數字賬號的財產屬性,將“無正當理由封號”納入侵權范疇,為用戶提供司法救濟途徑。
反思:在效率與權利之間尋找平衡
平臺封禁行為的正當性,不應止步于“多數人的歡呼”。汪小菲事件揭示的,是一個更深刻的命題:在數字社會中,效率與權利能否共存?平臺為維護生態而行使管理權無可厚非,但若以犧牲個體權利為代價,終將動搖其存在的合法性根基。
當“封號”成為一把懸于每個用戶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時,我們需要的不僅是拍手稱快的正義,更是對權力邊界的清醒認知與制度性約束。
數字文明的進步,不應以公民權利的退讓為代價。唯有在規則與人性、效率與公平之間找到平衡點,平臺才能真正成為“風清氣正”的公共空間,而非肆意揮舞權杖的“數字利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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