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月14日,情人節。
就在這天,河南省信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受賄一案。
李吉平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審批、工程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730萬余元。李吉平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李吉平生于1955年,遼寧大連人,中央黨校世界經濟專業碩士畢業。早年在建設銀行工作,1994年3月到國家開發銀行工作。曾任國家開發銀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長等職,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期間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期間與胡懷邦、周清玉、王永生等國開行落馬干部曾共事多年。
2024年3月13日,李吉平被查;2024年8月1日,李吉平被開除黨籍。
從法院公布的照片看,李吉平穿上了行政夾克,而不是其往常在公開場合最愛穿的西服。佩戴的眼鏡也不是常戴的銀色金屬細框,而換成了黑色寬邊鏡框。
國家開發銀行成立于1994年,是三大政策性銀行之一,總資產19萬億,全行員工1.2萬人。國家開發銀行是全球最大的開發性金融機構,中國最大的對外投融資合作銀行、中長期信貸銀行和債券銀行。
也就是說李吉平從國家開發銀行一成立,就到國開行工作,可謂“創業元老”了。
根據法院披露的信息看,李吉平受賄時間從2001年至2021年,長達20年時間。
而且2016年1月,61歲的李吉平已經從國開行退休回家。
退休后,有5年時間還在受賄。
這點與國開行原副行長周清玉有點類似,根據當初周清玉通報顯示,離職后,周清玉利用原擔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退休后的李吉平社會活動頗為頻繁,曾多次以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中國開發性金融促進會執行副會長、全球化智庫CCG顧問等身份出席各類論壇活動。
根據此前中紀委通報,李吉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工作;廉潔底線失守,大肆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最令人吃驚和意外的是,李吉平還搞“錢色交易”。
為什么這么說呢?
畢竟依照李吉平的地位,完全可以“權色交易”,不需要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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