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則尋人啟事在網絡上引發廣泛傳播:1992年出生的你春花,于2月14日背著三個月大的女兒跳入怒江,希望有目擊者聯系家屬。
16日下午,新聞媒體聯系到你春花的丈夫三秀華,他表示妻子已經跳進水里,他報了警,今天還沒找到,準備繼續找,直到找到為止。云南怒江州瀘水市魯掌派出所一值班人員表示,確有接到相關警情,六庫派出所已到現場對此事進行核查。
三秀華講述,妻子之前曾回娘家一個月,回到自己家后第二天就跳江了。跳江前,妻子曾與大女兒因錢財問題發生爭執。“大女兒需要200塊錢買雙鞋子,但她不舍得給,只給了100塊,她們兩個就這樣吵起來了。”2月14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妻子帶著剛出生的女兒出去買東西,隨后再也沒有回來。自己和妻子感情很好,一次都沒有吵過架。“我去外面打工,她就乖乖在家。我們兩個處得多么好,感情很好的。我小女兒其實三個月都不到,才兩個月多,還那樣小。”
對于三秀華的講述,網絡上出現一片的質疑聲,一直是自己的女兒才13歲,屬于未成人,一般來說,母女之間的爭執并不會導致嚴重的后果。再者,該女子剛剛從娘家回來,而且在娘家住了一個月。可見女子與丈夫或多或少有點問題。
不就,網絡出現了一個疑是該女子大女兒的賬號,發布了相關帖子。該帖子以跳江女子大女兒(自稱13歲)的名義所發,帖文引用新聞報道,并以第一人稱的形式,稱九派新聞報道失實:一是“我叔叔、也就是我媽媽的第二任老公并沒有在外打工,是這個作者亂傳”;二是“我媽媽不是因為和我吵架而跳下去”。
隨后,該賬號主動@了最新報道該事件的新聞媒體。
從目前來看,該女子的丈夫和大女兒的言詞有出入,而且,目前不論是當地政府、當地派出所,還是新聞媒體,甚至是尋人啟事上面的三秀華都沒有進一步的聲明。
此事,目前不僅真假難辨,就是真相也撲朔迷離。事實到底如何,還是期望當地的公安給一個具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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