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曝光大S即將舉行樹葬,按照正常的想法是一切結束后,汪小菲可以帶孩子們離開臺北,前往北京開啟新的生活。
這樣順理成章的事情,在S家是絕對不可能順利推進的,因為S媽早就吹響了”戰斗的號角“。
S媽說要伸張正義,當時很多人不明白她到底要伸張什么正義。在臺媒曝光的消息中得知S家要求汪小菲拿出2.5億臺幣,這樣才能帶孩子離開臺灣。
估計S媽說出這個金額后,汪小菲也是當頭一棒,這就是他所認為S家族中最通情達理的人。S媽居然還在玩著各種文字游戲,目的就是為了“錢”。
畢竟在此之前S媽可不是這樣說的,她說汪小菲和馬筱梅居然能丟下孩子們,偷偷回北京,這讓她很失望,所以她非常擔心汪小菲無法履行孩子監護人的職責,要爭奪取監護權。
可能汪小菲還想和S媽講講道理,告訴她,自己只是回北京辦手續,給孩子們找學校,處理一切立馬就來帶孩子們走。
其實S媽現在又改了口風,只字不提爭奪監護人,那是因為這些天估計她們也找了臺灣法律界人士。明確得知如果要剝奪汪小菲的監護權,只能通過打官司的方式,并且要舉證汪小菲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或是曾對孩子們實施了暴力行為。如果S媽無法舉證,那么汪小菲作為監護人是受法律保護的。
另外專業人士也說了如果汪小菲被剝奪了親權,那么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才有獲得監護權的資格,也就是說汪小菲沒有了玥兒姐弟的監護權,S媽不能立馬拿到監護權,還得和張蘭繼續打官司爭奪監護權。
還有最關鍵一點也是S家一直以來忽視的一點,孩子們的主觀意愿。2014年4月出生的玥兒已經滿十周歲了,她有選擇跟誰一起生活,法院也會接受她的決定。
而箖箖自小就是和姐姐玥兒形影不離的,現在小小年紀又失去了媽媽,姐姐才是和他在這個世界最能感同身受的人,所以他絕對不會和姐姐分開,姐姐在哪,他就在哪兒。
玥兒首選肯定是和爸爸在一起生活,就拿這次媽媽在日本過世,他們姐弟回臺北后,一直跟著汪小菲住在租的房子里,由小楊阿姨照顧他們。
至于S這一大家子親人,她們可能正忙著聚會,忙著商量如何爭取更多的利益,哪有時間管兩個孩子。
玥兒和箖箖雖然年齡小,但是小孩子往往更為敏感,誰對他們好,她們心里明明白白。
也就是說S媽能拿到監護人的幾率是少之又少。
可能最讓S媽氣憤的就是汪小菲又提出了成立基金,進行遺產管理。汪小菲的律師團隊在第一次和S家會面時,就談到了汪小菲提出的意見,目的就是合理管理孩子所得遺產,屬于孩子的錢誰也不能動,18歲之后兩個孩子每個月能拿到5萬元,28歲之后孩子可以獨立管理屬于自己的那份遺產。
汪小菲的這個提議肯定會把S媽氣得跳腳,這樣一來,S媽什么都拿不到。所以現在S媽又提出了汪小菲得拿出2.5億臺幣。
按照S媽的說法2.5億里面包括了汪小菲拖欠的贍養費,欠大S的2600萬人民幣借款,以及大S生前所住的信義區住宅貸款還沒有還完,剩下的貸款汪小菲要拿出錢來作為還貸用。
其實掰開來說S媽就是在胡攪蠻纏,拖欠贍養費的事情,大S和汪小菲早已打完了官司,如何處理早有定奪。
汪小菲欠大S的2600萬人民幣,在離婚時雙方就簽訂協議,S酒店歸汪小菲,信義區住宅歸大S。也不需要汪小菲還錢了。
至于大S生前所住的信義區豪宅,都明確了這是汪小菲支付的首付,汪小菲也還了一段時間的貸款,在大S再婚后汪小菲停止支付貸款。但是臺灣相關部門說了房子如何處理完全得看汪小菲的決定。
也就是說汪小菲繼續還貸保留房子,或是直接斷供,讓銀行收走,那都由汪小菲獨自決定,S媽根本沒有權利讓汪小菲做任何事情。
即使大S明確留下遺囑說這棟豪宅給兩個孩子,那么汪小菲作為監護人也有權替孩子們做決定是賣是留。
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就是S媽現在完全不占理,她現在鬧來鬧去,爭來爭去,不是和汪小菲在爭遺產,而是和她的親外孫們在爭。
其實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S媽不顧體面和兩個失去了母親的孩子爭遺產,她是不是忘了她現在還住著孩子媽媽買的房子,花著孩子媽媽賺的錢,她不覺得良心不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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